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片区产业园标准厂房消防公共电源增容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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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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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片区产业园标准厂房消防公共电源增容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HX20251203)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一、招标条件

本北部片区产业园标准厂房消防公共电源增容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6.19887900 万元,招标人为连云港筑之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北部片区产业园标准厂房消防公共电源增容,主要包括拆除及电气等工

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北部片区产业园标准厂房消防公共电源增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北部片区产业园标准厂房消防公共电源增容: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有效的承装(修、试)类三级及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①关于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省住建厅【2023】11 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本次参与投标的企业提供最新且有效版本。

②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 号)要求,2025年 7 月 1 日起通过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系统为持证企业自动换发电子证照,请各投标人及时通过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系统自行下载。

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

责人执业资格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同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

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

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

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

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

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

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

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

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

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符合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

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

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格式进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

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

人(3 年内)、法定代表人(5 年内)、项目负责人(5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本工程

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规定。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需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单位拟报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 2025 年09 月以来任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本工程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 年 01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1 月 26 日 17 时 30 分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 2026 年 01 月 19 日至 2026

年 01 月 26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节、假日除外)到江苏华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32-6 号东盛阳光大厦 B 座 2906室)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3.各投标单位获取时需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B 类)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介绍信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02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递交方式: 现场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2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开标地点:连云港市灌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 楼 A416 会议室

七、其他

连云港筑之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北部片区产业园标准厂房消防公

共电源增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JSHX20251203)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华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北部片区产业园标准厂房消防公共电源增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江苏华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北部片区产业园标准厂房消防公共电源增容

2.

项目编号:JSHX20251203

二、工程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1 建设地

点:连云港市灌云县;

1.2 最高投标限价:*开通会员可解锁* 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

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1.3 工期要求:3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

的开工令为准;

1.4 质量要求:合格。

2.招标范围:北部片区产业园标准厂房消

防公共电源增容,主要包括拆除及电气等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有效的承装(修、试)类三级及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①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省住建厅【2023】11 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本次参与投标的企业提供最新且有效版本。 ②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 号)要求,2025年 7 月 1 日起通过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系统为持证企业自动换发电子证照,请各投标人及时通过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系统自行下载。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

人执业资格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同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

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

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

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

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

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

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

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

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格式进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

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

映投标人(3 年内)、法定代表人(5 年内)、项目负责人(5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本工

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规定。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需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

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 2025 年 09 月以来任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本工程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

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6)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

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的要求。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 2026 年 01

月 19 日至 2026 年 01 月 26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节、假日除外)到江苏华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32-6 号东盛阳光大厦 B 座 2906 室)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3.各投标单

位获取时需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介绍信原件或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身份证等复印

件加盖公章;

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

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

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五、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各投标人自行踏勘

现场。 六、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

文件。 七、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

件。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 年 02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连云港市灌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 楼 A416 会议室;

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2.逾期未送达到指定

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江苏

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筑之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部长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工

地址:连云

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32-6 号东盛阳光大厦 B 座 2906 室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人: 连云港筑之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址: 连云港市灌云县下车镇仲集村工业园区内

人: 陈部长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江苏华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32-6 号东盛阳光大厦 B 座 2906 室

人:李工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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