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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汤泉中学食堂人员采购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5-JSJJ200)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市浦口区汤泉中学食堂人员采购服务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5.00000000 万元,招标人为南京市浦口区汤泉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南京市浦口区汤泉中学食堂人员采购服务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南京市浦口区汤泉中学食堂人员采购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京市浦口区汤泉中学食堂人员采购服务项目: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 年 12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1 月 07 日 17 时 00 分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01 月 20 日 14 时 30 分递交方式: 现场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1 月 20 日 14 时 30 分开标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10 号万达广场 D 座 3201 开标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南京市浦口区汤泉中学食堂人员采购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
应商应在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10 号 3204.3205 室(江苏省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 年 1 月 20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2025-JSJJ200
1.2、项目名称:南京市
浦口区汤泉中学食堂人员采购服务项目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招标内容:
南京市浦口区汤泉中学食堂餐饮服务
1.5、最高限价:服务费计提比例不得高于食
堂伙食费总额的 22%(食堂伙食费总额指的是每学期收取的学生和教师伙食费减去退费部分后,实际发生的师生伙食费总额);(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响应处理)
1.6、采购需求:通过招标餐饮服务单位为食堂提供餐饮服务,服务内容包括:食材
接收、食材校内运输、食材清洗、烹任、供餐、回收、清洗、洒扫等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1.7、服务周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内,校方每学期将对食
堂服务进行师生满意率调查,食堂满意率从食品卫生、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评价。师生对食堂评价的满意率应达 80%及以上,否则校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或者停止续签合同)。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
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 2024 年财务报告或 2025 年 6 月至 2025 年 11 月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复印件或出具银行资信证明以上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新公司、其他组织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提供 2025 年 6 月至 2025 年 11 月至少一个月(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其他条件:无。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
通〔2021〕5 号)的规定,本项目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条(2)-(6)”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采购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条(2)
-(6)”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不适用信用承诺
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 40 分以下;
(三)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
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四)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
形。
2.2、第 2.1(5 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3、本
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
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5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6 年 1 月 7 日,每天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方式:①所需材料:(1)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2)代理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4)报名登记表(格式自拟),须有公司名称、项目名称、代理人电话和邮箱信息;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②材料以 PDF 的形式发至邮箱 3491004291@qq.com。
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
系电话”。因未留联系方式导致投标单位未能及时获取采购文件的,我司概不负责。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
开标时间:2026 年 1 月 20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4.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10 号万达广场 D 座 3201 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
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投标
文件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 PDF 盖章版格式和 word 形式、U 盘形式,随纸质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6.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
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
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3、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
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 2 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
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
网”网站,点击“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
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
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七、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浦
口区汤泉中学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银泉路 48 号
联系方式:项老师,
*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10 号 3204.3205 室
联系方式:石工,
*开通会员可解锁*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市浦口区汤泉中学
地
址: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银泉路 48 号
联
系
人: 项老师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江苏省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10 号 3204.3205 室
联
系
人:石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