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制管等三个地块安置房及配套用房项目(香山花苑南侧地块安置房及配套用房项目)10kV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8-24
发布于
江苏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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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制管等三个地块安置房及配套用房项目(香山花苑南侧地块安置房及配套用房项目)

10kV 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DL-XLGC-JPGC-*开通会员可解锁*4)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一、招标条件

本中原制管等三个地块安置房及配套用房项目(香山花苑南侧地块安置房及配

套用房项目)10kV 配电工程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295.00000000 万元,招标人为张家港市滨江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中原制管等三个地块安置房及配套用房项目(香山花苑南侧地块安置房及配套

用房项目)10kV 配电工程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原制管等三个地块安置房及配套用房项目(香山花苑南侧地块安置房及配

套用房项目)10kV 配电工程:

详见公告

本项目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 年 08 月 24 日 17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9 月 01 日 09 时 00 分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09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递交方式: 详见公告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9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开标地点:详见公告

七、其他

详见公告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详见公告

九、联系方式

人: 张家港市滨江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址: 张家港市金港街道镇山路 218 号滨江大厦 B 座 28 楼

人: 详见公告

话: 详见公告

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江苏兴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南京市北京西路 69 号

人:详见公告

话:详见公告

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盖章)

中原制管等三个地块安置房及配套用房项

目(香山花苑南侧地块安置房及配套用房

项目)10kV 配电工程

总承包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JSDL-XLGC-JPGC-2026-08

标段编号:JSDL-XLGC-JPGC-*开通会员可解锁*4

招标人:张家港市滨江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兴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 年 8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9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3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41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 51

第六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 64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 65

1

中原制管等三个地块安置房及配套用房项目(香山花苑南侧

地块安置房及配套用房项目)10kV 配电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原制管等三个地块安置房及配套用房项目(香山花苑南侧地块安置房及配套用房项目)

10kV 配电工程(项目编号:JSDL-XLGC-JPGC-2026-08)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张

家港市滨江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国有资金。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委托江苏兴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建设地点:张家港保税区。

2.1.2 项目建设规模:香山花苑南侧地块安置房红线内的供配电工程。项目含 1 座中心

开关站、3 间配电室,配电 9600KVA。配套电气设备、电缆。总建筑面积约 143476 平方米,

地上建筑面积 105225.9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38250.1 平方米;其中住宅 99909.12 平方米,

公建配套及其他建筑面积 5316.78 平方米,地下非机动车库 8304.51 平方米,地下机动车库

18160.4 平方米,平战结合人防地下室 11785.19 平方米。新建住宅楼 9 栋,居民 756 户,

一类高层(54 米以上)2 栋、二类高层(27 米以上,54 米及以下)7 栋,公建为社区服务、电

梯、消防、地下车库等。小区总停车位 823 个(地上 67 个、地下 756 个)。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2.2.1 标段编号:JSDL-XLGC-JPGC-*开通会员可解锁*4

2

2.2.2 标段名称:中原制管等三个地块安置房及配套用房项目(香山花苑南侧地块安

置房及配套用房项目)10kV 配电工程

2.2.3 招标范围:

工程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

期内的保修、移交、相关备案资料的办理,运行维护半年等;

内线居配工程:红线内开闭所、配电房、开关站、配电所内供配电设备(变压器、高

低压开关柜、直流屏、信号箱、电缆、母线、铜排、安全用具等)、智能辅助系统、接地系

统、照明系统、设备基础槽钢预埋、通风系施工及系统调试及检测等,含开关站、配电所的

土建(电缆沟砌筑、地坪、室内装修、防虫网等)。

2.1.3 标段招标金额:5295 万元

2.1.4 标段工期要求:工期 150 日历天,

计划设计开始日期:2026 年 9 月 25 日

计划施工开工日期:2026 年 10 月 10 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

潜在投标人应具备以下三种资质之一:(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

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电力行业送电工程或者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同

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和承装(修、试)

类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承包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要求:

(A)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

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B)设计负责人:高级工程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

(C)施工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

师证书,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且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2)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3

5 年的。

(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需有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业绩要求:

3.3.1 投标人的业绩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 2023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具有输变电工程总承包业绩或

供配电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1)工程总承包合同、2)竣工验收证明、3)发票原件影印

件(至少提供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三种发票中的一种)。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2)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自 2023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具有输变电工程总

承包或供配电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提供 1)工程总承包合同、2)施工分包合同、3)

竣工验收证明、4)发票原件影印件(至少提供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三种发票中的一种)。

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自 2023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具有输变电工程总

承包或供配电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提供 1)工程总承包合同、2)设计分包合同、3)

竣工验收证明、4)发票原件影印件(至少提供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三种发票中的一种)。

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4)施工业绩:自 2023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具有输变电工程施工业绩或供配电工

程施工业绩。提供 1)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2)施工合同、3)竣工验收证明、

4)发票原件影印件(至少提供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三种发票中的一种)。时间以竣工

验收时间为准。

(5)设计业绩:自 2023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具有输变电工程或供配电工程设计业

绩。提供 1)设计合同、2)竣工验收证明、3)发票原件影印件(至少提供预付款、进度款、

结算款三种发票中的一种)。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3.2 项目经理是否需要承担过类似工程:是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经理的业绩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 2023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输

变电工程总承包业绩或供配电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1)工

程总承包合同、2)竣工验收证明、3)发票原件影印件(至少提供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

三种发票中的一种)。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工程总承包合同无法体现总承包项目经

理,还可提供能够体现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合同备案表或业主开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提供的业

4

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自 2023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

理承担过输变电工程总承包或供配电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且担任分包工程的施工项

目经理。提供 1)工程总承包合同、2)施工分包合同、3)竣工验收证明、4)发票原件影

印件(至少提供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三种发票中的一种)。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如施工分包合同无法体现总承包项目经理,还可提供能够体现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合同备案表

或业主开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

提供。

(3)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自 2023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

理承担过输变电工程总承包或供配电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提供

1)工程总承包合同、2)设计分包合同、3)竣工验收证明、4)发票原件影印件(至少提供

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三种发票中的一种)。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设计分包合同

无法体现总承包项目经理,还可提供能够体现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合同备案表或业主开具的有

效证明材料,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4)施工业绩:自 2023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输变电工

程施工业绩或供配电工程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提供 1)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

证明材料、2)施工合同、3)竣工验收证明、4)发票原件影印件(至少提供预付款、进度

款、结算款三种发票中的一种)。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施工合同无法体现总承包项

目经理,还可提供能够体现项目经理的合同备案表或业主开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提供的业绩

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5)设计业绩:自 2023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输变电工

程或供配电工程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提供 1)设计合同、2)竣工验收证明、3)

发票原件影印件(至少提供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三种发票中的一种)。时间以竣工验收

时间为准,如设计合同无法体现总承包项目经理,还可提供能够体现项目经理的合同备案表

或业主开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

提供。

关于业绩的说明:

(1)母子公司、兄弟公司、控股公司的业绩不能相互替代。

(2)收购其他企业,被收购企业注销的,收购方可承继被收购方的业绩; 重组改制中

涉及企业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的,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方可承继原企业的业绩。

5

(3)同类型业绩是指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以竣工验收证书签订时间为依据来判断业绩的时间,若存在多个签署日期的,以最后一方签

署的时间为准。

3.4 财务要求

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2023 年至 2025 年)企业财务报告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

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需出具成立年度(7 月 1 日及以后成立的从成立年度次

年起开始提供)至 2025 年财务审计报告。

3.5 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自 *开通会员可解锁* 以来,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自 *开通会员可解锁* 以来,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③自 *开通会员可解锁* 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

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④自 *开通会员可解锁* 以来,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

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⑤自 *开通会员可解锁* 以来,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⑥ 根 据 《 企 业 信 息 公 示 暂 行 条 例 》 , 投 标 人 在 全 国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www.gsxt.gov.cn)中,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的;

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

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投标人存在违法

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⑧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

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

3.6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

■接受,要求如下:

联合体只能由 1 家施工单位和 1 家设计单位组成。①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

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明确牵头单位;②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对投标文件共同

盖章;③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④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

6

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本次有关

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3.7 其他要求(如有)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8 月 24 日至 2026 年 9 月 1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登录江苏天源智慧采购平台 (https://bid.js.sgcc.com.cn/tyzb/tyzb2.0/fwdt/index.h

tml#/logi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在江苏天源智慧采购平台注册会员并办理电子钥匙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无

论是新用户还是已经在原供应商网上服务大厅系统已经注册过账号信息的用户,都需要在江

苏天源智慧采购平台中插入电子钥匙点击注册按钮重新进行注册;新用户注册用户时,请先

插入电子钥匙,系统会自动获取电子钥匙中的企业名称,点击下一步输入账号和密码完成注

册流程;原供应商网上服务大厅系统已经注册过账号信息的用户,请先插入电子钥匙,系统

会根据电子钥匙中的企业名称自动获取该企业名称在原供应商网上服务大厅系统中的所有

账号信息(物资账号、工程服务账号),投标人可以从历史已注册账号信息中任选一个作为

江苏天源智慧采购平台登录账号信息;(备注:江苏天源智慧采购平台不再区分物资和工程

服务用户,每个厂家只有一个登录账号信息,一旦选择了哪个历史账号信息,以后只能使用

该账号在江苏天源智慧采购平台中进行投标操作);

下载投标文件模板:会员登录江苏天源智慧采购平台,在招标信息页面,选中具体项目,

点击“导出项目投标文件模板 zip”超链接,下载本项目的投标文件模板。说明:(1)该

投标文件模板 zip 包,后面需要导入到离线投标工具中,才可以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2)

报名截止时间结束后,投标文件模板方可下载。

注册会员、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投标人高度重视。由于投标人原因

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招标文件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16 日 09 时 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

间前通过江苏天源智慧采购平台

(https://bid.js.sgcc.com.cn/tyzb/tyzb2.0/fwdt/index.html#/login)递交电子投标文

件。本次采用电子化招标,不接收任何形式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截

止时间之后未通过江苏天源智慧采购平台离线工具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业务平台不接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报价明细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以江苏天源智慧采购平台(江苏离线投标工具)

为准。

2.江苏离线投标工具采用结构化方式填写:投标人应当在指定位置填写投标信息并上传

支撑证明材料,填写(上传)位置错误,将承担投标被否决的风险。(例如:资质证书未在江苏

离线投标工具“企业资质”处上传,在江苏离线投标工具“其他商务文件”等其他处上传。)

