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毒品检测中心项目装修、设备采购及安装一体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7-10
发布于
江苏连云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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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毒品检测中心项目装修、设备采购及安装一体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HZB2*开通会员可解锁*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一、招标条件

本连云港市毒品检测中心项目装修、设备采购及安装一体化工程已由项目 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282.62294600 万元,招标人为连云港天功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1282.622946 万元(其中实验室设备采购投标限价:892.15 万元;装修

施工投标限价:306.887546 万元;家具采购投标限价:83.5854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连云港市毒品检测中心项目装修、设备采购及安装一体化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连云港市毒品检测中心项目装修、设备采购及安装一体化工程: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投标人资质条件:

(1)本次

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

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其他要求:投标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实验室供货业绩,单项合同金额≥300 万元;业绩内容至少包含一台及以上质谱设备;需同时提供合同。如合同中无法体现实验室专项工程金额和业绩内容,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是牵头人业绩。

(4)投标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以

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300 万元及以上类似实验室装修业绩。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实验室验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验收证明或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出具的验收类报告)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员工,可由设备供应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 2 家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 3.4 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

额需达到

/

%(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

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

%(不低于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

性工作分包给

/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分包意向协议书中明确。

3.5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

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7 其他:

3.7.1 投标人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

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 2026 年 4 月-6 月。

3.7.2 投标人拟报施

工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 2026 年 4 月-6 月。

3.8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8.1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不出借挂靠营业

执照(资质证书)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8.2 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

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的要求。

本项目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 年 07 月 10 日 15 时 30 分到 2026 年 07 月 14 日 18 时 00 分获取方式: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 年 7 月 10 日至 2026 年 7 月 14 日;

6.2 获取方式:前往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高新区科创

城 1 号楼 8 楼)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6.3、请投标人携带下列资料(复印件加

盖公章)一份前来报名,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

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被授权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

(2)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

证明材料,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证明材料; (3)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 (4)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6.4、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提醒:

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07 月 30 日 15 时 00 分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至连云港市海州区科创城 1 号楼 8 楼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7 月 30 日 15 时 00 分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科创城 1 号楼 8 楼会议室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连云港市毒品检测中心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连云

港天功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连行审备(2026)182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天功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连云港天功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装修、设备采购及安装一体化工程(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连云港

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1.2 项目规模:实验室总建筑面积约 1500 平米,使用面积 1000 平米,划分办公

辅助区、样品接收区、实验核心区、辅助功能区四大板块;

2.1.3 招标范围:实验

室设备采购、运输、装卸、装修施工、安装、调试、保险、验收合格、操作培训、售后服务、保修期内的修、配、换服务等设计图纸中全部项目(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附件、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 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1.3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1.4 交货地点:连云港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1.5 交付使用期:40 日历天;

2.1.6 质量标准:合格,必

须符合 CMA 计量认证和司法鉴定许可(法医毒物鉴定项目,毒品鉴定子项目)审批的规范和司法部相关要求;

2.1.7 最高投标限价:1282.622946 万元(其中实验室

设备采购投标限价:892.15 万元;装修施工投标限价:306.887546 万元;家具采购投标限价:83.5854 万元)。

2.2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2.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

用条款) 2.2.1.1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 投标

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投标人资质条件: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

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其他要求:投标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实验室供货业绩,单项合同金额≥300 万元;业绩内容至少包含一台及以上质谱设备;需同时提供合同。如合同中无法体现实验室专项工程金额和业绩内容,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是牵头人业绩。

(4)投标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

同金额 300 万元及以上类似实验室装修业绩。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实验室验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验收证明或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出具的验收类报告)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

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员工,可由设备供应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 2 家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

3.4 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

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

%(不低于

%)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

%(不低于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

家(一家或者多

家)中小企业,且在分包意向协议书中明确。 3.5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7 其他:3.7.1 投标人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

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 2026 年 4 月-6 月。

3.7.2 投标人拟报施工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 2026 年 4 月-6 月。

3.8 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8.1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不出借挂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

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8.2 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

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的要求。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

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详见附件)

6. 招标

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 年 7 月 10 日至 2026 年 7 月 14 日;

6.2 获取方式:前往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高新区科创

城 1 号楼 8 楼)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6.3、请投标人携带下列资料(复印件加

盖公章)一份前来报名,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

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被授权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

(2)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

证明材料,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证明材料; (3)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 (4)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6.4、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提醒:

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7. 投

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7

月 30 日 15 时 00 分。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科创城 1 号楼 8楼会议室。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

逾期递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

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

10.1

招标主体

招标人:连云港天功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德

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连云港市高新区

标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科创城 1 号楼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人:陈工

电话: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

项目负责人:陈

邮编: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222000

电子邮箱: 843325757@qq.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连云港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人: 连云港天功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址: 连云港市高新区

人: 李主任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科创城 1 号楼 8 楼

人:陈工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件:59212706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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