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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能(锡)电公司一般工业垃圾清运处置服务竞价釆购项目
(采购编号: B32*开通会员可解锁*90001032 )
竞价采购文件
采购人: 苏能(锡林郭勒)发电有限公司
2026 年 04月 22 日
目录
釆购项目
竞价采购公告
苏能(锡)电公司一般工业垃圾清运处置服务竞价采购公告
附件一 供应商须知 5
附件二 合同条款及格式 15
附件三 采购需求 17
附件四 资格申请资料格式 19
(苏能(锡)电公司一般工业垃圾清运竞价采购) 19
苏能(锡)电公司一般工业垃圾清运处置服务竞价采购公告
苏能(锡)电公司一般工业垃圾清运处置服务竞价采购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价采购活动。
1.1 采购项目名称: 苏能(锡)电公司一般工业垃圾清运处置服务竞价采购
1.2 采购人: 苏能(锡林郭勒)发电有限公司
1.3 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自筹,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乌拉盖管理区范围内,贺斯格乌拉矿区南露天煤矿西侧约1km处。海拔高度约为920m。到厂主路为双向单车道,路况多起伏。
1.6 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 http://bid.xkjt.net/
1.7 电子竞价平台运营机构: 徐州信智科技有限公司
2.1 采购范围: 一般工业垃圾清运处置服务
2.2 交 货 期: 按合同约定执行
2.3 交货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乌拉盖管理区贺斯格乌拉牧场苏能(锡)电公司厂内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详见采购文件
3.1 供应商满足如下要求:
(1) 依法设立,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复印件;
(2) 资质要求 独立法人:具备一般工业垃圾或工业固体废物等相关的收集、处置能力以及相应的道路运输资质。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竞价保证金的递交:
¨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1000 ;保证金形式: 从竞价人基本户以银行转账形式汇出
缴纳账户名:苏能(锡林郭勒)发电有限公司;
账 号:0610 2380 0910 0037 289;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乌拉盖管理区支行;
不退还竞价保证金的情形: ①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其响应文件;②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明确认可的特殊情况外,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③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④ 其他特定情形:如未按期推进交易、违反保密义务、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等。
退还竞价保证金的时间: 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非中标人的竞价保证金;中标人的竞价保证金按合同约定退还。
5.1 电子竞价平台自动按照价格由低至高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并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1名。
5.2 釆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未通过履约能力和价格核查,采购人应按电子竞价平台推荐的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
6.1 付款条件: 先货后款,详见采购文件附件二“合同条款及格式”
6.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不要求额外递交,中标人竞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7.1 首次参加的投标人,需先在“徐矿招标与采购网”(网址:http://bid.xkjt.net,下同)上完成投标人信息注册,上传扫描件等相关证件。注册完成后,请及时联系招标人审核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7.2 供应商应当于 2026 年 04月 22日 09时 00 分(资格申请开始时间)至 2026 年04月 29日 17时 00 分(资格申请截止时间),登录 徐矿招标与采购网,填写相关信息、递交资格申请资料。供应商资格申请通过后,方可参与本次竞价。
7.3 竞价釆购文件的获取:
¨免费下载,仅限于网上获取。
¨文件解压密码在投标人足额缴纳竞价保证金后提供。
7.4 供应商若对本竞价项目采购需求、资格要求等有疑问的,应当于 2026 年 04月 29 日 17 时 00 分前通过电子竞价平台向采购人提岀澄清要求。
8.1 竞价开始时间为 2026 年 04 月30 日 09 时 00分。
8.2 竞价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04月 30 日 11 时 00分。
8.3 报价方式:
¨含税价
8.4 起始价: ¥82500 (暂估数量1500立方总价,暂估清运单价55元/立方米)
8.5 报价梯度: ¥100
8.6 报价有效期: 30天
9.1 发布竞价采购公告、预成交结果公示和成交公告的媒介: 徐矿招标与采购网
9.2 预成交结果公示的期限: 3天
9.3 预成交结果公示的其他内容: 成交供应商名称、价格及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等
10.1 采购代理服务费:
¨不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
采购人: 苏能(锡林郭勒)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
联系人: 张工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2026 年 04 月 22 日
本项目采用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发布的《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规范》(T/CTBA001—2019)规定的竞价釆购方式。
竞价采购是指采购人对响应采购的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规则和时限多次递交的竞争性报价进行排序,并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釆购方式。
釆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见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邀请书“1.采购项目简介”和“3.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竞价釆购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参加竞价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竞价过程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本采购文件包括:
(1) 竞价釆购公告或竞价采购邀请书;
(2) 供应商须知(附件一);
(3) 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二);
(4) 采购需求(附件三);
(5) 资格申请资料格式(附件四);
采购人依照本须知规定,对釆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在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邀请书“7.电子竞价平台注册及资格申请”规定的时间前,通过电子竞价平台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 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或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在电子竞价平台发布,同时通知所有已经提出资格申请的供应商。釆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在补充文件中通知供应商推迟竞价开始时间。