“其它商务文件”及“其它技术文件”中仅供投标人上传补充资料,请勿重复编入已应答的

信息及支撑证明材料,编入的不作评审。

3.上传文件格式要求:(1)价格文件按国网离线投标工具要求制作;(2)江苏离线投标工

具中除报价明细文件外,上传的文件须为 PDF 格式(单层);(3)报价明细文件要求:报价只能

是数字格式,折扣比例报价最多支持 2 位小数,金额报价方式的包报价、行报价(即针对单

条计划条目的报价)、明细报价(报价明细文件中的单价、合价)最多可精确到分,分项报价

合计应等于总价且等于对应的行报价,否则将承担投标失败的风险。

6.开标时间、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6 年 9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使用江苏天源智慧采购平台电子化开标,不接收现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人无需到现场。

8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发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江

苏天源智慧采购平台(https://bid.js.sgcc.com.cn/xlzb/initMain.action?ZZXZ=XLZB),

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投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等事宜。

8.其他事项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张家港市滨江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港保税区滨江大厦 A 座 1511 室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兴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 69 号

邮编:210000

咨询范围:标书下载、业务问题收集

联系人 1:钱经理 电话 1:*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 2:王经理 电话 2:*开通会员可解锁*

收、退保证金联系人:赵会计 *开通会员可解锁*、张会计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xlzbdl5@vip.sina.com

9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1.1.2

招标人

名称:张家港市滨江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张家港保税区滨江大厦 A 座 1511 室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江苏兴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 69 号联系人:钱经理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xlzbdl5@vip.sina.com

1.1.4

招标项目标段名称

中原制管等三个地块安置房及配套用房项目(香山花苑南

侧地块安置房及配套用房项目)10kV 配电工程

1.1.5

建设地点

张家港市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国有资金,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3.2

要求工期

详见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

1.3.3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合格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采购质量标准:合格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资格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资格要求

信誉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资格要求

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

人资格要求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只能由

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施工单位组成。①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

10

条款号

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②联合投标的,联合

体各方对投标文件共同盖章;③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

头人报名即可;④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

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以上联合

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本次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

被拒绝。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

情形

/

1.5.2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

偿标准

不补偿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踏勘

1.10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再发包仅限于工程总承包企业

将工程的全部设计或者全部施工业务(二者选其一)再发包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的设计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

1.11

 不允许

■ 允许,允许投标的响应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及规定

2.1.1(9)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 日前。形式:投标人将可编辑电子版澄清内容上传至兴力邮箱。(注:上传的澄清文件须为可编辑版,不需要加盖单位公章,也不需要将文件设置为只读;且澄清内容要明确分包编号)

2.2.2

招标文件澄清方式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投标人的确认均通过兴力邮箱进行。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 24 小时内通过兴力邮箱通知招标人,

确认已经收到该澄清。24 小时后未确认的,视为已收到招

标文件澄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投标人的确认均通过兴力邮箱进行。

2.4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

■金额:5295 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限价:165 万元,施

11

条款号

制价)

工及材料费最高限价:5130 万元)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3.2.1

合同价格形式

合同价格形式:详见合同条款

3.2.3

报价方式

报价方式:采用金额总价报价

3.2.6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

90

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递交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优化

供应链领域营商环境提升服务供应商水平的通知》的要求,实行“替”“减”“免” 差异化压降投标保证金措施,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即日起,发布招标(采购)公告、投标(应答)邀请函的招标代理项目全部免收投标保证金。

3.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允许

■不允许

3.6.5

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

仲裁情况

投标截止日前 3 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

3.7.5

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

投标)

(1)采用全电子投标时,应对递交的开标文件、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封面(首页)进行电子签章,或使用加盖单位公章后的封面扫描件。(2)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影印件。格式应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3)授权委托书应明确法定代表人与委托代理人姓名,附法定代表人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影印件;授权委托书应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或使用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4)投标文件中使用投标专用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说明该“投标专用章”与公章具备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

3.7.5

投标文件成册编制要求

□不需要■需要,(1)分册要求:开标文件:按标段制作;技术文件:按标段制作;商务文件:按标段制作;投标保函(如有):按投标人提供保函原件;

12

条款号

(2)投标文件用 A4 幅面编制;根据档案管理的要求,投标文件必须从封面页开始,逐页连续编写页码,包括封面、目录、夹装在其中的各种证书影印件、图纸等都必须整体连续编页,不得中断。(如:投标文件共 100 页,必须从1 至 100 连续编页)

3.7.5

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报价、商务、技术投标

文件要求

投标人应在

江苏天源智慧采购平台系统下载并使用

离线投标工具(带由投标人进行电子签名)专用软件包(服务类)(以下简称离线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价格部分(投标函价格表、报价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具体要求详见网站有关投标文件制作的说明及要求。

4.1.1

投标文件加密

在互联网上,投标人使用本人的合法数字证书之私钥对所

投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数字(电子)签名,使用招标人的合

法数字证书之公钥对所投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后,提交

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本批次采用线上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场递交文件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

5.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本批次采用线上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场

5.1.2

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

/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的

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7 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

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 2/3。

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7.1.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

7.3.1

履约保证金

□是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金额的*%

■否

7.5.1

工程款支付方式

付款:(1)设计费用:合同签订生效后 15 日内,一次

性付清设计费。

13

条款号

(2)施工费用: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中施工费的

40%,土建验收完成至设备进场前,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

至合同总金额的 80%,项目尾款自审计结束一个月内付清。

10.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

1、三方约定:本次招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三方作如下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中,由招标人随合同款支付给成交人,投标人被确定为成交人后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投标人如果投标即视为同意此约定。投标人要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三方约定”内容进行签订并提供在商务投标文件中。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方式:按第(1)种方式收取(1)按一次性收取代理服务费的: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告后,尽快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其中采用总价报价方式的以投标报价为计费基数;采用单价报价方式的以采购金额为计费基数;采用折扣比例报价方式的以招标金额*所报折扣比例为计费基数。费率标准:详见本章附件二(2)按一次性收取代理服务费的:约定以固定金额**万元,作为中标服务费,成交人应在收到成交结果公告后,尽快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3)按订单方式收取代理服务费的: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后,领取《入围通知书》。《入围通知书》仅作为框架协议合同签订的依据,框架或定点采购结果执行时,中标人应以招标代理机构发放的订单通知书和框架协议合同为依据与项目单位(部门)签订分订单合同,并按照订单通知书金额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费率标准:详见本章附件二(4)向招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人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万元招标代理服务费3、税率说明:

根据《国网财务部关于做好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工作的

通知》(财税[2018]23 号)文件要求,增值税税率按照最新的税率执行,在新签订合同中应明确合同不含税价、税率及税额,同时在合同中约定“若国家出台新的税收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4、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5、中标查询:投标人可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

pubservice.com/

)、江苏天源智慧采购平台(https://b

id.js.sgcc.com.cn/xlzb/initMain.action?ZZXZ=XLZB

查询相关中标公示信息。6、中标服务费发票领取:

14

条款号

(1)成交人请在缴完中标服务费后联系相关联系人。

(2)发票领取联系人:钱经理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注:表中的“■”项为选择项中被选项

15

投标人须知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工程总承包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要求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

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

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

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

16

有约束力。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

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

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

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

程的;

(7)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

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8)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9)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10)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11)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2)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3)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4)被责令停业的;

(1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5 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单位应向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提交全体在职人员参加工伤

保险的参保证明及在职人员花名册。

17

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标准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招标人对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的补偿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

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现场踏勘

1.10 分包

分包活动应当符合住建部、省工程总承包有关分包的规定,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

目依法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

1.11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1.12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

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

1.13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发包人要求”、“发

包人提供的资料”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

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18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2.1.2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发布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

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

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

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

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是招标人依据经批准的投资估算,根据不同阶段的设计文件,并参考工

程造价指标、估算定额等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金额或其计算方法见“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9

(1)投标函及附录

(2)价格清单;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5)联合体协议书

(6)投标保证金

(7)资格审查资料

(8)商务部分投标偏离表

(9)其他商务文件内容;

(10)承包人建议书

(11)承包人实施计划

(12)项目管理机构

(13)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4)其他技术文件内容

(1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

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合同价格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2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投标报价。

3.2.3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为实施、完成招标

工程并修补缺陷以及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的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

用,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时还应考虑市场、法律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

3.2.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

“价格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5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3.2.6 投标报价的要求: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

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

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5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

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

案。

3.6 资格审查资料

3.6.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

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3.6.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企业财务报告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

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具体年份要

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3 “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

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

3.6.4 “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6.5 “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

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6.1 项至第 3.6.5 项规定的

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自行增加,作为投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

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21

3.7.2

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

江苏天源智慧采购平台”可接受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

行编制、签章和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 “

江苏天源智慧采购平台”中。

3.7.3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4 技术标暗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5 补充内容:投标文件编制的其它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4.1.1 在互联网上,投标人使用本人的合法数字证书之私钥对所投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数

字(电子)签名,使用招标人的合法数字证书之公钥对所投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后,提交

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参会代表

5.1.1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5.1.2 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按要求派相关人员参加

开标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

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22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规定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方法的,计算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

(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0)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

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

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

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4 评标结果(定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布评标

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日。

23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

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告

评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投诉的,招标人应在 5 日内按规定的格式以书面形式向中标

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按规定的格式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出中标结果公告,将

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保证金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

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

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

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

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

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

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

改正。

7.4.2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或者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的中标人)

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

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

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

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7.4.3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

告,责令改正。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

失。

24

7.5 合同授予的其他要求

7.5.1 工程款支付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

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

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

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异议与投诉

8.5.1 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

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5.2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

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提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

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第 8.5.1 项规定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25

9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

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

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

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

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

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招标人补充的具体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

附件二: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包为单位收取,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 约定的计费基数差额定率

累进法计算。

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如果投标人不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招

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从其投标保证金中扣减相应金额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费率)

投标金额

施工招标招标费率(%)

100 万元以下

1

100~500 万元

0.70

500~1000 万元

0.55

1000~5000 万元

0.35

5000 万元~1 亿元

0.20

1~10 亿元

0.05

10 亿元以上

0.01

例如:工程招标某一包/子包的投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如下:

100 万元×1%=1 万元

(500-100)万元×0.7%=2.8 万元

(1000-500)万元×0.55%=2.75 万元

(5000-1000)万元×0.35%=17.5 万元

(6000-5000)万元×0.2%=2 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7.5+2=26.5(万元)

27

附件三:异议单格式

1.招标文件异议单

招标文件异议单

分标名称:

分标编号:

包号:

异议人名称:

异议人类型:

□潜在投标人

□其他利害关系人

联系人:电话:

传真:电子邮件:

异议内容:

异议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异议人盖章:

日期:

28

2.开标异议受理单

开标异议受理单

投标人名称:

异议受理场景:□开标过程

□非开标过程

异议内容: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答复:

异议受理工作人员签字:

开标现场监督人员签字: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受理

说明

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并按本表格式填写。

未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如有异议,应按本表格式填写,并在最终轮开标投

标截止时间后 2 个小时内传真至招标公告中写明的传真号码或将签章电子版

影印件发送至招标公告中写明的电子邮箱。

29

附件四:投标人要求澄清问题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澄清问题

投标人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商务、技术问题澄清

序号

项目单位(如有)

分标名称

包号

问题类型

问题描述

工注:1. 表格字段的填写

“项目单位”:请按招标公告附件需求一览表中填写(如有)。

“分标名称”:请按招标公告附件需求一览表中填写。

“问题类型”:分为商务文件、技术规范、合同条款。涉及招标公告的问题归为商务文

件。

2. 若同一个澄清问题涉及多个包,仅需填写一行,“包号”列写明涉及的所有包号。

3. 本澄清问题应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1 中规定的形式提交。招标人仅接受投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1 中规定的形式提交的澄清函。上传的澄清文件须为可编辑版,不需要加盖单位公章,也不需要将文件设置为只读。

30

附件五: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邮寄申请单

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邮寄申请单

我公司

(公司名称),于

日参加

(招标人名称)

(招标项目标段名称、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投标,招标代理费金额

元(汇款时间:

日)。

现申请发票邮寄,邮寄地址如下:

单位名称:

邮寄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

1、本申请单适用于江苏兴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招标的项目,因发票邮件带

来的遗失等任何问题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

2、成交单位需将本申请单加盖单位公章,发至邮箱 xlzbdl5@vip.sina.com;公

章不要盖在邮寄地址上。如有发票相关问题请联系陈会计(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较多时请另附项目明细,包括开标时间、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标段

名称、招标项目标段编号、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元)、汇款时间、汇款金额

(元)。

31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如有,须符合授权委托书格式要求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状况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信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项目经理及主要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2.1.3

响应

性评

审标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32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权重

技术%

商务%

价格%

其他%(如

有)

30

10

60

/

2.2.2

评标基准价计

算方法

M:为进入详评的投标人数量计算 M 个进入详评的投标人评审价的算术平均值 A1;

再剔除(剔除只为计算平均值使用,并不是否定投标文件)评审价与算术平均值 A1 偏差超过[0.8,1.2]区间的投标人报价,计算偏差在算术平均值 A1 [0.8,1.2]区间以内的投标人评审价的平均值 A2,以 A2 为

基准价;

若 M 个评审价均在算术平均值 A1 [0.8,1.2]区间以外,则所有进入详评的投标人评审价的平均值作为基准价。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公式

本次采购不接受投标报价漏项以及其他报价偏差。

2.2.4(1)

技术评审得

分标准

见附表 2

2.2.4(2)

商务评审得

分标准

见附表 3

2.2.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满分 100 分价格部分得分=100-100×n×|投标人的评标总价-基准价|/基准价;当计算出的价格部分得分<0,按 0 分计。

当投标人的评标总价≤基准价,n=0.75;当投标人的评标总价>基准价,n=1;

2.2.4(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3

附表 1:否决条款

序号

情形事项

具体规定

1

主体不符

招标文件要求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或附属单位;

2

主体不符

投标人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不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

3

主体不符

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的;

4

主体不符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标包,投标人采用联合投标;

5

主体不符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标包,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投标协议的或提交联合体协议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6

主体不符

原厂商与其授权委托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的;

7

主体不符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投标的;

8

资格不符

投标人未提供企业资质证明材料;或提供的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9

资格不符

投标人未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业绩完整证明材料;或提供的不是同类业绩;或合格业绩数量不满足要求的;

10

资格不符

投标人未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经理资格证明材料;或提供的项目经理资格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1

资格不符

投标人未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主要人员完整业绩证明材料;或提供的主要人员业绩不是同类业绩或数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2

资格不符

对于采用资格预审的项目,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预审合格结果的;

13

资格不符

对于施工项目,投标人投标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前期负责工程与本工程工期有交叉冲突)未竣工的,且未提供提前竣工证明材料或符合要求的项目经理更换材料;

14

资信不良

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被招投标活动政府行政监督部门暂停、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5

经营异常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财务审计报告连续三年亏损的【;工商行政管理等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并公示为"经营异常"名录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

失信惩戒

存在违法失信行为的;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的;存在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未妥善处理完毕的,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17

不良行为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

18

行贿记录

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如招标文件要求委任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次投标截止日起前三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或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

34

19

违法投标

串通投标、联合围标或采用其他非法手段谋取中标的;被授权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在同一招标标包中同时投标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等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第 39、40、41条规定任何情形之一的;

20

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同一台电脑制作、上传。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如同一个单位派人或者同一个人代表不同投标人购买采购文件、递交投标文件、踏勘现场、提出异议、澄清答复、领取成交通知书等;通过邮件、快递形式寄出投标文件或收取成交通知书的,如不同投标人寄出、收件地址或人员相同的。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其存在串通投标的可能性极大,应当先行给予认定,除非投标人能够证明其不存在串通投标的行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主要表现为投标文件错误表诉、错误计算或者笔误雷同,投标文件内容整段内容一致,投标文件排版格式一致,投标文件呈等差数列或有规律性的百分比等。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上所加盖印章、签字相同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包括虽然经由投标人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均是来自同一投标人或者个人的账户的。7、采购实现电子化的情形下,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 IP 地址下载采购文件或者上传投标文件;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 MAC 地址(如有)、CPU 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 MAC 地址、CPU 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

21

投标担保

1、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或谈判保证金金额不足;2、投标保单上未标注保费是否从基本账户支付或标注保费未从基本账户支付的。

22

格式内容

投标人投标电子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截标时间之前上传至指定位置或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3

格式内容

投标结构化数据未按招标文件及系统要求如实填写,存在主要数据缺失、错误,或与提供的支撑材料不符的;投标文件存在重大缺漏项或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4

格式内容

招标公告及文件要求的企业资格和人员条件,投标人未提供合格有效的证书或未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5

实质不符

投标人在商务/技术偏离表中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偏离的;

26

实质不符

对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要求的工期/服务期/交货期、安全质量保证、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履约担保、投标有效期等重要条款,实质性不响应的;

27

文件签署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加盖单位公章的;

28

文件签署

委托投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未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影印件缺失或不对应的;

29

文件签署

投标文件使用投标专用章,缺少投标专用章具备同等效力证明文件的;

35

30

未按国家税率税种报价

未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税率税种报价的;

31

无效报价

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明确规定了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

32

无效报价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标包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电子商务平台报价与投标函价格、价格清单总价不一致的;

33

低价竞标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且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34

货币单位

投标价格出现数值与货币单位不对应,即出现了明显的数倍至万倍异于正常水平的报价(如把"货物清单行报价暨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万元"当成"元"进行报价);

35

非竞争性费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并独立报价的;未按照规定计取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以外伤害保险费的;未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的;

36

改变工程量

清单

投标人擅自改变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暂估价、暂列金额、招标人提供设备、材料表、项目特征等内容)的;将多个工程量清单表格进行删减或修改或合并成一个清单进行投标的;

37

修改文件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主动要求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38

虚假投标

投标文件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虚假投标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试验报告、故意修改招标文件明确列明的技术参数并对其进行响应、擅自修改《资格核实证明》中的数据等),该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标包将均被否决;

39

拒绝澄清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0

法定否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形;

41

其他事项

投标人或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否决投标的其他条款的;

36

附表 2:技术评审得分标准

项目

评分细则

(一)、项目管理组织方案(0--90)

总体概述(0-10)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10-0分。

设计文件(0-40)

设计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0 分。

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10-0 分。

设计质量管理及控制措施:4-0 分。

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20-0 分。

工程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等方面的评比:4-0 分。

采购管理方案(0-10)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施工管理方案(

0-30)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10-0 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10-0 分。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2-0 分。

施工总进度计划,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及进度控制的措施:3-0 分。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计划及目标管理的措施:5-0 分。

(四)、质保措施(0--6)

质量保证措施:6-0 分。

(五)、项目管理机构(0--2 分)

施工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的得 1 分,设计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且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的得 1 分

(六)、类似工程业绩(0--2)

近 3 年输变电工程总承包业绩或供配电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有一个得 1 分,最高得 2 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有一个得 0.4 分,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有一个得 0.6 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1)工程总承包合同、(2)竣工验收证明 3)发票原件影印件(至少提供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三种发票中的一种).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近三年是指 2023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

37

附表 3:商务评审得分标准

项目

评分细则

一、企业规

模(12--25)

企业资产总额 12 分,最高得 12 分,最低得 8 分,酌情打分。

财政拨款的科研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等非盈利性单位及律师事务所,此项满分。

联合体投标按牵头单位相关指标评审。

成立不满一年的新设立企业该项得分为 9 分。

以最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为评分依据。

1

主营业务收入 13 分,最高得 13 分,最低得 9 分,酌情打分。

财政拨款的科研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等非盈利性单位及律师事务所,此项满分。

联合体投标按牵头单位相关指标评审。

成立不满一年的新设立企业该项得分为 10 分。

以最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为评分依据。

1

二、经营状

况(0--20)

1、近三年最远 1 年(4 分),无亏损得 4 分,亏损该年得 0 分;

2、近三年第 2 年(6 分),无亏损得 6 分,亏损该年得 0 分;

3、近三年最近 1 年(10 分),无亏损得 10 分,亏损该年得 0 分;

4、成立不满三年的新设立企业,不能提供最远 1 年财务审计报告的当年得 2 分,不

能提供第 2 年财务审计报告的当年得 4 分,不能提供最近 1 年财务审计报告的当年得

6 分。

5、财政拨款的科研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等非盈利性单位及律师事务所,此项满分。

6、联合体投标按牵头单位相关指标评审。

2

三、管理体

系认证

(0--10)

质量认证得 5 分;环境认证、职业健康认证,每项得 2.5 分;没有得 0 分。(财政拨

款的科研事业单位或高等院校,此项满分)

联合体投标按牵头单位相关指标评审。

2.5

四、报价格

式及合理性

分析

(0--25)

填写不清晰、不完整、其他格式问题减 1 分/项,最高得 10 分。

1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按照以上各项酌情打分,最高得 15 分,扣完为止。

1

五、投标文

件综合响应

情况

(5--20)

1、响应优秀,对招标文件全响应,有差异内容且高于招标文件标准,得 20-16 分;

2、响应一般,对招标文件全响应,无差异,得 15-11 分;

