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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直管单位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编号:ZHLYJC-2026-0001 号)
一、中标人信息:
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直管单位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中标人:常州市裕卓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类型投标报价:下浮率 24%
二、其他:
1.评审专家名单:方建中、张洪海、陈宇
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收
费标准*70%计算,本项目代理费按 14980 元收取。
3.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
分 100 分,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90.62 分。
4.供应商(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
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
址:常州市天宁区飞龙中路 9 号
联
系
人:许先生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江苏中皓隆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青山湾文化创意产业园 2-2 号楼
联
系
人:钱女士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盖章)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直管单位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包号:ZHLYJC-2026-0001 号
采 购 人: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皓隆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 1 页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邀请 ................................. 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5
第三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 17
第四章
采购需求 ................................ 27
第五章
合同草案条款 ............................ 37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 38
第 2 页
第一章
采购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包号:ZHLYJC-2026-0001 号
2.项目名称: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直管单位食堂食材配送采购
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金额:180 万元/年
5.项目最高限价:180 万元/年,供应商按固定下浮率的形式报价。
6.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直属单位食堂早中晚三餐食材
配送采购,采购的主要食材有:调味品、牛奶、饮料、水果、肉类、鱼、虾、蔬菜、鸡
蛋、豆制品等(米面油除外),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内容,以及采购人需求的净菜、半成
品等。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 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
1.1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
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
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2 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否(仅当项目涉及银行、保险、石油石化、
电力、电信等行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接受分支机构参与)。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3.3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
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 年 2 月 6 日至 2026 年 2 月 13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7:00(北京时
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第 3 页
2.地点:青山湾文化创意产业园 2-2 号楼
3.方式:
(1)线上申领: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相关材料扫描 PDF 文档发至本公司邮箱
“394393869@qq.com”并按要求交纳费用后,招标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费用缴纳账户信息如下(汇款请备注项目名称或编号)
户名:江苏中皓隆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市和平支行
账号:43*开通会员可解锁*24242
(2)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①采购文件获取申请表(格式见公告附件 1)
②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事
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
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及签名)。
4.售价:人民币壹佰元。采购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未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
与本项目投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 年 2 月 24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中皓隆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6 年 2 月 24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中皓隆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组织现场集中踏勘,如有需要,供应商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踏勘前须
与采购人提前联系。
2.对采购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有异议的供应商,均应在 2026 年 2 月 14 日 11:00 前
按采购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否则视为无效
澄清或异议。
3.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补充或更正形式在
相关网站上发布,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失误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第 4 页
地址:常州市天宁区飞龙中路 9 号
联系方式:许先生 *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中皓隆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青山湾文化创意产业园 2-2 号楼
联系方式:钱女士 *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女士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 5 页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
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
条款号
条目
内容
2.2
项目属性
项目属性:■服务□货物
2.3
科研仪器设
备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
2.4
核心产品
■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不适用。□本项目__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_/_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
3.1
现场考察
■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年_月_日_点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_。
开标前答疑
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年_月_日_点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_。
4.1
样品
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具体要求如下:(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________;(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
□不需要□需要
(3)样品递交要求:_________;(4)未中标单位样品退还:_________;(5)中标单位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_________;(6)其他要求(如有):_________。
5.2.5
标的所属行
业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批发业
11.2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本项目采用不少于 2 次报价,响应文件的报价作为首次报价,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
12
投标保证金
免收
13
履约保证金
(1)合同签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缴纳预算
第 6 页
条款号
条目
内容
总金额 5%的履约保证金,收取方式为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
的保函非现金形式。
(2)履约保证金(函)在双方按合同履约结束后即退回。
13.1
投标有效期
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60 日历天。
25.5
分包
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3)其他要求:_____。
26.1.1
询问
询问送达形式: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
26.3
联系方式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江苏中皓隆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讯地址:青山湾文化创意产业园 2-2 号楼
27
代理费
收费对象:□采购人■中标人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收费比例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服务费取费基数和费率按下表收费标准*70%计算。服务收费按下述计算方法不足人民币 3000 元的,按人民币 3000 元收取。
序号
中标金额(万元)
服务类(费率)
1
100 以下
1.5%
2
100--500
0.8%
缴纳时间: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足额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评委评审费用由采购人支付。
28
响应文件份
数
正本 1 份,副本 2 份,U 盘 1 份((U 盘包括全套响应文件正本盖章扫描件)。不论供应商成交与否,响应文件均不退回。
第 7 页
供应商须知
一
说
明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
1.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
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1.2
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3
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
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
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
2.1
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
性资金。
2.2
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2.3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3
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
3.1
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
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
3.2
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
应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
后果。
4
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4.1
进口产品
4.1.1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
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
(财
库〔2007〕119 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
248 号文)。
4.2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2.1中小企业定义: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
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第 8 页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
4.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
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
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4.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
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