2.2.3 供应商收到补充文件后,应当通过电子竞价平台确认已收到该补充文件。
2.2.4 除非确有必要,釆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须知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3.1.1 供应商须在电子竞价平台进行注册。在进行注册前,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电子竞价平台操作规程,并与电子竞价平台签署相关协议。
3.1.2 供应商应按电子竞价平台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经电子竞价平台审核通过后,成为电子竞价平台交易用户。
3.2.1 电子竞价平台为供应商提供电子竞价平台操作培训和辅导服务。
3.2.2 供应商在操作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应拨打电子竞价平台服务热线电话或网络在线咨询电子竞价平台服务人员。
供应商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电子竞价平台提岀资格申请,并按要求在线填写相关信息、提供相关材料。本项目资格申请时间见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邀请书“7.电子竞价平台注册及资格申请”。
4.2.1 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邀请书对供应商提出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应按规定提供资格申请资料。釆购人负责组织对供应商的竞价资格进行审查。对部分资格要求复杂、审查难度大的釆购项目,采购人可聘请专家进行资格审查。
4.2.2 资格审查主要对资格申请资料的响应性进行审查,判断资格申请资料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资格申请资料是否实质性响应竞价要求。
4.2.3 资格申请资料未实质性响应釆购文件的要求,或资格申请资料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供应商在资格申请截止时间前均可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补充的内容作为资格申请资料的组成部分。
4.2.4 只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才可通过资格审查。经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后,资格申请资料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釆购人将通过电子竞价平台告知有关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
4.2.5 资格申请资料的组成
资格申请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竞价函;
(2) 授权委托书(如有);
(3) 资格证明材料(如有);
(4) 响应方案(如有);
(5) 其他资料(如有)。
4.2.6 资格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按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邀请书“3.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满足采购人对供应商的各项资格要求。
5.1.1 供应商应根据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邀请书“8.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要求报含税价或不含税价。供应商报价时,应当列明增值税率。采购人最终将按照含税价格与供应商签约。
5.1.2 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采购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对于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釆购人在签署采购合同时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在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邀请书“10.其他”规定的幅度内对采购标的的数量进行增加或减少。
5.1.3 报价的其他要求见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邀请书“8.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
5.2.1 除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邀请书“8.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另有规定外,供应商的竞价报价有效期应为30日,从竞价釆购公告/竞价釆购邀请书规定的竞价开始时间计算。
5.2.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竞价报价有效期时,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竞价报价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竞价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其报价;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报价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竞价保证金。
5.3.1 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邀请书“4.竞价保证金”规定递交竞价保证金的,供应商在竞价活动开始前,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和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递交竞价保证金,并将竞价保证金支付凭证上传至电子竞价平台。供应商不按要求递交竞价保证金的,将不得参与竞价活动。本项目竞价保证金的要求见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釆购邀请书“4.竞价保证金”。
5.3.2 竞价保证金的退还:按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邀请书“4.竞价保证金”规定执行;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保险机构保险单形式递交的竞价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釆购人可以不再退还。
5.3.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供应商在竞价报价有效期内撤销报价;
(2)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釆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
(3) 发生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邀请书“4.竞价保证金”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的情形。
5.4.1 供应商应以电子竞价平台服务器时间为基准时间,按规定时间登录电子竞价平台,按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釆购邀请书“8.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的规定进行报价。
(1) 起始价:采购人设置的起始报价价格。
(2) 报价梯度:供应商报价的单位降幅,即供应商需按此数值的正整数倍降价出价。
5.4.2 竞价开始后,供应商按照电子竞价平台的提示报价,可进行多轮次连续报价。供应商电子竞价的首次报价不得高于竞价起始价,之后的报价不得高于之前的最低报价。