3、响应差,对招标文件全响应,有差异但招标方能接受的,得 10-5 分。

1

38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

章 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

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

低的优先; 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

法前附表的规定 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技术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报价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办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报价评分办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的有关证

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

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39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在评审过程中发现存在本章“附表 1:否决条款”中的情况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价格

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

除外。

3.1.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出现数值与货币单位不对应,即出现了明显的

十倍至万倍于正常水平的报价(如把“价格清单”中的“万元”当成“元”进行报价),

有权决定拒绝该投标。

投标价格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但投标价格与以单价金额

核算的投标价格不一致时,以“价格清单”单价金额核算的投标价格为准。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

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分标准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审打分后,乘以 2.2.1

(1)目规定的技术权重比例,计算出技术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分标准对商务部分进行评审打分后,乘以 2.2.1

(2)目规定的商务权重比例,计算出商务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分标准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打分后,乘以 2.2.1

(3)目规定的价格权重比例,计算出商务得分 C;

(4)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分标准对其他要求进行评审打分后,乘以 2.2.1

(4)目规定的其他权重比例,计算出商务得分 D;

3.2.2 评分总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计算过程中三项分值分别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

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

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

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40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

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

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 类

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

说明 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

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

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

高到底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考虑防范单一产品市场垄断、保障服务竞争比较以及

投标人阶段产能等因素,在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推荐中标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电力居配工程总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签订日期:

42

电力居配工程总承包合同

发包方(发包方):

承包方(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现发包方将

项目总承包居住区供配电

工程委托承包方进行承包建设,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甲乙双方就工程实施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供配电工程

工程地点:

二、工程范围及内容(按设计蓝图及预算计划单内容)

从电网公用供配电设施至居民区内居民电能计量装置或低压非居民产权

分界处的电力设备及其附属设施的电气工程建设,包括供配电设施的材料和

设备购置、安装调试等。

工程建设范围包括:红线内从开闭所至居民区内居民电能计量装置和至

非居民用户分支箱(含此分支箱)处的电气工程建设,包括公建土建(含非居民

用户分支箱至各单体楼及地下室的通道基础土建)、配电、配线、通信部分供

配电设施的材料和设备购置、安装调试等。

其中,工程建设范围包括:

主要包括张家港供电公司核准的供配电方案中所涉及的变(配)电所电

气设备以及中(低)压电缆、电能表箱等供配电设施建设。

1、物资采购及安装:高压电缆及附件(开关站至各配电所、环网柜至开

闭所进线段)、低压电缆及附件(居民电能计量箱由国网公司统一提供),

高压开关柜、高压环网柜、变压器、低压柜、直流屏、DTU、分支箱、密集母

线的供货、配电房安全用具采购,安装及调试。公建部分物资(计量电能箱、

低压电缆)采购安装(不含计量箱后出线电缆及桥架)

43

2、土建部分:环网柜至开闭所进线段通道、开闭所室内及室外新建电力

通道至各表箱基础(含基础)。(包括变电所内电缆沟开挖及槽钢基础、变

电所内安全工器具、照明、通风、水泵、动力照明柜,地砖采购及施工、室

外电力通道建设、土建管材采购安装,不含电缆桥架、门、窗,配电房孔洞

开孔,竖井内封堵)。

3、通信部分:配电房智能监控系统和通讯系统、控制电缆的供货、安装

及调试;

4、负责完成供配电相关工作内容,承包方负责办理供电公司备案手续、

省检报验手续、高压停送电手续,发包方应予以协调配合。

5、按供电公司审查后图纸施工。

主体工程范围为:红线内的设计、物资采购、施工调试、竣工验收报验。

三、承包内容及结算方式

1、发包方委托承包方开展居配工程的施工、物资采购全套服务以及保修

期内的维护抢修工作。发包方同意承包方直接与物资供应商进行采购、结算、

付款、开票,及对其他与物资采购相关的内容进行明确。

2、发包方同意承包方有权根据需要依法对部分工程进行专业分包或者劳

务分包,承包方在分包时无需再征得发包方同意。

3、本工程采取以下第(3)种结算方式:

(1) 本工程施工预(决)算总承包,固定总价一次包干。

(2)本工程按预算暂列工程费,以有资质的审计单位审定价进行结算。

(3)本合同结算按照固定单价模式,最终工程量按实调整,按最终审计

报告多退少补。

4、本工程合同金额(暂定总价)为:¥

元(含税),大

写:

元整(其中施工费

元、设计费

元,施工

费税率 9 %,设计费税率 6 %)。若国家出台新的税收政策,合同约定税

率与国家法律法规及税务机关规定的税率不一致时,对于尚未完成结算

且未开具增值税税率发票的部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税务机关规定的

增值税税率调整含税价格,价格调整以不含税价为基准。

44

定额依据:

《20kV 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2022 版)(包含:第一册建筑工

程、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第三册架空线路工程、第四册电缆工程、

第五册通信及自动化工程)、20kV 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规

定(2022 版)。

四、工程工期

1、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暂计算为

天。

承包方应尽可能加快施工进度,争取早日完工。因发包方原因影响承包

方施工进展或供电流程办理的,工期相应顺延。

2、发包方如未按时支付工程款,承包方施工工期相应顺延。

3、施工工期中不包含规划证、道路开挖证等施工前期证件、批件的办理

时间。

4、施工工期中不包括停电计划未被电力部门批准所耽搁的时间,但承包

方应配合做好协调工作。

5、如施工中遇天气原因取消停电或居民等阻拦施工取消停电,施工工期

相应顺延,但承包方应配合做好协调工作。

6、如施工中遇自然灾害或人力所不可抗拒原因或因政府疫情管控等原因

而被迫停工,施工工期相应顺延。

7、如发包方要求对设计进行较大变更,或相关电力部门要求设计作较大

变更,影响工程进展的,不视为承包方违约,施工工期相应顺延。

8、涉及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等原因,施工工期相应顺延。

五、质量与验收

1、承包方应依照施工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精心组织施工。

2、承包方应按图组织施工,保证安装调试质量,由于施工质量造成返工,

其返工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3、承包方提供的设备、材料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

4、工程质量合格并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5、验收标准:根据施工图要求、设备质量标准、国家统一的验收规范,

45

相关电力部门验收规定。

6、承包方负责配合发包方完成工程质量、中间检查、竣工验收等工作。

通电后,如属地供电公司能够接收资产,承包方协助配合发包方进行通电后

的资产移交事宜。如遇电力故障,直接拨打国家电网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发包方无需缴纳工程质量缺陷处理保证金(如有新的规定,

则按规定执行)。

对于暂不能移交属地供电公司的,发包方应及时负责接收工程,若在此

情况下发包方拒绝接收的,期间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均由发包方承担。

7、本工程保修期为两年,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因承包方

施工质量造成的问题,承包方负责无偿修复,如非因承包方原因导致的问题,

承包方应发包方要求积极配合修复,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六、付款方式

1、工程付款:甲乙双方确认选择以下第 (2)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一次性支付:即在本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发包方一次性将全部合

同金额支付给承包方;

(2)按进度分期支付:即本合同开工前 5 日内,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合

同金额的

40 %即人民币

元(100%设计费

元、施工费

元);土建验收完成至设备进场前,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80 %

即人民币

元,余款在审计定案 1 个月内付清。

以上两种付款方式下,预付款及进度款按照合同约定开具对应金额收据,

待项目竣工后开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

2、发包方应当按照约定,按时将工程款足额汇入承包方如下账户:

七、安全责任

1、双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

督管理办法》等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安全职责,承包方严格遵守《安

规》确保施工安全。

2、设备、材料进入现场及安装完毕未通电前,承包方应全面负责照管、

维护本工程和用于本工程的材料、设备以及工程范围内已有市政设施,直至

46

工程完工校验通过,发包方给予协助配合。照管期间,如因承包方原因导致

发生损失,应由承包方自理。

3、承包方在施工中必须加强安全管理,由于管理不到位造成负面影响,

承包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给发包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八、违约责任

(一)发包方违约责任

1、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设计、资金、设备等原因造成停工、返工、窝

工、倒运、二次进场、材料和构件积压损坏等承包方损失,发包方应给予承

包方赔偿。

2、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擅自启用而发生质量或其他问题,发包方

承担其全部责任。

3、发包方如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除应承担工期延误责任外,还应

向承包方支付应付款项每日万分之零点五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能弥补承

包方损失的,发包方应承担继续赔偿的责任。

(二)承包方违约责任

1、因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

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使用的,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支付逾期违约金,按照逾期

交付部分造价每日万分之五计算;

2、因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图纸规定,承包方负责返工、返修,因返工、

维修造成逾期交付使用的,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支付逾期违约金,按照逾期交

付部分造价每日万分之五计算。

3、如承包方未按工期竣工,则应向发包方支付逾期违约金,按照逾期交

付部分造价每日万分之五计算。

九、施工环境管理及安全文明施工条款

1、施工总平面布置严格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施工用地、交通道

路、排水系统,临建布置,设备器材堆放等符合消防、安全、卫生有关规定

和要求。

2、施工、消防道路畅通,在车辆、行人通道上开挖槽、坑、沟、井时,

47

沿边应设护身栏杆、夜间设红色标志灯,并有保证安全通行的措施;对堆土

扬尘要采取防护措施。

3、施工现场应采取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不得将泥浆水、油污水未经处

理排入排水设施,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焚浇油毡、油漆以及产生有毒、

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注意

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有噪声的施工严格按规定容许的时段施工。

4、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施工技术安全措施,无措施不施工,措施不交底

不施工。施工要做到有章可循,杜绝违章指挥。

十、其他

1、双路电源高可靠性接电费及其他供电营业厅政策性收费部分由发包方

自行支付。

2、发包方负责以下事宜:(1)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

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费用;(2)提供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

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3)发包方施工的土建工程,须在承包方工

程开工前提供竣工验收证明,并向承包方进行土建部分的施工图交底;(4)

负责缴纳供配电工程有关费用(各种土地征用、青苗赔偿、政策处理、市政

规费、市政道路路面修复等);(5)办理供配电工程施工所需的各种前置等

手续,承包方给予发包方办理居配工程备案、检查、验收等手续的相应配合。

(6)装表验收前的高可靠性费用缴清至国网开具的收费账户。(7)供电监

理及供电验收自检单位合同签订及相关事宜由发包方负责。

3、承包方依据现行国家税法规定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包方

根据财务要求在开具增值税发票后通知发包方在一周内进行签收。发包方在

签收发票三个月内按税务要求进行发票认证。若逾期未签收或未进行认证,

则所引起的所有经济责任由发包方负责。

4、合同中设计费按照

元结算,审计不下浮。

5、合同施工建设期内,货物原材料的有色金属(铜或铝)实行价格联动,

调价机制仅对电线、电缆调差,具体方法如下:

A:本合同签订时双方认可铜价(

元/T)(参照合同签订当日上海

48

有色金属网 1#电解铜均价)

B:物资采购时双方认可的铜价(在物资请购单上双方确认)

联动价格的计算公式:

调整金额=调整数量*差价*(1+税率),税率为 9 %。

差价=B-A*(1±5%);价格浮动在 5%以内(包括 5%),则增减的费用由

承包方承担;如增幅超过 5%时,5%以上的“差价”由发包方承担,合同金额

按此计算调增;如跌幅突破 5%时,5%以外的“差价”由承包人承担,并在结

算时扣除。

十一、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双方同意提交

2

解决。

1、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

1、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本着公平公正、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

甲乙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费用结清后自行终结。

十三、特别约定

本特别约定是合同各方经协商后对合同其他条款的修改或补充,如有不

一致,以特别约定为准。

49

签 署 页

发包人:

(盖章)

承包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附件:承包人分包计划

承包人分包计划

专业分包

土建

顶管

封堵

桩基

通信

50

劳务分包

电气安装

51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1.技术规范和标准

1.《配电网施工检修工艺规范》(Q/GDW10742-2016)2.《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3.《建筑用砂》GB/T14684-20114.《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115.《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20026.《配电线路带电作业技术导则》GB/T18857-20087.《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GB/T16935-20088.《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9.《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201110.《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1111.《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12.《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13.《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低应变反射波法测桩)》JGJ94-20081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15.《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16.《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17.《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18.《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19.《灌注桩基础技术规程》YSJ212-199220.《电力工程建设监理规范》DL/T5434—201221.《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620-19972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DL5009.2-201323.《架空绝缘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程》DL/T602—199624.《架空配电线路带电安装及作业工具设备》DL/T858-200425.《跨越电力线路架线施工规程》DL5106—20172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实验标准》GB50150-20162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162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验收及规范》GB50169-201629 . 《 电 气 装 置 安 装 工 程 66KV 及 以 下 架 空 电 力 线 路 施 工 及 验 收 规 范 》

GB50173-2014

3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20143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32.《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技术原则》(国能新能〔2016〕73 号)33.《配电网技术导则》Q/GDW10370—201634.《20kV 以下配电网建设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国能电力[2016]35.《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国家电网总〔2003〕407 号36.《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国网(安监/4)289-201437.《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网建设部分)(试行)》国家电网

安质〔2016〕212 号

52

38.《国家电网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11]2024 号39.《国家电网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规定》国家电网安监〔2007〕110 号40.《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国家电网工〔2003〕153

41.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国家电网生技〔2012〕

352 号

42.《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网(安监/3)

482-2014

43.《江苏省电力公司配电网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试行)》苏电生〔2009〕1786

号关于印发

44.《江苏省电力公司 10(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验收管理规定(试行)》

苏电运检〔2013〕1717 号

45.《农村低压电网通用设计及工艺规范》2017 年 3 月,江苏省电力公司46.《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10(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施工项目部管理

规范》

47.《国家电网公司配电网工程典型设计》(2016 年版)48.《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办法》发改办能源〔2016〕671 号49.《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50.《电能计量装置安装接线规则》04-DLT825-200251.《电能计量装置通用设计》Q/GDW10347-201652.《低压接户线、进户线工程技术规范》Q/GDW-10-J461-201153.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计量现场施工质量工艺规范》营销计量〔2016〕16

54.《国家电网公司城乡配网建设与改造工程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安全管

理工作规范(试行)》(安质二〔2017〕56 号)

55.《国家电网公司配电网优质工程评选管理办法》国网(运检/3)922-201856. 《配电网工程工艺质量典型问题及解析》中国电力出版社(2017 版)57.《国网运检部关于加强配电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控工作的通知》运检

〔2017〕71 号

58.本工程的施工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

符合现行的标准、规范、定额、办法、示例;

59.承包方在施工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上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

应征得业主或业主的指定代表人的同意;

60.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承包

方应采用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开展工作。

61.10(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标准化管理手册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设备配电〔2019〕20 号)。

62.

《10(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管理规范》苏电设备〔2019〕486 号

63.《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10(20)千伏及以下业扩配套项目实施管理办

法》苏电营〔2020〕26 号

2.项目要求

2.1 服务要求

53

2.1.1 项目总体要求: 除应符合以上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

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规定,且当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不一致时,按技术要求高的标准执行。

2.1.2 承包方应全面贯彻执行电网运行维护的相关规章制度和发包方的有关管

理规范。

2.1.3 承包方应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状态检修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和技术标

准,做好设备状态运行管理、状态检测和评价分析工作,定期编制评价报告报发包方。

2.1.4 乙供材不得包含国省招、协议库存、超市化及电商平台采购范围内的物

资。

2.2 组织机构与人员要求2.2.1 承包方应建立健全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组织。建立

健全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项目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安全管理、监督网络,根据项目的进展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资源,并确保实施到位。

2.2.2 建立以现场负责人为第一安全责任人的各级安全责任制。项目所有现场

参与人员均应纳入项目安全管理网络;制订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建立和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

2.2.3 承包方需配合发包方完成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并按规定办理本项目竣

工验收手续,且按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程、规范要求进行项目工作。

2.2.4 承包方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和手段以保证实现合同要求的工期、质量和

安全目标;

2.2.5 承包方人员应具熟悉《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网运

维规程》等规范及相关管理规定,并具备现场工作经验,了解供电企业优质服务的基本要求。

2.2.6 承包方人员需稳定,项目负责人不能随意更换,当需要换其项目负责人

与其他主要施工人员,须征得发包方书面同意。发包方认为承包方工作人员不能胜任项目工作或玩忽职守的,有权要求承包方立即更换。

2.3 进度要求2.3.1 合同签订之后年度内完成项目实施,在总体工期不变的前提下,承包人

可以对计划进行细化和适当调整。

2.3.2 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进度要求,编制组织和措施计划,并对

所有作业和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承包人签订合同后按合同要求的期限内办理开工手续,根据合同期限要求按时完工。

2.4 验收方式及标准2.4.1 项目完工前验收方式为项目过程验收,如发现有任何缺陷或不符合技术

规范和标准的,以书面通知的形式进行纠正。

2.4.2 项目完工后验收方式为竣工验收,项目完工后须根据发包人的要求进行

自检,自检合格后向发包人报请竣工验收。

2.4.3 项目完工后,进行验收。如果项目第一次未能通过验收,承包人应及时

采取措施纠正相关缺陷并通知发包人重新验收,纠正相关缺陷和发包人因再次验收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4.4 验收标准参照《配电网运维规程》、《架空绝缘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

54

程》、《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试行)》、《农村低压电网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等规范。

2.5 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2.5.1 本项目的质量保修期为从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开始起算至止。如果

项目在质量保修期内发生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承包方应在发包方要求的时间内自费进行修理、更换或采取其他适当的补救措施,并对因该缺陷而引起的其它设备损害进行修理、更换,使之恢复完好。承包方拒不执行修改、更换、完善的或无法进行修改、更换、完善的,发包方有权利无限期拒绝支付质量保修金,并要求承包方承担约定的违约责任。

2.5.2 如果承包方未能在发包方要求的期限内开始对该缺陷进行必需的补救工

作,发包方可采用合理的方式进行补救,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5.3 承包方未按发包方要求提供运行维护管理服务或服务内容不全面时,发

包方有权扣减相应服务内容项下的运维费用。

2.5.4 施工质量扣罚标准:按各属地供电公司相关规定执行。2.6 资料与报告2.6.1 承包方应在项目竣工验收总结会议后 15 天内(含本数)向发包方提交合

同价款结算申请报告,应附相关证明材料。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提交的结算事项,应在结算申请报告中向发包人说明不能提交的原因。承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提交结算申请报告,或结算申请报告中无结算事项且未说明理由的,视为承包人放弃有关权利。

2.6.2 发包人对结算申请报告内容进行审核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进

行审计,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承包人未在发包人规定时间内提交经修正的结算申请报告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2.6.3 结算资料包括:开、竣工报告、承包人提交的全部项目竣工资料、项目

结算证书、项目验收合格证明、项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2.6.4 严格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档案管理。将档案管理纳入整个现场管理程

序,坚持工程档案资料与工程同步。

2.7 其他要求(安全、文明、环保等)2.7.1 本项目的安全管理以实现人身伤亡“零事故”为目标,承包人应严格落

实配网工程安全管理“十八项禁令”、“三十条措施”要求,承包人应保证不发生以下五种事故:

1 ).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2 ).不发生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3 ).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4 ).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5). 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2.7.2 承包人应遵守所有现行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除非发包人

另有约定,自进入工作场地直到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为止,承包人应:

2.7.2.1 全面负责运维作业区内工作人员及发包人在现场人员的安全,组织并

保持施工场地和项目秩序良好,避免发生人身事故;

2.7.2.2 为了保护项目或为了公众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应采取必要的安

全措施;

2.7.2.3 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劳

55

动保护设施,加强对承包人人员的安全教育,并发放安全工作手册和劳动保护用具;

2.7.3 在工作中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承包人应作为事故责任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的情况,以及正在采取的紧急措施等。

2.7.4 发包人有权对项目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实行随时监督、检查,发

现现场发生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定的情况时,有权责令承包人停工整顿,由此发生的损失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的监督或检查并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按双方约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和责任。

2.7.5 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状态检修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和技术标准,做好

设备状态运行管理、状态检测和评价分析工作,定期编制评价报告报发包人。

3.承包方义务

3.1.根据发包人要求在项目属地成立施工项目部,并配齐施工项目部管理人

员及办公设施。

3.2.提供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

品,并按合同约定负责临时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维护、管理和拆除。

3.3.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

计划,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如果合同约定部分永久工程由承包人设计,承包人应对该部分工程全面负责。

3.4.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

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3.5.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保持施工场地不出现不必要的障碍,排除雨水或

污水,并应将任何承包人的装备和多余材料储存并作出妥善安排,及时拆除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并从现场运走任何废料、垃圾;竣工时清理施工场地。

3.6.工程投运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包括已办理领用的工程材

料、待安装的设备及工程本身,直至竣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移交给发包人前被承包人领用的工程设备、材料发生的遗失、损坏等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3.7.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发包人有权监督农民工工资发

放情况,如果承包人或其分包商所负责的工程出现拖欠工资纠纷,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限期整改,并从履约保证金或工程款中扣除相应金额用于纠纷处理。

