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人民医院消防设施设备年度检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蹉
发布时间:
2026-03-23
发布于
江苏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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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人民医院消防设施设备年度检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JHZB202605)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

一、采购条件

本南京市浦口人民医院消防设施设备年度检测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0.0000000万元,采购人为南京市浦口人民医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项目编号:JHZB202605 项目名称:南京市浦口人民医院消防设施设备 年度检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万 最高限价:10万,投标报价 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标书作为无效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清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市浦口人民医院消防设施设备年度检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京市浦口人民医院消防设施设备年度检测: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作企业)的,应提供在工商部 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法人分支机构由于不能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独立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 加,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的除外》 ●如供应商是事 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 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 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 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 本次政府采购前一年度会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 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承诺书,格式自 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 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 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 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 (5) 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 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需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元。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 疾人 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 要求:已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成功注册登记(提供注册登记信息扫 描件并加盖公章),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注册登记中须具备消防设施维护 保养资质。 4. 拒绝下达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 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

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通过"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 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 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 30日 16时 30分 获取方式;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 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到江苏金衡工程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 售价:1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4时 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4时 30分

文件开启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珠泉西路新理想佳园 A4 栋 116 室二楼会 议室

七、其他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其他补充事宜 1. 依据南京市财 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 查环节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6)项。供应商在中标(成交) 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获订成册提交采购人或采 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 书。 2. 集中勘查现场和答疑:本次采购不组织集中勘查现场。供应商如对采购需 求有疑问请与采购联系人沟通。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代理机构将磋商 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如有)发放供应商,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有疑问也应在此 时间内向代理机构进交提疑文件。 2. 响应文件份数:纸质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 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电子响应文件一 份(单独密封)。 3.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4.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 本项目公告媒体:本项目采购公告在江苏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市浦口人民医院

九、联系方式

址: 南京市浦口人民医院
联 系 人: 胡老师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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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南京市浦口人民医院

招 标 代 理 机 构:江苏金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AP 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珠泉西路新理想佳园 A4 栋 116 室 联 系 人:李工

E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7 件:135679116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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