5.4.3 电子竞价平台自动拒绝竞价截止时间后的报价。设置自动延时竞价的,在竞价截止时间前的规定时限内,如果仍有供应商报价且新的报价低于当前最低价时,系统可自动延长截止时间。
5.4.4 竞价期间,电子竞价平台向所有参加竞价的供应商实时反馈报价情况,并记录供应商所有网上报价过程。
5.4.5 供应商网上报价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和电子竞价平台联系。电子竞价平台应及时给予协助。供应商因故障未能网络报价成功的,视为放弃参加竞价。供应商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但不影响竞价采购项目的继续实施。
参加网络电子竞价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应当首先核实竞价采购文件和组织实施程序是否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实质性缺陷。根据不同的情形和原因,决定继续或终止竞价采购。当供应商仅有一家时,采购人可参照直接采购方式与供应商进行价格谈判后确定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报价结束后,电子竞价平台自动计算各供应商排名,并按照价格由低至高排序。
电子竞价平台根据报价情况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数量见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邀请书“5.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
釆购人可对候选成交供应商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验或组织现场考察,以确认候选成交供应商的生产经营、财务等实际状况与资格申请资料是否一致及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供应商履约能力的情况。釆购人发现供应商的报价为异常低价,有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可要求候选成交供应商作澄清或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必要时,采购人可聘请专家对价格进行核查。履约能力和价格核查的结果将作为采购人选择确定预成交供应商的依据之一。
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未通过履约能力和价格核查,釆购人应按电子竞价平台推荐的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所有候选成交供应商均未通过履约能力和价格核查的,采购人将终止竞价采购活动。
预成交供应商选定后,采购人将按照竞价采购公告“9.项目公告和公示”/竞价采购邀请书“9.项目确认、公告和公示”规定的公示媒介和公示期限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包括如下内容:
(1) 所有候选成交供应商名称、价格及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
(2) 预成交供应商名称;
(3) 未通过履约能力和价格核查的候选成交供应商名称及原因(如有);
(4) 竞价采购公告“9.项目公告和公示” /竞价采购邀请书“9.项目确认、公告和公示”规定的其他内容(如有)。
公示期结束后,在本须知第5. 2款规定的竞价报价有效期内,采购人通过电子竞价平台向预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采购人将按竞价采购公告“9.项目公告和公示”/竞价采购邀请书“9.项目确认、公告和公示”的规定,发布成交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成交供应商名称、价格及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等。
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釆购邀请书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按其规定的金额、形式、有效期限和递交时间向采购人递交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的规定见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邀请书“6.合同主要条款”。除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邀请书“6.合同主要条款”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采购合同金额的5%。
7.7.1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报价、资格申请资料等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岀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竞价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竞价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因供应商对预成交结果提岀异议、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等导致采购人变更预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按照本条规定的程序重新选择确定预成交供应商,进行公示、公告。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对预成交结果提出异议。异议应在预成交结果公示期间通过电子竞价平台提出,并递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 异议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采购人将针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经过核查,发现异议人对相关问题理解有误的,应作出解释;发现竞价结果确实有误或竞价过程存在不当行为的,应及时予以改正或补救。
异议人与采购人对异议事项无法达成一致的,异议人可向行业组织或专业咨询机构进行反映 提出投诉或申请调解 。
采购人认为异议不成立或不影响采购结果的,可以继续进行采购活动。
采购人不得泄露竞价釆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竞价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竞价采购活动。
与竞价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其他应保密的情况。在竞价采购活动中,与竞价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竞价工作正常进行。
电子竞价平台孕运营机构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其他应保密的情况,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竞价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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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发电机组工程
一般工业垃圾清运处理服务合同
甲方:苏能(锡林郭勒)发电有限公司
乙方:
二零二六年 月
签订地点:乌拉盖管理区
甲方:苏能(锡林郭勒)发电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就苏能(锡林郭勒)发电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垃圾清运处理事宜协商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一般工业垃圾清运处理服务项目
1.2 清运范围:
苏能(锡林郭勒)发电有限公司苏能(锡林郭勒)发电有限公司的一般工业垃圾(非生产、办公垃圾)。
第二条 工作内容
2.1 将甲方厂区内指定区域内的一般工业垃圾装车清运。
2.2 清运频次和时间:根据甲方现场产生的储存量,定期或不定期清理。
2.3 委托清运的垃圾必须按照符合环保和城管等政府相关部门的规范标准落实,不得随意倾倒,中标方负责协调所有外部关系相关费用。
2.4 乙方每次清运不得有“满箱”和“漏箱”现象,乙方在清运过程中应采取有效安全措施防止车上垃圾跑冒滴漏。