3.8.严格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档案管理。将档案管理纳入整个现场管理程

序,坚持工程档案资料与工程同步。

3.9.承包人确认已阅读及理解合同附件所列国家电网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并

承诺严格遵守与其履行本合同义务相关的规定。

3.10.承包人明知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指令存在问题或者在施工过程中发

现问题,而没有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继续施工的,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责任。

3.11. 承包人严格按照发包人要求,应用业扩配套工程全过程管控系统及 APP,

并反馈应用情况。

3.12. 承包人严格按照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等标准和经甲方审定的

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地方或行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等有关规定。

3.13. 承包人以实现人身伤亡“零事故”为目标,遵守所有现行的有关安全、

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

56

3.14. 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本项目并通过竣工验收。3.15. 本批业扩配套电网工程需求是根据目前用户市场需求情况估测,存在较

多不确定性,最终执行工程量规模以实际业扩需求为准。

3.16.承包人作业人员应身体健康,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人员年龄符合法律规

定的从业年龄。

3.17.承包人现场所有作业人员应按专业(土建、电气等)分别参加安规等安

全生产知识考试并合格。

3.18.承包人应加强安全准入管理,健全机制,严格把关,强化过程管控,加

强检查监督,严格评价考核,确保安全双准入各项要求有效落地。

3.19.承包人被取消准入资格的单位和人员解除限制条件后需重新履行准入程

序后方可再次进场作业。不能履行准入程序的中标单位将被中止中标合同。

3.20. 按照发包人要求开展电气、土建预制化应用。对于符合预制应用条件的

电缆管沟、电缆井、环网箱基础等应用现场,电气、土建预制化的现场应用率达 100%。

3.21. 发包人应配置满足机械化施工作业条件的工器具。

3.22.其它工作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3.设备材料技术要求

1.1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仅适用电力工程总承包工程,规范书中提出了对设备本体及附属设备的

功能设计、 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投标人所报干式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应是已设计、制造和供货的技术先进设备,且在使

用条件与本工程相类似或更严格条件下,证明其实成熟。

1.3 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

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工业标准和本规范书的优质产品。

1.4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

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报价书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

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1.5

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人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6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

法律效力。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57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附件清单

1.技术规范和标准

1.《配电网施工检修工艺规范》(Q/GDW10742-2016)2.《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3.《建筑用砂》GB/T14684-20114.《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115.《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20026.《配电线路带电作业技术导则》GB/T18857-20087.《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GB/T16935-20088.《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9.《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201110.《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1111.《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12.《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13.《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低应变反射波法测桩)》JGJ94-20081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15.《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16.《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17.《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18.《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19.《灌注桩基础技术规程》YSJ212-199220.《电力工程建设监理规范》DL/T5434—201221.《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620-19972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DL5009.2-201323.《架空绝缘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程》DL/T602—199624.《架空配电线路带电安装及作业工具设备》DL/T858-200425.《跨越电力线路架线施工规程》DL5106—20172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实验标准》GB50150-20162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162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验收及规范》GB50169-201629 . 《 电 气 装 置 安 装 工 程 66KV 及 以 下 架 空 电 力 线 路 施 工 及 验 收 规 范 》

GB50173-2014

3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20143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32.《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技术原则》(国能新能〔2016〕73 号)33.《配电网技术导则》Q/GDW10370—201634.《20kV 以下配电网建设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国能电力[2016]35.《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国家电网总〔2003〕407 号36.《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国网(安监/4)289-201437.《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网建设部分)(试行)》国家电网

58

安质〔2016〕212 号

38.《国家电网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11]2024 号39.《国家电网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规定》国家电网安监〔2007〕110 号40.《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国家电网工〔2003〕153

41.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国家电网生技〔2012〕

352 号

42.《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网(安监/3)

482-2014

43.《江苏省电力公司配电网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试行)》苏电生〔2009〕1786

号关于印发

44.《江苏省电力公司 10(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验收管理规定(试行)》

苏电运检〔2013〕1717 号

45.《农村低压电网通用设计及工艺规范》2017 年 3 月,江苏省电力公司46.《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10(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施工项目部管理

规范》

47.《国家电网公司配电网工程典型设计》(2016 年版)48.《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办法》发改办能源〔2016〕671 号49.《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50.《电能计量装置安装接线规则》04-DLT825-200251.《电能计量装置通用设计》Q/GDW10347-201652.《低压接户线、进户线工程技术规范》Q/GDW-10-J461-201153.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计量现场施工质量工艺规范》营销计量〔2016〕16

54.《国家电网公司城乡配网建设与改造工程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安全管

理工作规范(试行)》(安质二〔2017〕56 号)

55.《国家电网公司配电网优质工程评选管理办法》国网(运检/3)922-201856. 《配电网工程工艺质量典型问题及解析》中国电力出版社(2017 版)57.《国网运检部关于加强配电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控工作的通知》运检

〔2017〕71 号

58.本工程的施工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

符合现行的标准、规范、定额、办法、示例;

59.承包方在施工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上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

应征得业主或业主的指定代表人的同意;

60.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承包

方应采用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开展工作。

61.10(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标准化管理手册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设备配电〔2019〕20 号)。

62.《10(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管理规范》苏电设备〔2019〕486 号

59

63.《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10(20)千伏及以下业扩配套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苏电营〔2020〕26 号

2.项目要求

2.1 服务要求2.1.1 项目总体要求: 除应符合以上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

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规定,且当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不一致时,按技术要求高的标准执行。

2.1.2 承包方应全面贯彻执行电网运行维护的相关规章制度和发包方的有关管

理规范。

2.1.3 承包方应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状态检修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和技术标

准,做好设备状态运行管理、状态检测和评价分析工作,定期编制评价报告报发包方。

2.1.4 乙供材不得包含国省招、协议库存、超市化及电商平台采购范围内的物

资。

2.2 组织机构与人员要求2.2.1 承包方应建立健全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组织。建立

健全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项目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安全管理、监督网络,根据项目的进展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资源,并确保实施到位。

2.2.2 建立以现场负责人为第一安全责任人的各级安全责任制。项目所有现场

参与人员均应纳入项目安全管理网络;制订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建立和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

2.2.3 承包方需配合发包方完成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并按规定办理本项目竣

工验收手续,且按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程、规范要求进行项目工作。

2.2.4 承包方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和手段以保证实现合同要求的工期、质量和

安全目标;

2.2.5 承包方人员应具熟悉《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网运

维规程》等规范及相关管理规定,并具备现场工作经验,了解供电企业优质服务的基本要求。

2.2.6 承包方人员需稳定,项目负责人不能随意更换,当需要换其项目负责人

与其他主要施工人员,须征得发包方书面同意。发包方认为承包方工作人员不能胜任项目工作或玩忽职守的,有权要求承包方立即更换。

2.3 进度要求2.3.1 合同签订之后年度内完成项目实施,在总体工期不变的前提下,承包人

可以对计划进行细化和适当调整。

2.3.2 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进度要求,编制组织和措施计划,并对

所有作业和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承包人签订合同后按合同要求的期限内办理开工手续,根据合同期限要求按时完工。

2.4 验收方式及标准2.4.1 项目完工前验收方式为项目过程验收,如发现有任何缺陷或不符合技术

规范和标准的,以书面通知的形式进行纠正。

60

2.4.2 项目完工后验收方式为竣工验收,项目完工后须根据发包人的要求进行

自检,自检合格后向发包人报请竣工验收。

2.4.3 项目完工后,进行验收。如果项目第一次未能通过验收,承包人应及时

采取措施纠正相关缺陷并通知发包人重新验收,纠正相关缺陷和发包人因再次验收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4.4 验收标准参照《配电网运维规程》、《架空绝缘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

程》、《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试行)》、《农村低压电网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等规范。

2.5 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2.5.1 本项目的质量保修期为从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开始起算至止。如果

项目在质量保修期内发生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承包方应在发包方要求的时间内自费进行修理、更换或采取其他适当的补救措施,并对因该缺陷而引起的其它设备损害进行修理、更换,使之恢复完好。承包方拒不执行修改、更换、完善的或无法进行修改、更换、完善的,发包方有权利无限期拒绝支付质量保修金,并要求承包方承担约定的违约责任。

2.5.2 如果承包方未能在发包方要求的期限内开始对该缺陷进行必需的补救工

作,发包方可采用合理的方式进行补救,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5.3 承包方未按发包方要求提供运行维护管理服务或服务内容不全面时,发

包方有权扣减相应服务内容项下的运维费用。

2.5.4 施工质量扣罚标准:按各属地供电公司相关规定执行。2.6 资料与报告2.6.1 承包方应在项目竣工验收总结会议后 15 天内(含本数)向发包方提交合

同价款结算申请报告,应附相关证明材料。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提交的结算事项,应在结算申请报告中向发包人说明不能提交的原因。承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提交结算申请报告,或结算申请报告中无结算事项且未说明理由的,视为承包人放弃有关权利。

2.6.2 发包人对结算申请报告内容进行审核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进

行审计,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承包人未在发包人规定时间内提交经修正的结算申请报告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2.6.3 结算资料包括:开、竣工报告、承包人提交的全部项目竣工资料、项目

结算证书、项目验收合格证明、项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2.6.4 严格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档案管理。将档案管理纳入整个现场管理程

序,坚持工程档案资料与工程同步。

2.7 其他要求(安全、文明、环保等)2.7.1 本项目的安全管理以实现人身伤亡“零事故”为目标,承包人应严格落

实配网工程安全管理“十八项禁令”、“三十条措施”要求,承包人应保证不发生以下五种事故:

1 ).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2 ).不发生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3 ).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4 ).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5). 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2.7.2 承包人应遵守所有现行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除非发包人

61

另有约定,自进入工作场地直到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为止,承包人应:

2.7.2.1 全面负责运维作业区内工作人员及发包人在现场人员的安全,组织并

保持施工场地和项目秩序良好,避免发生人身事故;

2.7.2.2 为了保护项目或为了公众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应采取必要的安

全措施;

2.7.2.3 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劳

动保护设施,加强对承包人人员的安全教育,并发放安全工作手册和劳动保护用具;

2.7.3 在工作中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承包人应作为事故责任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的情况,以及正在采取的紧急措施等。

2.7.4 发包人有权对项目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实行随时监督、检查,发

现现场发生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定的情况时,有权责令承包人停工整顿,由此发生的损失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的监督或检查并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按双方约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和责任。

2.7.5 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状态检修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和技术标准,做好

设备状态运行管理、状态检测和评价分析工作,定期编制评价报告报发包人。

3.承包方义务

3.1.根据发包人要求在项目属地成立施工项目部,并配齐施工项目部管理人

员及办公设施。

3.2.提供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

品,并按合同约定负责临时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维护、管理和拆除。

3.3.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

计划,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如果合同约定部分永久工程由承包人设计,承包人应对该部分工程全面负责。