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4.2.2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
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
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
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4.2.3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
满足以下条件:
4.2.4.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
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4.2.4.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
议;
4.2.4.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
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2.4.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
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4.2.4.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
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
物);
4.2.4.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
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
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4.2.5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第 9 页
4.2.6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4.2.7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4.3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
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4.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
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 号)。
4.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
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否则响应无效;
4.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如涉及)。
4.3.5依据《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
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
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
同中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
条款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
告。
4.4
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
4.4.1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
19 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
相关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如涉及)。
4.5
正版软件
4.5.1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
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
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
(国权联〔2006〕1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的通知》(国办发〔2010〕47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
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 号)。
第 10 页
4.6
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
4.6.1采购人要将创新要求嵌入采购项目需求,可在采购文件中设定评审规则,优
先采购各级政府部门公开发布的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创新服务、首台套、首购首用等
《目录》的创新产品,上述《目录》内创新产品,自认定之日起 2 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
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
4.7 绿色采购政策
4.7.1
绿色数据中心政策
依据《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3〕7 号)文
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
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需求标准》实施相关采购活动。采购人应当
加强采购需求管理,根据《需求标准》提出的指标编制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
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并在合同中明确对相关指标的验收方式和违
约责任。采购人应当在履约验收中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进行抽查检测,
必要时可委托取得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其进行检测、认证。因检测、认证
涉及生产过程或检测时间长等原因,不能在验收过程中开展检测、认证的,可
要求供应商在验收阶段提供相关检测报告、认证报告。
4.7.2 推广应用绿色建材
采购人实施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要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
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方案》(常财购〔2023〕18 号)总体要求,落实《绿色建
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财库〔2022〕35 号)和《政府采购支持绿
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财办库〔2023〕52 号),依据
相关需求标准确定采购需求,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中载明具体需求、履约验
收条款和违约责任。
4.7.3 优先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产品
采购人要落实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治理要求,若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
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投标人应当
提供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相关 VOCs 含量限制标准的产品;属于推荐性标准的,
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低 VOCs 的优惠幅度、评审标准等,以体现优先采购。
5
响应费用
5.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
二
竞争性磋商文件
6
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
第 11 页
6.1
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第一章
采购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合同草案条款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6.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
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
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
7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7.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
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以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7.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
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 日前,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
商;不足上述时间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
8
响应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磋商语言
8.1
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
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报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
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响应无
效。
8.2
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磋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3
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
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
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
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
响应文件构成
9.1
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
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
式》。
第 12 页
9.2
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
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
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
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
自行编写。
9.3
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
9.4
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
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
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9.5
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10 报价
10.1 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
10.2 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
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
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10.2.1所报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
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
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按照竞
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
10.2.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工程或服务费用。
10.3 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
他商品、服务。
10.4 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终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
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
11 磋商保证金
根据江苏省和常州市的相关文件规定,免收保证金。
12 响应有效期
12.1 响应文件应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
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
13 响应文件的份数、签署和盖章
13.1 供应商应准备响应文件的正本一份、副本二份、U 盘一份(包括响应文件正
本盖章扫描件),未提供完整的视为无效响应。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
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3.2 响应文件的正本均需打印,按顺序装订,并编制响应文件目录索引,由供应商
第 13 页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授权代表的,须将法定代表人以书
面形式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在响应文件中。副本可以通过正本复印。
13.3 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
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3.4 本文件所表述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
四
响应文件的提交
14 响应文件的提交
14.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和 U 盘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论供应
商中标与否,响应文件和 U 盘均不退回。
14.2 密封的响应文件应在封皮上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日期,
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注明的接收时间
和接收地点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14.3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采购代理