2.5 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清运,投标方应告知招标方延迟清运原因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2.6 垃圾清运过程中,乙方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
2.8 乙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甲方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安全行车,严禁夹带其他物品出厂。乙方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9 合同工期:自2026年 月 日至2028年 月 日。
第三条 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1甲方在协议期内,将厂区内产生的一般工业垃圾收集放至若干堆放点,以便乙放清运。
3.1.2甲方对乙方清运工作有权进行监督、管理,确保乙方工作质量满足甲方要求并服从甲方管理。
3.2 乙方权利与义务:
3.2.1 乙方负责安排车辆和装卸垃圾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装车机械以及一切完成垃圾清运、处理所需要的设备、设施、工器具、劳保用品等。垃圾从装车、运输直至垃圾处理完成,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2.2 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定期清理甲方堆放点的全部垃圾并做到车走场清,符合甲方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3.2.3 乙方清运车辆运行需作好封闭措施,避免垃圾沿路飘落,以保持沿路环境卫生,乙方在清运处理过程中有损坏其他公用设施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或修复。
3.2.4 现场所有的乙方工作人员应身体健康,无不适合从事现场工作的疾病;合同签订前乙方员工进行健康体检,应遵守甲方相关的管理制度。
3.2.5乙方工作人员发生的酒后闹事、打架、斗殴、盗窃或破坏生产设备及公共财产等事件,乙方应严肃处理责任者,并接受甲方对处理过程的监督;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者,乙方主动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理,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2.6 乙方应办理外运所有手续、协调关系,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完成。
3.2.7 在履行合同期间,乙方必须遵守各项施工规章制度并注意施工安全,进场前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并完善安全制度,督促工人着工作服上岗,注意避让车辆,做到安全生产。如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受到行政处罚或发生由乙方原因导致的人员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纠纷与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3.2.8 乙方工作行为应该符合法律和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如有违反,乙方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处理,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和解决。
3.2.9 垃圾清运处理工作由乙方全权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与甲方无关。
3.2.10 如遇重大活动和重要检查时,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和调度。
第四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采用综合单价承包,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大写: ),其中不含税总价 元,税率 ,税额 元;
服务费用按照季度结算,经甲乙双方确认无误后,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30日内,以转账方式向乙方结算。
合同生效日期起1个月内,乙方向甲方提交金额为合同价格5%的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 执行标准
垃圾清运处理有关的各种现行有效版本的技术规范、规程。本项目执行的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
《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2010]61号);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生活垃圾收集站技术规程》(CJJ179-2012);
《生活垃圾收集站建设标准》(建标154-2011);
《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设备》(CJ/T16~21-1999);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50869-2013;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以及主管部门对相关规程、规范的补充规定和解释说明及其它相关标准;以上标准若有新的标准则执行新标准,替代原有标准。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产生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清运工作达不到甲方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标准时,乙方应及时纠正。如逾期未能妥当处理,甲方每次可根据实际情况扣减合同价款的0.5%至1%作为处罚金。若因清运工作未达甲方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所造成罚款金额达到合同额的10%或以上时,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以立即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本工程严禁以任何方式分包或转包,若乙方将本工程进行分包或转包,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以立即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八条 其他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全部工作完成且费用已付清时终止。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调解决,并形成补充协议或备忘录,作为合同附件,此附件与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益。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 方:(盖章) |
乙 方:(盖章) |
住 所: |
住 所: |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 委托代表人: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 委托代表人: 年 月 日 |
联系人: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附件一: 安全生产(施工)协议书
施工安全协议
为加强本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苏能(锡林郭勒)发电有限公司相关安全施工的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签订本《施工安全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并执行。
一、主合同名称:一般工业垃圾清运服务合同
二、主要施工范围:
三、工程地点:
四、承包方式:
五、合同总价或暂定总价: 元
六、施工计划工期:工期暂定为 个月