3.4.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

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3.5.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保持施工场地不出现不必要的障碍,排除雨水或

污水,并应将任何承包人的装备和多余材料储存并作出妥善安排,及时拆除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并从现场运走任何废料、垃圾;竣工时清理施工场地。

3.6.工程投运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包括已办理领用的工程材

料、待安装的设备及工程本身,直至竣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移交给发包人前被承包人领用的工程设备、材料发生的遗失、损坏等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3.7.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发包人有权监督农民工工资发

放情况,如果承包人或其分包商所负责的工程出现拖欠工资纠纷,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限期整改,并从履约保证金或工程款中扣除相应金额用于纠纷处理。

3.8.严格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档案管理。将档案管理纳入整个现场管理程

序,坚持工程档案资料与工程同步。

3.9.承包人确认已阅读及理解合同附件所列国家电网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并

承诺严格遵守与其履行本合同义务相关的规定。

3.10.承包人明知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指令存在问题或者在施工过程中发

现问题,而没有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继续施工的,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责任。

3.11. 承包人严格按照发包人要求,应用业扩配套工程全过程管控系统及 APP,

62

并反馈应用情况。

3.12. 承包人严格按照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等标准和经甲方审定的

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地方或行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等有关规定。

3.13. 承包人以实现人身伤亡“零事故”为目标,遵守所有现行的有关安全、

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

3.14. 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本项目并通过竣工验收。3.15. 本批业扩配套电网工程需求是根据目前用户市场需求情况估测,存在较

多不确定性,最终执行工程量规模以实际业扩需求为准。

3.16.承包人作业人员应身体健康,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人员年龄符合法律规

定的从业年龄。

3.17.承包人现场所有作业人员应按专业(土建、电气等)分别参加安规等安

全生产知识考试并合格。

3.18.承包人应加强安全准入管理,健全机制,严格把关,强化过程管控,加

强检查监督,严格评价考核,确保安全双准入各项要求有效落地。

3.19.承包人被取消准入资格的单位和人员解除限制条件后需重新履行准入程

序后方可再次进场作业。不能履行准入程序的中标单位将被中止中标合同。

3.20. 按照发包人要求开展电气、土建预制化应用。对于符合预制应用条件的

电缆管沟、电缆井、环网箱基础等应用现场,电气、土建预制化的现场应用率达 100%。

3.21. 发包人应配置满足机械化施工作业条件的工器具。

3.22.其它工作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3.设备材料技术要求

1.1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详见附件三)仅适用电力工程总承包工程,规范书中提出了对设备本

体及附属设备的功能设计、 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投标人所报干式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应是已设计、制造和供货的技术先进设备,且在使

用条件与本工程相类似或更严格条件下,证明其实成熟。

1.3 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

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工业标准和本规范书的优质产品。

1.4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

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报价书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

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1.5

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人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6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

法律效力。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63

发包人要求附件清单

附件一:用电方案

附件二:预估工程量清单(仅作为招标使用,结算以结算条款为准)

附件三:设备材料技术要求

供电方案答复书(香山花苑南侧地块安置房).zip

张家港市滨江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香山花苑南侧地块安置房)工程清单.rar

物资技术规范书.zi

p

64

第六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附件一:(双击附件打开 pdf 文件)

/

附件二:(双击附件打开压缩包文件)

/

附件三:(双击附件打开压缩包文件)

/

65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需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4.2.2 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相

应江苏天源智慧采购平台的离线投标工具中。

上传文件格式要求:(1)江苏离线投标工具中上传的文件须为 PDF 格式(除价格清单为可

编辑的 excel 格式外),多页内容需添加目录索引;

66

第一册 报价文件

<填写标段名称>

项目编号:<填写项目编号>

标段编号:<填写标段编号>

投标文件

第一册

(报价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67

1.投标函及附录

2.价格清单

68

1. 投标函及附表

请提供投标函价格表、投标函附录格式如下:

投 标 函

招标人: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包名称

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以投标

函附表 1 所列报价,按合同约定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工作,质量标准达到采购文件要求。

2. 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 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4.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5. 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约定的期限内与采购文件规定的主体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表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文件规定的主体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各项工作。

(5)我方同意投标人须知关于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采购文件第二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我公司承诺除已写明的商务、技术偏差外,我方完全响应合同条款的各项规定。

8.我方完全理解采购文件投标人须知中《“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函》的内容,并郑重

承诺如下:

(1)不以任何形式通过社会上的“代理”、“中介”、“掮客”等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2)不以任何形式打着领导及其亲友旗号或冒充领导及其亲友等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3)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赠送回扣、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

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提供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

(4)不以任何名义为参与招标、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报销应由参与招标、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支

付的任何费用;

(5)不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与参与招标、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就业务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

者达成利益默契;

(6)不以任何名义接受或暗示为参与招标、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以及境内外

旅游等提供方便;

(7)不与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企业利益以及他人的合法利

益;

(8)不以任何方式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不排挤其他投标人,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

的合法权益;

(9)不采取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恶意投诉、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10)不以任何形式,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信息或者证明文件。(11)同意并接受《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全部条款内容。

(12)我公司知晓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

(高检会〔2015〕3 号)的要求,已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确认、并承诺,我公司、公司法定代表

人、拟委任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如采购文件要求委任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次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时

间内,均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贵公司既可根据国家有关单位的判决、裁定等有效文书认定我公司是否违反承诺,也有权通过对

贵公司相关人员的调查来认定我公司是否违反承诺。如违反以上承诺,我公司自愿接受贵公司依据有

关规定对我公司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拒绝我公司投标、取消中标资格以及终止合同等),给贵公司

造成损失的,予以赔偿。

69

投标人(单位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日期:

70

附表 1

投标函价格表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投标人:

货币:人民币

包名称

投标总价

折扣比例(%)

金额(小写):

万元

百分比:

大写:

填写说明:

1.投标人需根据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系统生成的投标函及投标函价格表。2.投标人按照采购文件中报价方式要求选择其一进行填写,即采用金额报价的不用填写“折扣比例”栏,采用折扣

比例报价的不用填写“投标总价”栏。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71

附表 2:

投标函附录

投标函主要信息一览表:

条款名称

约定内容

备注

投标报价

设计费:

万元

施工费:

万元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名称及等级:

□施工负责人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名称及等级:

□设计负责人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名称及等级:

投标有效期

天数: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工期

总工期:

天,

设计开工日期:

施工开工日期:

工程竣工日期:

工程质量

□设计:□采购:□施工:□其他:

分包工程

是否响应招标文件中的招标范

……

72

附表 3:

投标分项报价汇总表

序 号 分项名称

范围、规模

工作内容

投标报价

(万元)

备注

1

工程设计费

1.1

工程设计

1.2

……

2

工程采购及施工费

2.1

工程施工

2.2

工程采购

(如有)

2.3

……

工程总承包报价:

万元

注:如采用折扣比例报价方式的,无需提供分项报价表。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日期:年 月 日

73

2. 价格清单

(1)价格清单说明

1.1 价格清单列出的任何数量,不视为要求承包人实施的工程的实际或准确的工作量。在

价格清单中列出的任何工作量和价格数据应仅限用于合同约定的变更和支付的参考资料,而不

能用于其他目的。

1.2 本价格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要求

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 工程设计费的说明:

1.4 工程施工费的说明:

1.5 工程采购费的说明:

1.6********费的说明:

74

(2)价格清单

2.1 工程设计费清单

(格式自拟)

2.2 工程采购费清单

(格式自拟)

2.3 工程施工费清单

(投标人根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要求、发

包人提供的资料,自行编制工程量清单)

2.4 ****费清单

(格式自拟)

75

第二册 商务文件

<填写标段名称>

项目编号:<填写项目编号>

标段编号:<填写标段编号>

投标文件

第二册

(商务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76

1.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2. 授权委托书

3. 联合体协议书

4. 投标保证金

5. 资格审查资料

6. 商务部分投标偏离表

7. 其他商务文件内容

77

1.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

贴身份证人像面

贴身份证国徽面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

投标人:(单位公章)

78

2.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联系方式)为我方代理人。

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

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天。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

贴身份证人像面

贴身份证国徽面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影印件

贴身份证人像面

贴身份证国徽面

注:

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合体投标的,

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79

3. 联合体协议书

( 所 有 成 员 单 位 名 称 ) 自 愿 组 成 ( 联 合 体 名 称 ) 联 合 体 , 共 同 参 加

(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

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

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

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80

4. 投标保证金(如有)

(1)年度保证金。

贴年度保证金收据原件影印件

(2)电汇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单项保证金)

提供银行基本账户证明(开户许可证)原件影印件、汇款凭证影印件。

(3)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函

致:江苏兴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本保函作为

[投标人名称]

[以下简称“投标人”]对江苏兴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

标代理机构][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为

)的投标邀请提供的投标保函。

[保函出具银行全称]

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一旦

收到贵方提出的就下述任何一种事实的书面通知,立即无追索地向贵方支付金额为人民币[金

额(大写)]保证金: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主动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的;

(3)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投标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的;

(4)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投标人串通投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我行同时无条件、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及其继承人和受让人,一旦收到贵方提出的中

标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书面通知,我行立即无追索地、按实际应支付招

标服务费金额向贵方支付保证金,最多不超过人民币[本保函确定的金额(大写)]。

本保函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投标有效期内一直有效。如贵方和投标人一致书面同意延长投

标有效期,则本保函有效期相应延长。

如投标人中标,本保函将在上述有效期满后继续生效,直至投标人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履

约担保为止。

银行名称(公章):

负责人姓名(打印):

签发日期:

81

(4)投标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此页贴投标保证保险凭证原件影印件

82

5. 资格审查资料

(1)投标人概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83

贴相关材料原件影印件

根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清晰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

产许可证等原件扫描件,且均在有效期内,依据国家最新政策年检证明为相关年检机构官网自

助查询结果的,于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在线查询并截取清晰的图片放入投标文件中,图片应

保留查询网站的网址信息。过期且无有效年检证明的证书无效,将承担投标被否决的风险。

报告、证书等有效期:对报告、证书等有效期在开标日之后(含)的视为“不过期”,之前的

视为“过期”。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上传满足以上要求的材料

1)贴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所有投标人均需提供)

贴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投标人基础信息截图、查询报告,必须

包括营业执照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多证合一”信息

公示、清算信息、变更信息等。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上传满足以上要求的材料

2)贴企业资质证书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招标公告标段分包有要求的均需提供)