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
理机构有权拒绝。
15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5.1 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
达指定地点。
16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1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
或者撤回,但应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6.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
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
改的内容为准。
五
评审
17 响应文件的开启
17.1 采购代理机构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邀请投标供应商参加。投
标供应商参加开标会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准时
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7.2 开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17.3 开标时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投标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共同查验响应文
第 14 页
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后续评审工作。
17.4 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合格响应文件,磋商评
审时都予以拆封。
17.5 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予开启。
17.6 本项目不公开报价。
18 磋商小组
18.1 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
体评审事务,独立履行职责。
18.2 评审专家须符合相关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
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
政府采购活动。
18.3 采购人可以推荐代表参加评审。但人数不得超过磋商小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参加评审的采购人代表,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采购人代表身份授权函或证明。
19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19.1 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六
确定成交
20 确定成交供应商
20.1 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
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依法确定。
21 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
21.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
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21.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将依法
承担法律责任。
22 终止
22.1 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
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2.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2.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2.1.3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
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
第 15 页
续进行”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
不足 3 家的。
23 签订合同
23.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
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
订政府采购合同。
23.2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
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
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3.3 联合体获得成交资格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
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3.4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
23.5 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
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
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
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
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4 询问与质疑
24.1 询问
24.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供应商须知
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24.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
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4.2 质疑
24.2.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派授权代表以书面
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 7 个工
作日内作出答复。
24.2.2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以及相关部分(第四章、第五章以及供应商资格要求)
由采购人负责制定和管理,对该部分内容有询问或者质疑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及代
理机构书面提出,由采购人负责接收和回复。
24.2.3质 疑 函 须 使 用 财 政 部 制 定 的 范 本 文 件 。 ( 下 载 网 址 :
http://gks.mof.gov.cn/ztztz/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
24.2.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
第 16 页
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4.2.5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
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
24.3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25 代理费
25.1 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
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
1.1
0
第 17 页
第三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一、评审程序
1
响应文件的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
1.1
磋商小组将根据《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
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性
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
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1.2
《资格性检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均
为“实质性格式”文件。
1.3
《资格性检查要求》见下表:
资格性检查要求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格式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提供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1-1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提供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1-2
供应商信用记录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reditchina.gov.cn
、
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无 须 供 应 商提供,由采购人 或 采 购 代理机构查询。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无
2-1
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
盖公章
第 18 页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格式要求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
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加盖公章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
盖公章
4
营业执照
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加盖公章
第 19 页
1.4 《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
符合性审查要求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1
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或授权委托
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
书
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2
响应完整性
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
3
响应报价
响应报价未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
4
报价合理性
由评委审查,报价合理的予以通过。根据苏财购〔2026〕36号文件规定,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 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 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审委员会(评审小组)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 30 分钟。其中,属于第 3 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
5
报价唯一性
响应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6
响应有效期
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
第 20 页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7
签署、加盖公章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加盖公章的;
8
实质性格式
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
9
★号条款响应
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如有);
10
分包承担主体资
质(如有)
分包承担主体具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有);
11
分包意向协议
(如有)
按磋商文件规定签订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原件的复印件的;(如有)
12
报价的修正
(如有)
不涉及报价修正,或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
13
进口产品(如有)
磋商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的内容时,供应商所投产品非进口产品的;
14
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
或要求的
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供应商的响应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方可销售或者提供:一是按照《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二是此前已经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的。
16
公平竞争
供应商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
17
串通响应
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响应管理办法》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的情形:(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8
附加条件
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第 21 页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19
其他无效情形
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
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终报价
2.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
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
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
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3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以
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4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
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5