七、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单位的相关责任,贯彻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安全文明管控体系和监督考核体系,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监督和检查。
3、向乙方提供施工现场及工作范围有关的安全、技术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4、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完善安全宣教设施。
八、乙方的安全责任及义务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全面负责,是施工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负责建立健全本项目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分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实施相应的考核与奖惩。
3、组织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依法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并及时传达给相关从业人员。
4、组织制定并实施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确保所有施工现场人员安全教育合格达标。
5、保证项目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6、督促、检查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组织制定并实施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九、具体要求
1、乙方对其各自在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并对各自人员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负责。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为本工程项目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主动接受甲方及本工程监理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并提供相关资料。
3、甲方及本工程监理的安全监督、检查及考核是对乙方安全管理的补位,不代替乙方的安全管理、三级教育培训考试及安全技术交底等安全管理工作。
4、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5、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等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6、乙方对列入工程概算的安全施工、职业防护、环境条件改善措施所需费用应当专款专用,保证安全施工条件所需资金的有效投入,不得挪作他用。
7、乙方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30人及以上的施工作业团队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施工安全进行现场监督管理,发现“三违”,应当立即制止。
8、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9、应当在施工方案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经监理单位、甲方方审批备案后实施,乙方安排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10、工程施工前,乙方负责工程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备查。
11、乙方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孔洞口、基坑边沿及危险物品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
12、乙方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规范的警示标志,做好施工现场防火、防爆的管理及措施。
13、乙方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14、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15、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16、乙方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17、乙方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18、乙方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
19、乙方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20、乙方应当在施工现场要保证“工完料净场地清”,严禁野蛮施工,对周围绿化、建筑物、设备有意破坏者加倍赔偿,每天下班前必须对施工现场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垃圾放置在指定的位置。
21、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统一着装及标识。
22、乙方施工用临时电源,所用电源线一律使用软皮电缆线,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线。
23、乙方施工现场清洁,无杂物、无烟头,无卫生死角,材料吊运应采取防止污染墙面、防高空落物的措施。
24、乙方在地方政府和上级单位的领导下,做好新冠肺炎的防控管理工作,专人负责,成立新型冠状肺炎防控工作组织机构,保证新冠肺炎防控资金、人力和防控物资物品、隔离设施等齐全到位,满足疫情防控要求。
25、乙方严格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单位对草原防火的有关管理规定及要求执行,杜绝草原火灾事故,对因乙方责任发生火灾的事故及损失承担责任及赔偿。
26、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交叉施工,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十、合同安全管理管理考核扣款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和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乙方应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杜绝或减少安全事故、事件,如因乙方管理不当发生相关人身、设备事故,甲方有权予以合同扣款,其扣款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具体约定如下:
(1)每发生重伤以上1人,扣款200万元;每发生重伤1人,扣款60万元;每发生轻伤1人,扣款10万元。
(2)发生设备责任事故的,乙方必须按设备原价予以修复赔偿,另须赔偿因该设备损坏所引发的其他一切损失,再扣设备总价的50%作为一次性处罚。
3、乙方发生其他各种非正常事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甲方有权视不良事件具体情况,处以5万元及以上合同扣款。
4、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因乙方施工管理责任原因及违章、违规责任原因导致的一切事故或4造成第三方的设备、人身事故的,由乙方自负安全责任。
5、对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等一切违章行为及安全文明施工有关规定及甲方各项管理制度的,甲方有权按照安全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6、甲方对乙方的所有扣款从工程款中扣除,并视具体情况上诉国家法律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主体合同同步签字生效与终止。
十二、本协议具有与主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苏能(锡林郭勒)发电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盖章)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法人或授权代表: 法人或授权代表:
