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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2026年 05月 09 日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 05月 12日
一、评标情况
网络及安全设备、办案终端系统维护驻场项目:
1.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联通(江苏)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投标报价金额:38.9万元, 质量:满足招标文件需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南京通达海软件有限公司,投标报价金额:45.5万元,质量:满 足招标文件需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中移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金额:42.5万元,质量:满足招标 文件需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天:
2.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联通(江苏)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徐捷;/
中标候选人(南京通达海软件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张媛媛;/
中标候选人(中移建设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支伟;/
3.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联通(江苏)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 要求
中标候选人(南京通达海软件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中移建设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根据招标投 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 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 异议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 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2. 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 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异议人的名称;(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4)有效 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 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 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 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1)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 提出的;(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 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 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招标代理:江苏澄建 正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申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海事法院。
| 招 | 标 | 人:南京海事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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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 | 址: / | ||
| 咲 | 系 | 人:陈思奇 |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郎 作: 招 标 代 理 机 构:江苏澄建正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方寿路工大科技产业园 A3 栋 1106 室 联 系 人:王思琦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脚 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王昱、看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