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会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
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
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
部分。
2.6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
终报价。
2.7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
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
商不得少于 3 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
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
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
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终报价
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
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2.8
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9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
商。
2.10 磋商报价次数: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如有多轮报价,合同单价按
第 22 页
照最终报价同比例浮动。
3
最终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
3.1
最终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
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终报价总价进行调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
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
开响应,其响应无效。
3.2
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2.1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
□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
■
无,按下述 3.2.2-3.2.5 项规定修正。
3.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终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3.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2.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
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3.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2 条规定情
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3.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
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3.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
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3.3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3.3.4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
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3.5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
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
3.3.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
3.3.7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
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
3.3.8其他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实施的优先采购:___/___。
4
磋商环节及提交最终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
4.1
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
第 23 页
4.2
不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或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超出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
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
4.3
未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终报价的;
4.4
如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
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的;
4.5
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
外);
4.6
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
4.7
其他:___/___。
5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5.1
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
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
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5.2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5.3
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__/____。
5.4
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
涉及)___/___。
6
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
6.1
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
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
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
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
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6.2
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 3 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
应商(若在磋商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为二家,则依次推荐二名供应
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6.3
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
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
7
报告违法行为
7.1
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
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
第 24 页
二、评审标准
序号
评分因
素
分值
评分标准
1
价格分
20
价 格 分 采 用 低 价 优 先 法 计 算 , 以 (1-报价下浮率)最 低 者
作 为 评 标 基 准 价 , 其 价 格 分 为 满 分 。 其 他 投 标 人 的 价 格
分 统 一 按 照 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1-报价下浮率)× 20。
注: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加评审。
2
主观分
32
2.1
食材配
送方案
8
供应商本项目实际需求提供食材配送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配备具有食品行业经验的项目负责人与采购单位进行有效沟
通、配备优秀的工作人员保证食材每天及时配送、为保证每日
供应的食材新鲜、安全、卫生制定各项质量及安全保障措施等:
食材配送方案完整、合理、针对性强,得 8 分;配送方案较完
整、合理得 6 分;配送方案一般得 4 分;未提供不得分。
2.2
内部管
理制度
6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实际需求,提供内部管理制度,内容包括但
不限于食品安全卫生制度、食品分类、分库贮存管理制度、不
合格产品处置制度等:管理制度完整、合理、针对性强,得 6
分;管理制度较完整、合理,得 4 分;管理制度一般,得 2 分;
未提供不得分。
2.3
物资场
地使用
功能
6
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拟投入场地(如肉类加工区、筐箱清洗
消毒区、蔬菜分拣区、室内装卸区、冷库及其它功能区域等)、
拟投入设施设备(如检测设备、消毒设施、冷藏设备等)等相
关证明材料综合评分:拟投入场地功能布局完整合理,拟投入
设备设施齐全的得 6 分;拟投入场地功能布局一般,拟投入设
备设施较齐全的得 4 分;拟投入场地功能布局混乱,拟投入设
备设施较少的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场地
证明(如自有,提供房产证,登记名称与供应商名称必须一致;
如租赁,提供租赁协议)、设备使用人证明以及实际应用场景
图片(提供拍摄的图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4
食材储
存、配送
配备全
程视频
监控
6
供应商提供自开标当日往前推近 1 个月的食材储存、配送配备
全程视频监控资料:食材采购、贮存、配送全流程精准、管理
规范,得 6 分;食材采购、贮存、配送全流程较精准、管理较
规范,得 4 分;食材采购、贮存、配送全流程精准度一般、管
理规范性一般,得 2 分;食材采购、贮存、配送全流程缺项、
管理欠规范及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提供 U 盘监控视频,与响
第 25 页
序号
评分因
素
分值
评分标准
应文件一同密封递交。
2.5
应急预
案
6
供应商须结合采购人实际,列明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以及
相应的应对方案,并进行承诺(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内容必须包括(不限于)下列情况:
(1)在市场价格骤涨情况下,能按时供货,确保供应;(2)
遭遇恶劣天气情况下能保证及时供货;(3)如遇到类似新冠疫
情等疫情防控特殊情况下,承诺可以继续保障供应;(4)采购
人因实际需要的应急采购需求,能保质保量、高质高效配送。
备注:提供上述承诺且方案详实、可行性强的得 6 分;提供上
述承诺且方案一般、可行性一般的得 4 分;提供上述承诺且方
案简单、可行性差的得 2 分;未提供所有承诺或有承诺但未提
供突发事件应对方案的不得分。
3
客观分
48
3.1
业绩
9
供应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
过与本项目类似食堂食材配送的,有 1 个项目得 3 分,最高得
9 分。响应文件中提供双方签章的食堂食材配送合同或协议复
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一项目不同年度合同不累计得分。
3.2
体系认
证
5
(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
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一个得 1 分,最高 3 分。
(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 2 分。
备注:以上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
时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证书查询截图且
证书状态为有效;材料提供不全不得分。
3.3
场地保
障
7
供应商用于菜品储存保鲜冷藏库面积 400 平方及以上得 7 分,
400 平方以下至 300 平方(含)得 5 分,300 平方以下至 200
平方(含)得 3 分,200 平方以下至 100 平方(含)得 1 分,
100 平方以下不得分。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或房产
产权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租赁合同期限不得少于本
项目执行时间。
3.4
配送车
辆
6
供应商具有专业菜品采购配送冷藏厢式车辆(载重量≥0.5 吨)
每有一辆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6 分。响应文件中提供车辆行驶
证和能体现车牌号码的车辆照片,同时提供购买发票(如是自
有车辆)或租赁合同(如是租赁车辆)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
章,材料提供不全不得分。
3.5
食品安
全成效
6
截止至开标时间,供应商连续 2 年无食品安全问题得 5 分,每
增加 1 年连续无食品安全问题加 1 分,最高得 6 分。响应文件
第 26 页
序号
评分因
素
分值
评分标准
中需提供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6
食品安
全投保
3
供应商购买相关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险以单份计算,不累加且
需在有效期内):累计赔偿限额>200 万元,得 3 分;150 万元
<累计赔偿限额≤200 万元,得 2 分;累计赔偿限额≤150 万元,
得 1 分。提供食品安全责任险投保单及发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
公章。投保合约方为中国平安、中国人寿和中国人保等正规大
型保险公司。
3.7
人员配
备
2
供应商所配备的采购、配送等人员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且人
数不少于 6 人的,得 2 分。少于 6 人或未提供的不得分。响应
文件中提供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供应商为其
缴纳的近三个月(2025 年 10 月-2025 年 12 月)任意一个月社
会保险证明,否则不得分。
3.8
供货渠
道
10
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主要食材供货渠道进行综合评分:(1)所供货品具有可追溯性、供货渠道正规、质量符合采购要求得 4 分;(2)有自有或直供合作种植基地(50 亩以上)的得 2 分;(3)有中央厨房或直接合作的得 2 分;(4)有餐饮服务管理团队或与餐饮服务管理团队组成联合体证明的得 2 分。备注:主要食材供货渠道需提供产品来源渠道说明或证明、产品品牌质量或经销资质、进货发票或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种植基地需提供土地经营使用证明或合作协议资料;中央厨房需提供营业执照或合作协议资料;餐饮服务管理团队或联合体需提供营业执照或联合体相关证明资料。上述资料原件或复印、均可。
