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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齿加工外包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KJZB26117)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徐州市一、招标条件
本义齿加工外包服务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0 万
元,招标人为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义齿加工外包服务。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义齿加工外包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义齿加工外包服务: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 年 09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9 月 24 日 17 时 00 分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10 月 12 日 14 时 30 分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10 月 12 日 14 时 30 分开标地点: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徐州市泉山区软件园路 2
号舜淮府第办公楼 806 室)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义齿加工外包服务已经批准,项目业主为徐州医科
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义齿加工外包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按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 年 10 月 12 日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义
齿加工外包服务
2、项目编号:JSKJZB26117
3、项目地点: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
三医院
4、采购需求:为进一步规范采购工作,提高采购效率,节省病患医疗成本,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择外包服务商,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义齿加工外包服务供应商”,承接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口腔科各类义齿加工外包服务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5、合同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
起三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服务能力;
5、参加招标采购活
动前三年内,在运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三)其他要求
1、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
获取
1、获取时间:2026 年 9 月 18 日至 2026 年 9 月 24 日 09:00—17:00(北
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申领
3、招标文件获取地
点:现场获取或网上申领,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一套装订成册(请投标人将报名资料一套扫描成 PDF 版,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发送至江苏科建报名邮箱 jskj3101@126.com,需注明单位名称,所报项目名称。报名时间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此 PDF 版纸质资料在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无需密封): (1)授权委托书(格式不限,注明联系人电话及电子邮箱); (2)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
招标文件将以邮件形式发送到各报名投标人的电子邮箱。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资料属实,如有虚假,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售价伍佰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 年 10 月 12 日
14:30(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2、
开标时间:2026 年 10 月 12 日 14: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江苏科建工
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徐州市泉山区软件园路 2 号舜淮府第办公楼 806 室)。
六、公告发布期限
1、公告发布期限:自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2、公告发布
媒介: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和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jszbcg.com)上发布。
七、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
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1
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2、终止采购
2.1 终止采购的,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3、询问和质疑
3.1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代理机
构提出询问;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3.2 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效期间的计算:(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采购程序各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地
址: 江苏省徐州市复兴南路 388 号
联
系
人: 张主任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徐州市泉山区软件园路 2 号
联
系
人:朱文颖 朱柄昱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jskj3101@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