附件二: 廉洁从业承诺书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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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苏能(锡林郭勒)发电有限公司 (盖章) |
乙方: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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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诺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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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向乙方郑重承诺,保证严格遵守廉洁从业规定,坚决杜绝以下行为: (一)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或在乙方报销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二)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旅游以及其他高消费娱乐活动; (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乙方推销材料、设备或者从事其他中介活动;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乙方安插个人施工队伍或者违反规定为亲友参与该项目建设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五)在项目招标、质量检查、计量以及钱款支付等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六)其他违法违纪与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行为。 |
乙方向甲方郑重承诺,在项目建设中严格遵守廉洁从业规定,保证做到: (一)不以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招投标及经营管理活动; (二)不以任何形式和借口向甲方管理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给甲方单位和个人报销应由其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以任何原因和借口邀请甲方有关人员参与宴请、旅游以及其他高消费娱乐活动; (四)不以任何原因和借口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私自推销的材料和设备; (五)不以任何原因和借口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私自安插的施工队伍; (六)不以其他任何非正常行为影响甲方人员公正履行公务。 (七)发现甲方甲方管理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及时向其所属单位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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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违约责任: 甲方如违背上述承诺,愿意接受组织处理、经济违约扣款、党纪政纪处分。 乙方如违背承诺,出现一次,愿意接受甲方约谈,并以不良行为接受处理。构成违纪违法行为的,应承担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因违反廉洁从业承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在核实损失事实后一个月内,按实际损失数额予以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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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事项: 1、本承诺书与建设项目主体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署后即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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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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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编制说明
货物项目应尽可能清晰、准确地提出对货物的需求,并对所要求提供的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以及单位、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技术性能指标、检验考核要求、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要求等作出说明。
(商务技术偏差均不允许时可简化或不提供,即默认同意招标人所有要求)
苏能(锡)电公司一般工业垃圾处置服务竞价采购
资格申请资料
供应商/服务商:
年 月 日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按照我方最终报价提供 (项目名称),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我方的资格申请资料包括下列内容:
(1) 竞价函;
(2) 授权委托书(如有);
(3) 资格证明资料;
(4) 响应方案(如有);
………
3.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竞价报价有效期内不撤销报价。
4.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
(1) 我方完全响应采购人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偏离;
(2) 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响应你方合同条款;
(3) 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5)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
(4) 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资格申请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邀请书中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电子邮箱: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服务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竞价采购项目资格申请文件、报价、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 竞价采购项目签订采购合同之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服务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资格证明材料的编制说明
供应商/服务商应根据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邀请书“3.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资质证明材料、财务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信誉证明材料、人员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一般使用复印件。
(略)
供应商/服务商需提交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