第 27 页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直属单位食堂早中晚三餐食材配送采购,
采购的主要食材有:调味品、牛奶、饮料、水果、肉类、鱼、虾、蔬菜、鸡蛋、豆制品
等(米面油除外),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内容,以及采购人需求的净菜、半成品等。
二、商务要求
(一)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
1.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 1 年。其中:第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经采购人
考核合格后,合同方为有效。
2.配送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为每日 7:30 前把指定产品送至指定地点,如有早饭食材配送按采购
人通知要求配送,配送内容由采购人提前通知。如发生应急采购响应时间在接到通知后
0.5 小时内送达。(实质性要求,必须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响应文件中提
供服务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成交供应商应能按采购人要求及时补货。
5.提前或推迟送货,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签单。
6.每日及每批次提供的原料,必须经食堂仓管员和厨师(未外聘厨师的由采购人单
位食堂管理人员负责)验收签单后才能视为有效,否则均视为无效供货。
7.规格包装的产品交付时,必须原包装完好无损,否则使用单位有权拒收。
8.成交供应商运输工具进入采购单位后,必须接受采购人统一管理,发生任何人员
与设施损伤,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责任。
9.成交供应商须免费指导使用单位正确使用其产品,使用单位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
供货前对其提供的食材进行前期处理,如大宗肉禽类前期切割分装、按指定规格包装、
清理、摆放等。
(二)结算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1.食材市场基准价以常州市权威部门(常州价格通)
(http://www.jgtong.org.cn/)
平均零售价为准,若产品当日未报价的以最近日期的价格为准,如常州价格通官网无公
示的,则以大润发优鲜 APP 公示的零售价为准;如大润发优鲜 APP 也无公示,则以凌家
塘官网(查询网址:http://www.ljt.cn/)公示的当日菜价“中间价”为准;如果三处
网站均无所需物品,则双方协商确认价格随行就市。
★2.结算方式:结算单价=食材市场基准价×(1-投标下浮率)。(实质性要求,
必须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响应文件中提供服务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每周日上报采购人一份报价单,作为下一周的食材价格,确认该周期内食
材配送价格。
第 28 页
4.货款每周结算一次,报销结算时,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全额发票,并附详细
凭据列明供应货物的品种、重(数)量、单价、规格。如遇执勤等特殊情况,顺延至下
一周结算。
5.成交供应商每周产品单价须严格按照投标时的下浮比例后的单价进行报价并进
行计算申报,所提供的决算资料须准确详实,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解除
合同,并依法追究成交供应商经济和法律责任。
6.经采购人确定每周所有结算资料属实后,由双方签字确认,同时成交供应商提供
相应的等额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支付相应的货款。
7.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缴纳总预算金额 5%
的履约保证金,收取方式为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非现金形式。履约保证金(函)
在甲乙双方按合同履约结束后即退回。
(三)报价要求
本项目按下浮率进行报价。磋商报价应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相应
服务的提供、产品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卸、保险、配送及其材料验收合格之前保
管、专用工具、伴随服务、技术资料、管理、各种税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
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该项服务项目所涉及的一切
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三、配送清单内容
1.配送清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序号
类别
内容
1
鱼肉蛋
类
鲅鱼、鲳鱼、大骨棒、肥牛、护心肉、花蚬子、火腿、鸡脖、鸡叉、鸡翅中、鸡脆骨、鸡全翅、鸡架、鸡脯肉、鸡腿、鸡腿肉、脊骨、净草鱼、净排、净肉、蛎蝗、龙利鱼、梅肉、梅肉馅、牛腩、牛肉馅、牛上脑、牛外脊、琵琶腿、偏口鱼、前槽肉馅、青虾、青虾仁、下五花、小黄花鱼、羊排、羊腿肉、羊外脊、蜇皮、蜇头、中刀鱼、猪舌头、猪蹄、猪外脊、猪心、猪肘子、鸡蛋、鸭蛋、鹅蛋、鹌鹑蛋等。
2
蔬菜类
白菜、白萝卜、白玉菇、菠菜、菜心、大葱、地瓜、冬瓜、冻豆腐、豆腐、豆腐干、豆泡、干豆腐、干豆腐丝、海带丝、旱黄瓜、荷兰豆、红彩椒、红尖椒、红蘑、红皮萝卜、胡萝卜、黄彩椒、黄豆芽、黄瓜、架豆王、尖椒、姜、角瓜、韭黄、空菜心、苦瓜、苦菊、卤水豆腐、绿豆芽、南瓜、牛心甘蓝、藕、茄子、芹菜、青椒、青笋、山药、生菜、素鸡、泰椒、茼蒿、土豆、娃娃菜、西红柿、西蓝花、西芹、鲜蘑、香菜、香葱、香芹、小白菜、小土豆、心里美、杏鲍菇、尤金土豆、油菜、有机花菜、圆葱、紫甘蓝、紫茄子、蒜苗、蒜薹等。
3
调料类
白醋、白胡椒粉、白糖、冰糖、草果、陈醋、粗辣椒面、醋精、大料、豆瓣酱、淀粉、番茄酱、干辣椒丁、干辣椒丝、桂皮、蚝油、黑胡椒粉、黑木耳、辣酱、辣椒酱、辣椒面、胡椒粒、花椒油、鸡鲜粉、精盐、酵母、加碘精盐、老抽酱油、炖肉料、料酒、麻酱、麻椒粒、绵白糖、泡打粉、青醋、生抽酱油、熟芝麻、甜面酱、味精、无碘精盐、细辣椒面、香叶、一品鲜、蒸鱼豉油、芝麻油、大豆油、雪花粉、黄油等。
第 29 页
序号
类别
内容
4
水果类
苹果、香蕉、梨、桔子、柚子、哈密瓜、凤梨、西瓜、葡萄、千禧、水果黄瓜、柠檬、菠萝蜜、猕猴桃、小芒果、李子、黑布林等。
5
牛奶、饮
品类
鲜牛奶、常温奶、酸牛奶等、可乐、雪碧、橙汁、椰汁等。
6
净菜及半成品
类
叶菜类净菜:洗净、切分、消毒、脱水后的叶菜(如净菠菜段、净生菜丝、净油麦菜段等);根茎类净菜:去皮、切丝/片/丁、漂洗后的根茎类(如土豆丝、萝卜片、藕丁等);肉类半成品:按烹饪需求初加工的腌制肉、上浆肉、肉糜、分切肉块(带真空或气调包装);水产半成品:去鳞去鳃去内脏后的净鱼、开背鱼、鱼片、虾仁、净鱿鱼卷等;混合净菜:按菜谱配比的混合蔬菜包(如"地三鲜"原料包、"宫保鸡丁"蔬菜包等,需独立包装);豆制品半成品:嫩豆腐切块、干豆腐切丝、冻豆腐分装等。
2.配送数量参考(以实际通知为准)
序号
单位
人数(以实际
为准)
地址
备注
1
农场
2
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黄河西路市政建设
公司南两百米农场
2
延陵路
站
15
常州市天宁区延陵中路 672 号延陵路消
防救援站
3
玉龙路
站
40
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玉龙路与嫩江路交
接处消防应急救援中心
4
培训基
地
30
如有培训或活动,
以
实际为准
5
轨道交通大队
35
常州市东方西路 15 号
编制人数,
以实际为
准
四、质量及卫生安全标准要求
(一)副食品质量及卫生安全标准
1.猪肉类质量及卫生安全标准
(1)总体要求:本次采购所需标的物以鲜片猪肉为主。如有特殊情况,经采购人
同意可临时调整为冷却片猪肉。成交供应商保证正规的进货渠道,所供标的物必须卫生、
清洁、新鲜、无污染、无假冒伪劣、无过期变质、非僵尸肉及“三无”商品,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GB 9959.1-2001 等法规要求和国家标准。(如合同履行期
间有最新国家标准的,则按最新标准执行)
(2)具体标准:片猪肉生产原料应来自非疫区,并持有产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
具的检疫证明,严禁公(母)种猪及晚阉猪用于加工猪肉;片猪肉前膀后座丰满,肋条
花层好,颜色正常,胴体修割整齐干净,去头(蹄、尾)、槽头肉、内脏、三腺、奶头、
第 30 页
残毛,分级以鲜片猪肉的第六、第七肋骨中间平行至第六胸椎刺突前下方(除皮后)的
脂肪层厚度为准,脂肪层厚度在 1.0-2.5cm 以内,鲜片猪肉重在 25 公斤以上 40 公斤以
内,劈半、整修符合国家二级标准。统排去尾骨、前脖骨,不得带膘油。猪蹄去毛,无
破损、血斑,带筋。(详见附表)
采购人可根据具体要求通知采购人进行加工,加工所需肉类产品不得低于上述标准。
附表:猪肉相关技术指标
序号
项目
标准
1
原料
生猪应来自非疫区,并持有产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证明。
2
公、母种猪及晚阉割猪不得用于加工鲜、冻片猪肉。
3
屠宰加工
去头和槽头肉
按“平头”规格割下猪头。齐第一颈椎与之垂直线割去槽头肉和血刀肉。
4
去内脏
去除全部内脏、护心油、横膈膜和横膈膜肌、脊椎大血管、生殖器官,修净应检部位的非传染病引起的明显异常淋巴结。
5
去三腺
摘除甲状腺、肾上腺、病变淋巴结。
6
锯(劈)半
沿脊椎中线纵向锯(劈)成两分体,每片完整脊椎骨不允许偏差两节。
7
去蹄
前蹄从腕关节,后蹄从跗关节处隔断。
8
去尾
齐尾根部平行割下。
9
去奶头
割净奶头,修净色素沉着物,不带黄汁。
10
整修
臀部和鼠蹊部的黑皮和肛门括约肌,以及肉体上的伤痕、暗痕、脓疱、皮癣、湿疹、痂皮、皮肤结节、密集红斑和表皮伤斑均应修净。每片猪肉允许表皮修割面积不超过三分之一,内伤修割面积不超过 200 cm
2。
11
去残毛
去净残留毛绒,不准带长短毛,每片肉上的密集断毛根(包括绒毛、新生短毛)不超过 64 cm
2,零星分散断毛根集中相
加面积不超过 100 cm
2。
12
冲洗
不带浮毛、凝血块、胆污、粪污及其他污染物。
13
其他
不允许有烫生、烫老、机损、全身青皮。
14
冷加工
冷却片猪肉,屠宰后 24h 内,其后腿肌肉中心温度不高于4 ℃,不低于 0 ℃。
15
感官指标
色泽
肌肉色泽鲜红或深红,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或粉白色。
16
弹性(组织状
态)
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
17
黏度
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黏手。
18
气味
具有鲜猪肉正常气味。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液面,具有香味。
19
理化指标
参照 GB 9959.1-2001 国家标准
20
脂肪层厚度
以鲜片猪肉的第六、第七肋骨中间平行至第六胸椎刺突前下方(除皮后)的脂肪层厚度为准,脂肪层厚度在 1.0-2.5cm以内,鲜片猪肉重在 25kg 以上 40kg 以内。
备注:牛羊肉类标准参照猪肉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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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蔬菜质量及卫生安全标准
(1)总体要求
本次采购所需标的物为新鲜蔬菜。供应商保证正规的进货渠道,所供标的物必须卫
生、清洁、新鲜、无污染、无假冒伪劣、无过期变质及“三无”商品,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规要求及各品种相应的国标(行业)标准。
(2)具体标准
各品种、各等级的蔬菜都必须完整良好,新鲜洁净,无不正常的外部水分,无异嗅
及异味,精心手采发育正常,具有贮存或市场要求的成熟度(详见附表)。
序号
项目
标准
备注
1
感官指标
品质基本
要求
外形完整良好,新鲜洁净,无异味,不带不正常的外来水分,细心采摘,充分发育,具有适于市场或贮存的成熟度。
其他参见具体国
标,感官指标应为
一等品以上标准
2
色泽
具有该品种成熟时应有的色泽。
3
果形
外形端正,具有该品种具有的特征。
4
果径、重量、梳数
5
伤害病
无腐烂、裂果、断果、压伤、擦伤、日灼、疤痕及病变等现象。
6
理化指标
以该类具体国标为准。
7
卫生指标
按 GB2762-2763 及有关食品卫生的国家规定执行。
3.水产类质量及卫生安全标准
(1)总体要求
本次采购所需标的物以鲜活水产为主,根据采购人需求可供部分冷冻产品。成交供
应商保证正规的进货渠道,所供标的物必须卫生、清洁、新鲜、无污染、无假冒伪劣、
无过期变质及“三无”商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GB 2733-2015《食
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T 24861-2024 等法规要求及相应的国标(行
业)标准。(如合同履行期间有最新国家标准的,则按最新标准执行)
(2)具体标准(详见附表)
序号
项目
标准
1
原料
采购的水产品应无污染、无危害,其品质应符合 GB2733 的规定。
2
感官指标
淡水鱼、虾必须鲜活。
3
淡水鱼体表有光泽,鳞片较完整容易脱落,肌肉组织致密有弹性,鱼鳃鳃丝清晰,色鲜红或暗红,眼睛眼球饱满,角膜透明或稍有浑浊。咸水鱼质量标准:色泽新鲜,具有光泽,体表完整,无破肚及骨肉分离现象,体形平展,无残鳞,无污物,肉质致密结实,有弹性。虾体具有各种河虾固有的色泽,外壳清晰透明,虾头与虾体连接不易脱落,尾节有伸展性,肉质致密无异臭味。其他水产参见相应国际标准。
4
理化指标
参照国家标准
第 32 页
序号
项目
标准
5
生产加工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符合 GB14881
6
贮存与运
输
贮存
冷冻产品应包装完好地贮存在-15℃至-18℃的冷库内。贮存期不超过 9 个月。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物品同库贮存。
7
运输
冷冻产品用冷藏车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物品混运。
4.豆制品类质量及卫生标准
(1)总体要求
本次采购所需标的物为豆制品类。成交供应商保证正规的进货渠道,所供标的物必
须卫生、清洁、新鲜、无污染、无假冒伪劣、无过期变质及“三无”商品,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规要求及品种相应的国标(行业)标准。
(2)具体标准
各品种豆制品必须新鲜洁净,呈该品种特有的颜色,气味正常,无霉味、哈喇味及
其他异味。
(3)要求必须为非转基因食品。
5.干货调料类质量及卫生安全标准
★(1)醋符合 GB 2719-2018 标准(如合同履行期间有最新国家标准的,则按最新
标准执行),产品到库日期不得超过保质期的 1/3。(实质性要求,必须响应,否则作
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响应文件中提供服务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酱油符合酿造酱油:GB18186-2000 标准(如合同履行期间有最新国家标准
的,则按最新标准执行),氨基酸态氮大于等于 0.8 克/100ml,原料中大豆为非转基因。
产品到库日期不得超过保质期的 1/3。(实质性要求,必须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文件
处理。响应文件中提供服务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其他标的物为本单位常用干货调料。成交供应商保证正规的进货渠道,所供
标的物必须卫生、清洁、无污染、无假冒伪劣、无过期变质及“三无”商品,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规要求及品种相应的国标(行业)标准。
6.冷冻类质量及卫生标准
成交供应商保证正规的进货渠道,所供标的物必须卫生、清洁、新鲜、无污染、无
假冒伪劣、无过期变质及“三无”商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规要
求及品种相应的国标(行业)标准。
7.禽肉类质量及卫生安全标准
(1)总体要求:本次采购所需标的物以鲜禽肉为主。如有特殊情况,经采购人同
意可临时调整为冷却禽肉,冰层厚度不超过 1 毫米,单体含冰量不得超过净重 3%。成交
供应商保证正规的进货渠道,所供标的物必须卫生、清洁、新鲜、无污染、无假冒伪劣、
无过期变质及“三无”商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GB16869-2005、
NY/T753-2012 等法规要求和国标(行业)标准。(如合同履行期间有最新国家标准的,
第 33 页
则按最新标准执行)