贴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企业资质资格截图或各

省级一体化平台(如: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企业资质截图。联合体

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上传满足以上要求的材料

3)贴电力设施许可证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招标公告标段分包如有要求的均需提供)

进入国家能源局网站(http://www.nea.gov.cn)对应省能源监管办,如江苏能源监管办网站

-公共服务-许可证查询-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查询许可证状态截图

4)贴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国家或行业对安全施工有严格要求的标段分包均

需提供)

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对应省级一体化平台,

如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企业信息-安全生产许可证查询并贴对应截图

5)企业名称变更函(如有)

贴工商变更函,联合体投标的,若联合体成员存在企业名称变更的情形,须上传相应的工商

变更函复印件

84

(2)企业财务状况

贴相关材料原件影印件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影印件。

财务状况表

项目或指标

单位

一.注册资金

万元

二.净资产

万元

三.总资产

万元

四.固定资产(原值/净值)

万元

五.流动资产

万元

六.流动负债

万元

七.负债合计

万元

八.营业收入

万元

九.净利润

万元

十.现金流量净额

万元

十一.主要财务指标

1.净资产收益率

%

2.总资产报酬率

%

3.主营业务利润率

%

4.资产负债率

%

5.流动比率

%

投标人: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2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此表内容必须按照投标文件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上的数字如实填写计算,评审

委员会评审审核过程中如发现错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 42 条第二款

论处。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上传满足以上要求的材料。

85

(3)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5 项的要求贴诉讼败诉合同情况报告(如有)。联合体投标的,

若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情形的,须上传相关材料。

86

(4)投标人信誉情况

于投标截止日前 20 天内,在线查询并截取清晰的图片放入投标文件中,图片应保留查询网站的网址信息。贴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查询情况截图 。贴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截图。贴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截图。贴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不良行为查询截图。贴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黑名单记录查询截图。贴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查询截图。是否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如有,贴相关材料清晰的原件影印件联合体各方均须上传满足以上要求的材料

87

6. 商务部分投标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条款

投标文件条款

偏离说明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 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期:

88

7.其他资料

1.“重合同守信用”证书影印件(如有)

2.“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函

为积极配合国家电网公司防范和遏制招投标活动中不公平竞争和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确保招标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进行,我公司在参与贵公司招标活动中,保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廉洁自律有关规章制度,同时为响应国家电网公司“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提高电网设备质量倡议书”,提升电网本质安全水平,实现质量强网,一并向贵公司承诺如下事项:

一、不以任何形式通过社会上的“代理”、“中介”、“掮客”等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

中标;

二、不以任何形式打着领导及其亲友旗号或冒充领导及其亲友等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

中标;

三、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赠送回扣、红包、礼金、购物卡、

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提供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不以任何名义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报销应由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

关人员支付的任何费用;

五、不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与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就业务问题进行私

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

六、不以任何名义接受或暗示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以

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七、不与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企业利益以及他人

的合法利益;

八、不以任何方式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不排挤其他投标人,不损害招标人或其

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九、不采取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恶意投诉、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十、不以任何形式,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信息或者证明文件。十一、同意并接受《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全部条款内容。十二、我公司知晓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的通知》(高检会〔2015〕3 号)的要求,已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确认、并承诺,我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如招标文件要求委任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次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时间内,均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十三、承诺践诺,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严格按照招标

文件、投标响应、供货合同的约定,生产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的合格产品,保证出厂设备质量。增强企业全员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把质量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一个环节和每一名员工。

十四、诚信至上,坚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依法依规参与招投标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坚决杜绝采用不正常手段从事非正常投标活动,坚决杜绝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坚决杜绝违规转分包,自觉抵制恶意低价竞标、虚假投标、联合串标、恶意违约等不诚信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用户的监督。

十五、严格管理,强化制造过程质量控制。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标准化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从产品设计、原材料组部件采购、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实施全面的质量管控,不断提高产品质量。

十六、积极主动,大力提升售后服务水平。健全和完善产品质量追溯和售后服务制度,

对不合格产品实行有效追溯、召回和处理,对违反规定或约定的行为,积极承担相应的责任。

89

做好现场的技术支持,加强设备运行后的信息跟踪和售后服务,提升用户满意度。

十七、重视研发,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积极选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积极发

展环保型、节约型、高能效技术,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不断提高技术研发水平,实施以质量诚信为核心内容的品牌发展战略,不断提升创新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贵公司既可根据国家有关单位的判决、裁定等有效文书认定我公司是否违反承诺,也有

权通过对贵公司相关人员的调查来认定我公司是否违反承诺。如违反以上承诺,我公司自愿

接受贵公司依据有关规定对我公司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拒绝我公司投标、取消中标资格以

及终止合同等),给贵公司造成损失的,予以赔偿。

投标单位(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

90

3.廉政承诺函(格式)

致:江苏兴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投标及合同授予、履行期间遵守招标人在廉政建设方面的各项制度和

规定,并承诺承担如下廉政责任:

(一)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遵守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在廉政建设方面

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二)投标人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

标中的商业秘密。

(三) 投标人的工作人员在投标过程中以及中标后的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招标人

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给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

用;不得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

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

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

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标段等经济活动;不得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装

修房子,不得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的亲属、朋友等安排工作、安排出境和出

国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

物。

(四)投标人有责任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廉政教育。

(五)投标人发现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政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

内署名报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如投标人违反廉政责任,经调查属实,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对中标的投标人,招标

人有权取消中标决定,或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在今后的项目

中,招标人所属各单位不再考虑与投标人的合作。

本承诺函在本次招投标及合同授予、履行的过程中保持有效,并作为合同的附件。

授权代表:

91

4. 投标专用章用章说明(如有)

投标专用章用章说明(格式)

致:招标代理机构

我公司参加贵公司招标活动的投标文件中所加盖的 XX 公司投标专用章与 XX 公司公章具

备同等法律效力。

单位名称:

日期:

投标专用章(盖章处):

公章(盖章处):

92

5. 三方约定

采购人、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三方约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

〔2003〕857 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应由采购人支付,采购人、代理机构与投标人

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的规定。

本次采购,采购人、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三方作如下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包含在投标

人的投标总报价中,由采购人随合同款支付给成交人,投标人被确定为成交人后向采购代理

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93

6.如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中的情况,贴相关材料清晰的原件影印件

7.评标条件、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如有,格式自定)

94

第三册 技术文件

<填写标段名称>

项目编号:<填写项目编号>

标段编号:<填写标段编号>

投标文件

第三册

(技术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95

1. 承包人建议书

2. 承包人实施计划

3. 项目管理机构

4. 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5. 其他技术文件内容

96

1. 承包人建议书

1)设计文件

2)工程详细说明

3)设备方案

1.生产设备。2.必备的备品备件。3. 备选的备品备件。

4)分包方案

拟再发包项目名

称、范围及理由

拟选再发包人

备注

拟选再发包人名

注册地点

企业资质

有关业绩

1

2

3

1

2

3

备注:本表所列再发包仅限于工程总承包企业将工程的全部设计或者全部施工业务(二者

选其一)再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

日期:

5)其他

97

2. 承包人实施计划

(1)概述(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1. 项目简要介绍。2. 项目范围。3. 项目特点。

(2)总体实施方案(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1. 项目目标(质量、工期、造价)。2. 项目实施组织形式。3. 项目阶段划分。4. 项目工作分解结构。5. 对项目各阶段工作及文件的要求。6. 项目分包和采购计划。7. 项目沟通与协调程序。

(3)项目实施要点(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1. 设计实施要点。2. 采购实施要点。3. 施工实施要点。4. 试运行实施要点。

(4)项目管理要点(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合同管理要点。2. 资源管理要点。3. 质量控制要点。4. 进度控制要点。5. 费用估算及控制要点。6. 安全管理要点。7. 职业健康管理要点。8.环境管理要点。9. 沟通和协调管理要点。10. 财务管理要点。11. 风险管理要点。12. 文件及信息管理要点。13. 报告制度。

98

3. 项目管理机构

1)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职称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1

工程总承包项

目经理

2

设计

2.1

设计负责人

2.2

……

3

施工

3.1

施工项目经理

3.2

……

4

采购(如有)

4.1

采购经理

4.2

……

99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名称及等

级、证书号

专业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项目经理年限

工作简历

注:1. 每个人员提供一张人员简历表;

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附身份证、资格证书、职称证、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参加

过的类似项目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

3.设计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资格证书、职称证、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参加过的类似项

目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

4.施工项目经理应附身份证、资格证书、职称证、养老保险证明、B 证复印件,参加过

的类似项目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

5.采购经理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

6.养老保险证明可以大联单的形式提供:

100

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函

针对本次投标项目拟选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我公司做出如下承诺:

1、我公司已核实所指定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次拟投标包计划工期内无在建工

程(前期负责工程与本工程工期不交叉冲突)。

2、本批项目拟投标包对应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在各级政府平台或行业监管平

台内均无在建工程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江苏电力基建工程管控系统、全国建筑市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或者各省级一体化平台(如:

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等。如因上述平台信息未及时更新

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我公司在本次投标过程中另行提供项目提前竣工等证明文件。

如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我公司将承担投标失败的风险。

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信息参与投标的,愿意接受招标人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

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相关规定处罚。

承诺人(投标人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

101

3)其他主要工作人员表(非项目经理)

贴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社保证明等扫描件

102

4. 联合体协议书

( 所 有 成 员 单 位 名 称 ) 自 愿 组 成 ( 联 合 体 名 称 ) 联 合 体 , 共 同 参 加

(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

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

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

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103

5. 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投标人需提供招标公告企业业绩要求和评标细则业绩打分要求的自然年内承担过的与

招标项目同类型的业绩统计(见下表),同类型业绩是指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

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和发票(至少提

供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三种发票中的一种),以竣工验收证书签订时间为依据来判断业

绩的时间;若合同无签署日期,且无其他可以证明合同签署日期的文件,则该项业绩无效。

若合同上存在多个签署日期的,以最后一方签署的时间为准,每项业绩之前均需要提供本节

附表一:类似工程业绩汇总表。

序号

工程名称

工程规模

项目经

开工时间

投产时间

承包范围

合同金额(万元)

业主单位(项目法

人)

规模合计

104

附表二:承担的单个工程总承包项目情况表

承包人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联系人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时间

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设计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项目描述

注:每个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一张“承担的单个工程总承包项目情况表”

105

6. 技术部分投标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条款

投标文件条款

偏离说明

投标人保证:除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 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期:

106

7. 其他技术文件内容

1)类似工程获奖情况

如有,贴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

2)合同履约及资信情况

如有,贴相关材料清晰的原件影印

3)评标条件、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如有,格式自定)。

如有,贴相关材料清晰的原件影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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