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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
本新桥镇医养结合项目地块拆除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 金来源 为国有资金: 81.05045000 万元,招标人为江阴市新桥镇人民政府。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规模:在甲方指定的时限要求内采用机械拆除甲方指定的房屋建筑物(含地坪, 不含基础),不得任意破坏性拆除;拆除范围内房屋建筑物、构筑物以现状为准。 按照江阴市澄政办发[2019]18 号文件的规定运输、处置清理建筑垃圾,按文件要求 将 拆除产生 的 建筑垃圾 委托江苏 翔 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或江阴市 锐 新环 境工程有限 公司处置,包含运输费用;对现场所有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必须按照环保部 门要求合法合规处置。拆除建筑面积 9482.92 平方米,道路围墙 6201.37 平方米 (具 体详见残值估价报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新桥镇医养结合项目地块拆除项目
新桥镇医养结合项目地块拆除项目: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 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 用江苏"网站(credit.jiangsu.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投标供应商具有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 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武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 工程专业),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 B 证。 (四)①自 2024年 6 月 17 日以来, 投标供应商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 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②自 2025年 6 月 17日以来,投标供应商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 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3自*开通会员可解锁*17 日以来,投标供应商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 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3时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 16 时 00分 获取方式:至江阴市长江路 777号东方广场 18 号楼 19 楼领取招标文件,需携 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 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 00分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 00分
开标地点:江阴市新桥镇西环路180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江阴敬业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江阴市新桥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其新 桥镇医养结合项目地块拆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 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新桥镇医养结合项目地块拆除 项目 项目编号:JYJY2026N016 项目规模:①新桥卫生院辅房(新蕾路 61号)建 筑面积 1918.84平方米;②新桥敬老院(南园路1号)建筑面积 7564.08 平方米, 道路围墙 6201.37 平方米,房屋结构为排架结构、砖混结构、钢混结构、钢结构等。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1、项目情况:在甲方指定的时限要求内采用机械拆除 甲方指定的房屋建筑物(含地坪,不含基础),不得任意破坏性拆除;拆除范围内 房屋建筑物、构筑物以现状为准。按照江阴市澄政办发[2019]18号文件的规定运输、 处置清理建筑垃圾,按文件要求将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委托江苏翔澄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或江阴市锐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处置,包含运输费用;对现场所有一般工业固 废、危险废物,必须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合法合规处置。拆除建筑面积9482.92平方 米,道路围墙 6201.37平方米(具体详见残值估价报告)。 2、本项目最高限价: *开通会员可解锁*(预估建筑垃圾处置费)-362935*1.3(残值)=810504.5元。拆除后的残值 归中标人所有,拆除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开挖、垃圾全部 清理外运、特殊垃圾处置费、相应的围挡措施、安全措施、扬尘控制措施等)由中 标人承担。施工单位须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定项目服务方案,严格按照服务方案施 工。按采购人要求文明施工,按要求处理现场的建筑垃圾,完工后需由相关单位验 收。配合采购人完成完成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及建筑垃圾处理核准手续房屋征收 建筑拆除工程备案工作,备案完成后才可施工。(详见采购文件及附件备案要求)
3、服务期限:30日历天内完成拆除、清运、平整及恢复工作,具体开工时间以采 购人开工令为准,误期违约金:10000元/天,不封顶。(中标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江 苏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筑垃圾)备案,江阴市城管局备案,备案完成, 施工处张贴建筑垃圾公示牌方可进行拆除施工)。 4、服务要求:在采购人指定的 时限要求内采用机械拆除的方式,拆除指定范围内的建筑物,清理建筑垃圾并恢复 至原始地坪,拆除过程中需要相应的围挡措施、安全措施、扬尘控制措施等。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 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 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 用江苏"网站(credit.jiangsu.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投标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 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 B 证。 (四)①自 2024年 6 月 17 日以来,投标供应商和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 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②自 2025年 6 月 17 日以来,投标 供应商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 标 人 订 立 合 同 、 拒 不 提 供 履 约 程 情 形 的 。 3 月 17 日 以 来 , 投 标 供 应 商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批评的。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2026年6 月 17 日至 2026年 6 月 25日, 上午 8 时 30 分-11 时 00 分, 下午 13 时 30 分-16 时 00 分,至江阴市长江路 777号东方广场 18 号楼 19 楼领取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资 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的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资料费500元/份,售后不退。五、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上午 8:30 起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上午9:00止 3、投标文件接收地 点:江阴市新桥镇西环路180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上午9:00起 2、开标地点:江阴市新桥镇西环路180 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阴市新桥镇便民服务中心
| 招 | 不 | 人: 江阴市新桥镇人民政府 | |||
|---|---|---|---|---|---|
| 用 | 址: 江阴市新郁中路 128 号 | ||||
| 联 | 系 | 人: | 张先生 | ||
| 日 |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日 | イ | HR | 件: |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阴敬业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 加 | 址:江阴市长江路 777 号东方广场 18号楼 1901-1907 室 | |
|---|---|---|
| 联 | 系 | 人: 顾曦 |
| I |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电子 子 邮 件:591799837@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