(2)具体标准:标的物未经违禁物质处理,药残留量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禽体各
部位应修剪外伤、血点、血污、羽毛根等,每只重量约 1.0-2.0 千克。(详见附表)
可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初加工,但必须保证原材料质量不低于上述标准。
附表:禽肉类相关技术指标
序号
项目
标准
1
原料
屠宰前的活禽应来自非疫区,并经检疫、检验合格。
2
加工
屠宰后的禽体应经检疫、检验合格后,再进行加工。
3
整修
应修除或割除禽体各部位的外伤、血点、血污、羽毛根等。
4
分割
分割禽体时应先预冷后分割;从放血到包装、入冷库的时间不得超过 2h。
5
感官指标
色泽
表皮和肌肉切面有光泽,具有禽种固有的色泽
6
弹性(组织状
态)
鲜禽肉肌肉有弹性,经指压后凹陷部位立即恢复原位。冻禽肉肌肉经指压后凹陷部位恢复慢,不能完全恢复原状
7
气味
具有禽种固有的气味,无异味。煮沸后的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表面,具有固有香味。
8
淤血
不允许存在淤血面积大于 1 cm
2;淤血面积小于 1 cm2 时,
不得超过抽样量的 2 %。(淤血面积以单一整禽或单一分割禽体的 1 片淤血面积计)
9
硬杆毛/(根
/10kg)≤
1
10
肉眼可见物 不得检出。
11
理化指标
参照 GB 16869-2005 国家标准
8.鲜蛋质量要求:鸡蛋等新鲜蛋类必须符合 GB2749-2015 标准。(如合同履行期间
有最新国家标准的,则按最新标准执行)
9.乳制品质量要求:符合 GB 19301-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乳》、《中国奶业
协会团体标准》。(如合同履行期间有最新国家标准的,则按最新标准执行)
五、其他要求
(一)考核要求
1.每月对服务供应商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进行调整。
2.如供应商累计两次考核分数低于 90 分,则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选择服务供
应商。服务供应商在合同履约期间,如出现不及时履行合同等情况,影响采购人工作进
度,采购人可在本次未能成交的供应商中(按照综合得分排名的先后顺序)选取替补供
应商。
(二)食堂食品、食材采购服务考核标准
食堂食品、食材采购服务考核标准
被考核单位:
年
月
日
一级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考核要素和评估内容及其标准
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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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评分
流程管理
30分
准时送货
6 分
送货准时,每天所需食材一并送达(水产除外)6 分(非不可抗拒情况下延误一次扣 3 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发现委托其他人或其他车代送不得分)。
食材质量
14 分
送货无质量问题得 14 分(分量短缺达到该类食材配送总量 5%以上或材质有问题,有一次扣 3 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服务态度
4 分
工作人员工作认真,服务热情周到,运送搬装文明 4 分(运送人员野蛮运装或无正当理由与食堂人员争执或服务不到位,一次扣 2 分,调换送货员每月 2 次(不含 2 次)以上,有一次扣1 分,扣完为止)。
工作细致
4 分
配送物品清单与实际配送无差错 4 分(误差一次扣 2 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单据清晰
2 分
送货单(结算凭证)项目齐全,机器打印清晰 2 分,否则不得分。
质量管理
50分
食材月度综合评分汇总
50 分
每天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食材质量进行验收 50 分,月度发生一次不达标扣 10 分,发生两次,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科学管理
20分
结算精准
5 分
送货单上单价、结算价格与网上发布价一致,高于网上公布价,一次扣 5 分。
联系制度
5 分
如网上没有采购人所需商品名录,事先与采购人联系并谈妥商品的品牌、品级、规格、价格等事项,然后发货 4 分。(中标供应商单方定价后再送货不得分)。
及时整改
5 分
每月对采购人反馈的问题、意见、建议(如有)虚心接受,运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主动沟通、协调有效果,及时整改见实效 4 分(整改效果不明显有一条扣 1 分,有 3 条及以上不得分)。
应急服务
5 分
如发生应急采购响应时间在接到通知后 0.5 小时内送达,一次未达到要求扣 1 分,扣完为止。
总
分
(三)违约处罚
1.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供应商没有按供货协议履行义务造成配送延迟、配送质量不
达标等影响采购人使用的,有一次罚款 1000 元;每季度出现 2 次影响采购人使用或直
接造成配送中断的,全额扣除当月所供货款(上月货款未结算时扣除上月货款),同时终
止供货协议,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单位组织的食材招标活动。
2.供应商配送的副食品数量必须严格按食堂的需求进行配送,浮动不得超过 10%,
如出现数量、质量问题,经查实一次按当日货款的 3 倍罚款(不足 1000 元的按 1000 元
处罚),每季度出现 2 次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并按当月货款(上月货款未结算时扣除
上月货款)处以罚款,同时终止供货协议,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单位组织的食材招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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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应商结算货款时,须同时附带相应时间的官方市场相应食材的价格表(常州价
格通、大润发优鲜 APP、凌家塘菜场,如上述均无,以双方协商价格为准),如未附带
或违反合同约定的价格计算方式,采购人将不予报销,由此带来的损失由供应商全部承
担;如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审查发现供应商虚高报价(虚高报价指明显高于上述三家官
方市场食材价格,或供应商无法提供直接证据佐证),每发现一次将扣除现有履约保证
金的 50%,第二次终止合同。
4.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配送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上述配送内容(如早
餐等),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额外增加费用,否则,采购人将以违约处理,有权终止
合同。
5.如所供食品引起食物中毒事故,供应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6.如发现采购人有违反廉洁纪律而不主动向采购人纪检部门或上级领导报告的,一
旦造成恶劣后果,供应商需承担相应的包庇责任,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
证金。
7.采购人有权查看供应商食材进货或生产成本相关票据,如供应商拒不提供或提供
无效票据,采购人将视为违约,视情据实处理,直至终止合作。
(四)廉洁承诺
1.供应商承诺不主动或被动有以下不当行为:
(1)不以任何名义向采购人员工给予回扣和好处;
(2)不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员工馈赠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
(3)不以任何理由安排采购人员工参加宴请、健身、娱乐、牌局等活动;不得给采
购人员工报销任何费用。
(4)不以任何理由为采购人员工及其家属、朋友、同学等关联人员提供或给付不正
当利益输送(包括提供相关业务往来)。
2.供应商如发现采购人相关人员存在以下不正当行为,视为变相索贿,需主动向采
购人纪检部门举报:
(1)要求多下单少送货或缺斤少数,以现金形式折返。(例如 10 包米要求只送 9 包,
或米 50 斤/包扦出 2 斤改成 48 斤/包送货);
(2)以桶、件、包等为单位结算的货物要求重量或规格差异,以现金形式返价差。(例
如下单 20L/桶油,要求送 10L/桶;甚至部分货品厂家可按要求重量定装供货);
(3)要求货不对板,下优送普,质量差异,以现金形式返价差。(例如下单优质辣椒
粉,要求送普通辣椒粉,或要求不按下单品牌送货);
(4)要求收货后退部分货,以现金形式折返。(例如送货 40 斤,验货后要求退 10 斤
换钱);
(5)要求在价值高、量大货品中掺杂其他物品充数,以现金形式折返。(例如鲜虾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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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或石块);
(6)要求供应商违背合同约定,给其私下代购。(例如私下要求购买供应商货品,承
诺私人现金结算)。
第 37 页
第五章
合同草案条款
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常州市消防救
援支队直管单位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采购合同书
(服务类)
甲方: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乙方:【
】
【 】年【 】月签订于江苏省常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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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书
(服务类)
本合同由下列当事人于【
】年【 】月【】日在江苏省常州市签订:
甲方:【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法定地址:常州市天宁区飞龙中路 9 号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
用的原则,双方就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合同标的
1.甲方同意接受乙方提供,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
服务】项目服务。乙方提
供的服务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2.乙方根据合同【附件一】要求提供服务。
3.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产品、服务及在甲方范围内进行的生产、服务活动须符合甲方
在环保及职业健康安全的管理规定,避免对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造成影响。
4.供货期时间:(202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
5.如遇上级政策调整需调整相应标的内容的,以甲方及正式文件通知为准。
合同价格
1.甲方同意接受乙方提供,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
服务】。乙方提供的技术
服务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2.合同价格:
(1)食材市场基准价以常州市权威部门(价格通)(http://www.jgtong.org.cn/)
平均零售价为准,若产品当日未报价的以最近日期的价格为准,如常州价格通官网无公
示的,则以大润发优鲜 APP 公示的零售价为准;如大润发优鲜 APP 也无公示,则以凌家
塘官网(查询网址:http://www.ljt.cn/)公示的当日菜价“中间价”为准;如果三处
网站均无所需物品,则双方协商确认价格随行就市。
(2)结算单价=食材市场基准价×(1-
%)。
付款条款
1.乙方每周日上报甲方一份报价单,确认该周期内食材配送价格。
2.货款每周结算一次,报销结算时,乙方应提供相应的全额发票,并附详细凭据列
明供应货物的品种、重(数)量、单价、规格。
第 39 页
3.乙方每周产品单价须严格按照投标时的下浮比例后的单价进行报价并进行计算
申报,所提供的决算资料须准确详实,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
依法追究乙方经济和法律责任。
4.经甲方确定每周所有结算资料属实后,由双方签字确认,同时乙方提供相应的等
额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支付相应的货款。
5.合同签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合同总金额 5%的履约保证金,
收取方式为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非现金形式。履约保证金(函)在甲乙双方
按合同履约结束后即退回。
6.因乙方未按期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致使甲方逾期付款的,该责任由乙方自行
承担。甲方支付上述款项的有权在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或损失后再支付应付款项。
7.甲、乙双方以人民币结算,各自承担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及各项税费。
8.乙方在甲方支付合同款项时,应按各期付款数额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
标准的发票。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合格票
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9.由于乙方未足额缴纳应缴税款和开具发票不真实、不合格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包
括商业责任和法律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10.本合同所涉及付款日期均以银行转账日期为准。
11.乙方银行账号如下:
乙方名称:【
】
国税纳税人识别号:【
】
户名:【
】
开户行:【
】
账号:【
】
地址:【
】
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应提前【十(10)】日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
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保证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与乙方签订供货协议(可参考甲方提供的协议书样本,未尽事项可以补充)。
2.交货方式为每日7:30前把指定产品送至指定地点,如有早饭食材配送按甲方通知
要求配送,配送内容由甲方提前通知。如发生应急采购响应时间在接到通知后0.5小时
内送达。(验收货物时清单必须仔细核对,确保所需食材项目、数量、质量准确无误。
甲方遇特殊配送要求时,应视情提前与乙方联系。最终采购数量以甲方每天下订单的数
量为准。乙方供货量超出订单数的自行退货,甲方不再接收。验货过程中如甲方验收质
第 40 页
量不合格的,乙方必须于一个小时内重新送货上门。所有品种按除箱净重过磅,最终结
算重量以甲方确认的现场验收重量为准。
3.甲方须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相关人员需做到专人专岗、挂牌上岗、定期轮岗,
严格落实相关工作流程,严格履行索证制度有关规定,设立开放监督席,填写验收环节
相关表单,做到台账齐全。每日及每批次提供的原料,必须经食堂仓管员和厨师(未外
聘厨师的由甲方单位食堂管理人员负责)验收签单后才能视为有效,否则均视为无效供
货。验收时须仔细核对采购清单,认真把好质量、数量、规格、退货、送货单核对签字
等环节,严格执行验货标准、入出库和索证制度,向乙方索取食材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
验单,并做好索证登记工作;确认无误后,在乙方的送货单上签收并留一份存档;发现
乙方违规,应按照合同相关条款处理,并记录在案。
4.甲方加强教育宣传工作:食堂工作人员要支持、配合乙方工作,使食堂配送工作
有序有效进行。对乙方做到不索要,不为难,不马虎。
5.甲方有权参与配送工作的全程监督与管理,及时收集群众意见,积极加强与乙方
的业务联系。如有需要,可约见乙方,当面商定进一步完善工作的措施。每个月做好对
乙方的考核工作。
6.甲方与乙方有特殊约定的,须在合同中表述清楚。
7.甲方明确卫生负责人,负责检查配送食材的卫生安全情况,并做好24小时的食物
留样,若出现问题,可提供有力证据。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履行磋商时的一切承诺。
2.乙方承接甲方的配送工作,须拥有正规合法的配送运输设备及车辆,采取相关措
施确保所配送的食材保持新鲜优质,特别是炎热天气)。食材分拣和配送人员须持健康
证上岗。
3.乙方应服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管,服从甲方的管理,听取和接受
甲方对货品配送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对符合合同规定的相关要求,乙方须无条件执行。
4.乙方根据响应文件的有关承诺条款,联系配送工作的具体情况,严格执行食品法
的规定建立并自觉履行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品质量的保障机制,确保安全。乙方对当天配
送的所有食材均应留样待查,以便出现问题后进行反查。
5.乙方必须根据协议约定和甲方提出的品种、规格、品牌、数量、质量要求送货,
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送到。每日的配送清单须是打印稿,
6. 乙方所供食材,必须符合食品法标准,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或者以次充好,按
违约责任相关条款处理。
7.乙方在供货时应提供食品检验合格证、化验单或者溯源证明。肉类制品必须是定
点屠宰且经检疫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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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乙方所配送的食材根据甲方需求须经过粗加工。
9.乙方供货时不得提供以下食品:
(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
品;
(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
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4)病死、死因不明或从疫区采购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不合格调味品,工
业用盐,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水果、蔬菜等;
(5)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10.乙方严禁擅自更换货品的品牌、规格或者擅自提价。如甲方另有所需食材而食
材采购系统中未包括的,乙方应先与甲方商定该食材品牌、规格等地、数量、质量、价
格(批发价)、提供实样等事项后再进行配送。
11.乙方凡有短斤缺两、擅自涨价、质量问题以及其他违规行为均记入诚信档案,
作为影响以后招投标的重要因素。情节较为严重的,甲方有权中止供货协议,并按相关
法律处理。
12.乙方与甲方签订供货协议时,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因所供应食材的质
量问题引起人员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引起其他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
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并终止与乙方签署的协议。合同期内无
服务质量问题,合同期满无息归还履约保证金。
13.乙方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接受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以及甲方的监管
14.乙方建立台账制度,对配送的货品做到证货同行、证货相符。坚持配送的严格
性、严肃性、严密性。
15.乙方保证每天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将货品配送到各个点,无特殊情况不得延误
配送时间,不能及时送达要当即与甲方联系。
16.退出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的配送工作,并终止与之
签订采购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前三个月总货款的违约金:
(1)原材料问题引起的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2)连续两次考核得分低于90分或年度平均分低于90 分的(详见考核表);
(3)拒不整改的。
(4)甲方对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甲方有权以书面《整改通知书》的
形式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如合同期限内累计发出《整改通知书》二次,甲方有权单方面
终止协议,且不给予乙方任何形式的补偿。如甲方有其他损失的,可要求乙方赔偿。
违约责任与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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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本项目货品配送对安全性、及时性要求很高,为加强配送质量,提高配送效益,
强化双方责任意识,现明确有关违约责任如下:
(一)甲方违约责任区分及处罚
1.由于甲方工作失误,没有及时通知乙方配送采购计划,导致乙方无法正常配送的
后果由甲方承担。
2.在结算经费时,由于甲方工作失误,没有及时告知乙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及时
收到货款的,由甲方按支付结算金额每日0.1%交付滞纳金。
3.甲方基层单位故意刁难乙方,造成配送工作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乙方有权终止
合同。
(二)乙方违约责任区分及处罚
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甲方将以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举报核查的方式,对
食材品质、卫生检疫、人员健康、食材重量、配送时间、服务质量、价款结算等内容进
行查验监督检查。
1.违约情形的认定
(1)无正当理由拒绝配送甲方指定货品的;
(2)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没有按本协议履行义务造成配送延迟的;
(3)所送的产品质量、品牌、规格等与承诺不符的;
(4) 存在虚报、瞒报食材重量或以假充真等手段配送货品,经查实的;
(5) 被甲方书面要求退货、换货后,仍拒不履行的;
(6) 发生质量纠纷时,拒不履行检测义务的;(7)未按照合同规定要求擅自抬高收费价格的;
(8) 存在假冒伪劣产品的;
(9)擅自将配送业务转包、分包给第三人经营,经查实的;
(10)通过给予回扣或变相给予回扣等方式谋取不当利益,经查实的;
(11) 因乙方原因造成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
(12) 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负面社会影响,或负面舆论的;
(13) 因乙方原因在甲方区域内造成安全事故,且影响恶劣的;
(14) 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2.违约处罚
在服务期间,乙方如出现违约情形之一者,经查实并报甲方后,将对乙方作如下处
理(酌情进行单项处罚或并处):
(1)甲方对乙方实行履约管理,每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
上述“1、违约情形的认定”情形(1)至(6)中每发生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 1000
元,每季度超过两次的,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的50%。(7)项每发现一次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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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现有履约保证金的50%,合同期内超过两次的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8)
至(14)中一旦发现并查实的,立即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3)乙方结算货款时,须同时附带相应时间的官方市场相应食材的价格表(常州
价格通、大润发优鲜 APP、凌家塘菜场,如上述均无,以双方协商价格为准),如未附
带或违反合同约定的价格计算方式,甲方将不予报销,由此带来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如甲方或甲方上级审查发现乙方虚高报价(虚高报价指明显高于上述三家官方市场食材
价格,或供应商无法提供直接证据佐证),每发现一次将扣除现有履约保证金的 50%,
第二次终止合同。
(4)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完成配送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上述配送内容(如早
餐等),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额外增加费用,否则,甲方将以违约处理,有权终止合
同。
(5)如所供食品引起食物中毒事故,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6)如发现甲方有违反廉洁纪律而不主动向甲方纪检部门或上级领导报告的,一
旦造成恶劣后果,乙方需承担相应的包庇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7)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8)取消其参与下一轮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9)情节恶劣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甲方将其不诚信行为报送采购主管部门,并将
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注:中止合同的,甲方有权视情由中标(成交)候选人按磋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递
补。
3.合同终止
当发生下述情况时,甲方有权可以立即终止合同:
乙方在工商信息登记网站显示经营异常或存在其他实际经营异常情况的,或乙方
存在重大被诉案件、乙方成为失信人及其他对于履行本合同存在困难的;
乙方破产或其他原因致使资不抵债或因其他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合同终止后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额及利息。利息将以同期银行企业一年期
定期存款利率计算,计算日期从甲方支付日期到乙方退还日期。乙方同时向甲方支付合
同总价 10%的罚金。
对于合同的终止,甲方应以书面文件等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所述通知后一
周内对终止合同的通知做出书面答复。如果在上述时限内未作答复,视为双方认可合同
终止有效。
不可抗力
1.如果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台风,洪水,地震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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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双方公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被迫停止或推迟合同的执行,则合同执行相应顺延,
顺延的时间等于不可抗力发生作用的时间。
2.受影响的一方应将不可抗力的出现尽快通过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在不可抗力
出现 14 天内, 受影响的一方应提供一份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书并通过快件或挂号信
寄至另一方以便其检验和确认。
3.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终止或被排除后尽快通过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
通过挂号信方式通知其他方不可抗力已终结或排除,并继续合同的履行。
4.如果不可抗力持续作用超过 60 天,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未来的合同执行问
题。
通知与送达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均须采取书面形式,以(A)专人递送,(B)
特快专递,(C)传真,或(D)挂号信件发出。特快专递或挂号信件的交寄日以邮戳为
准。上述书面通知均须标明合同各方为收件人。
2.上述书面通知按对方在本合同所列的地址发出,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时间视为
已经送达。如任何一方的地址有变更时,须在变更前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迟延
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3.双方将按如下规定确定通知被视为正式送达的日期:
A) 以专人递送的,接收人签收之日视为送达;
B) 以传真方式发出的,以发件方发送后打印出的发送确认单所示时间视为送达;
C) 以特快专递形式发出的,发往本市内的,发出后第【2】日视为送达。发往国内
其他地区的,发出后第【5】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地区的,发出后第【7】日视
为送达。发往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发出后第【15】日视为送达;
D) 以挂号方式发出的,发往本市内的,邮寄后第【2】日视为送达。发往国内其他
地区的,邮寄后第【5】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地区的,邮寄后第【7】日为视为
送达。发往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邮寄后第【15】日为视为送达;
4.各方地址与联系方式如下
如致甲方:
甲方:【 】
地址:【
】
电话:【 】
传真:【 】
邮政编码:【 】
如致乙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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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诉讼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2.所有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争议将通过合同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各方不能通过友
好协商解决争议,则可直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进行期间,除必须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解决的部分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
续履行,即各方将继续执行诉讼部分以外的合同执行工作。
保密条款
1.一方向另一方披露具体信息时,披露方已明确申明该信息是保密的,包括:该信
息中明确标注:“机密”、“保密”、“内部使用”等明确申明信息的保密性的字样;
披露方口头申明该信息是保密的(仅适用于信息以非书面形式披露的情况)。
2.一方向另一方披露具体信息时,披露方虽未明确申明该信息是保密的,但未对信
息披露条件加以书面限制性说明或非口头披露的,此信息将被视为保密信息。
3.一方向另一方的信息披露方式包括:
书面或电子媒介形式。
项目交付。
传授获得信息的方法,比如披露信息存在于某个数据库内。口头或录像提交。
4.保密责任
(1)合同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披露、发表或传播披露方所披露的属于保密范围内
的信息,此类信息包括规范、标准、需求、观点、方法、模型、数据等。
(3)信息接收方可以把信息披露给:
公司雇员、母公司和子公司需要知道所披露信息的雇员。任何事先获得披露方书面同意的第三方。
在向上述任何一方披露之前,接受方应当与该方签订相关保密协议,要求该方按
照本合同保密条款规定处理所披露信息并在保密条款有效期内发生违约时承担违约责
任。
5.保密期:保密期为从信息披露之日起【10】年。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合同将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第 46 页
2.合同双方同意附件中的所有条款和条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
有同等效力,对合同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
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为准。
3.任何一方未得另一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合同内容。
4.本合同及其附件为中文本,共有【伍】份,甲方【贰】份, 乙方【贰】份,招标
代理公司【壹】份。
合同附件表
附件 1:
……(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第 47 页
【签字页】
甲方: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单位地址:常州市天宁区飞龙路 9 号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
邮政编码:213001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单位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
第 48 页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
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
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
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
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
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
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
行编写。
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
第 49 页
响 应 文 件 封面(非实质性格式)
响 应 文 件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
日
期 :
第 50 页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1-1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实质性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
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磋商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
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属于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参与项目,
由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需提供总公司项目授权书)。
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
业名单。
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
形)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
同的良好记录。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
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
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
位信息如下(如无此情形的,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第 51 页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供应商。
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
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 52 页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 53 页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实质性格式)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 54 页
4.企业营业执照
企业营业执照(实质性格式)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 55 页
5
响应函(实质性格式)
响应函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
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
1.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自愿参与响应并承诺如下:
(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60 个日历日。
(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
(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磋商文件要求
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2. 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
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 56 页
6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实质性格式)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参与(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签署、澄
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合同磋商、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
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印鉴:
日期:
年
月
日
第 57 页
授权委托书
本人
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
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
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和处理有
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
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
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说明:
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采购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投
标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
2.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与开标的,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
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实质性格式)。
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名,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第 58 页
7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实质性格式)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形象,本单
位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
守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本单位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自
愿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生失信行为将记录并公开到“信用常州”、常州市政府采购网。
三、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
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
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五、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
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江苏)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
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
相应的规定处罚,并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违背承诺约定行为将作为失信信
息,记录到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予以公开。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 59 页
8
报价一览表(实质性格式)
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投标下浮率(%)
大写
小写
备注:
1.食材市场基准价以常州市权威部门(价格通)(http://www.jgtong.org.cn/)
平均零售价为准,若产品当日未报价的以最近日期的价格为准,如常州价格通官网无公
示的,则以大润发优鲜 APP 公示的零售价为准;如大润发优鲜 APP 也无公示,则以凌家
塘官网(查询网址:http://www.ljt.cn/)公示的当日菜价“中间价”为准;如果三处
网站均无所需物品,则双方协商确认价格随行就市。
2.最终结算单价=食材市场基准价×(1-供应商的投标下浮率)。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 60 页
9
合同条款偏离表
合同条款偏离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
序号
磋商文件
条目号
(页码)
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内容
偏离情况
(据实填写)
说明
注:
1.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
解和响应。
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 61 页
10
采购需求偏离表
采购需求偏离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
序号
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
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内容
偏离情况
(据实填写)
说明
注:
1.对采购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
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
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 62 页
11 中小企业声明函
说明:
(1)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以《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
企业〔2011〕300 号)文件规定为准。
(2)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
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
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
第 63 页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的
江苏省
消防救援总队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直管单位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采购活动,服务全
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 批发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
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
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 批发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
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
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
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
企业可不填报。
2.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批发业(请勿更改)。
3.供应商如提供小微企业服务的请如实填写并提供。不提供此声明函的,价格分
不予扣除。
第 64 页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
□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
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日
期:
第 65 页
12 项目实施方案等(根据评分标准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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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
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
项目编号: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毕业学校和学
历
专业
职称
专业培训及证
书
责任或分
工
项目经历或主要工作
业绩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 67 页
14 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
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时间
项目甲方单位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 68 页
15 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