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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帆酒店菜品供应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HNJ-JNH-2026-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一、招标条件
本奥帆酒店菜品供应采购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100.00000000 万元,招标人为南京金牛湖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奥帆酒店菜品供应采购内容包括蔬菜类、肉制品(冷鲜)类、粮类、油
类、干货调味品类、豆制类、蛋类、水果类、牛奶类、一次性制品等。所有食材必须安全、卫生、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质量要求,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冷冻食材。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奥帆酒店菜品供应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奥帆酒店菜品供应采购: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5 年经审计的财务
报告或 2024/2025 年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上
述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指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依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 号)规定,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上述(2)-(6)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②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
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 10%的扣除。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
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资质条件: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
品生产许可证》及承运人的《道路运输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其
他要求(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企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
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
(2)企业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
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 (3)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提交的投标文件完全属
实,无失实内容和无弄虚作假内容;
(5)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由投标人独立完
成,不挂靠、不分包的承诺书。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 年 06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6 年 06 月 25 日 17 时 30 分获取方式:网上获取: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单位介
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本单位社保证明资料以 PDF 格式发送至邮箱503231129@qq.com 进行报名,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07 月 08 日 15 时 30 分递交方式: 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7 月 08 日 15 时 30 分开标地点:南京市六合区御龙湾 2 期理想城 1 号楼 1510 室
七、其他
奥帆酒店菜品供应采购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奥帆酒店菜品供应采购招
标人为南京金牛湖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企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奥帆酒店菜品供应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XHNJ-JNH-2026-01
2.项目名称:奥帆酒
店菜品供应采购
3.预算金额:约 100 万元人民币
4.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优
惠率报价,报价优惠率不得小于 0%,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5.合同履行期:签订合同
之日起 1 年。合同内若出现季度考核低于 60 分(不含 60 分),招标人可依据考核办法终止合同
6.采购需求:奥帆酒店菜品供应采购内容包括蔬菜类、肉制品(冷
鲜)类、粮类、油类、干货调味品类、豆制类、蛋类、水果类、牛奶类、一次性制品等。所有食材必须安全、卫生、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质量要求,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冷冻食材。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
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
计制度(提供 2025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 2024/2025 年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
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
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无。
上述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
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指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
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依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 号)规定,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上述(2)-(6)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②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
承诺的情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 10%的扣除。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资质
条件: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及承
运人的《道路运输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其他要求(提供承诺书加
盖公章): (1)企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
(2)企业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
门公示且期限未满; (3)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提交的投标文件完全属实,无失实内容和无弄虚作假内容;
(5)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由投标人独立完成,不挂靠、不分包的承诺书。
5、拒
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
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四.招标文
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 年 06 月 18 日起至 2026 年 06 月 25 日,每天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
式:网上获取: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本单位社保证明资料以 PDF 格式发送至邮箱 503231129@qq.com 进行报名,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五、提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6 年 07 月 08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提交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 年 07 月 08 日 15 点 30 分(北
京时间)
3.接收地点:南京市六合区御龙湾 2 期理想城 1 号楼 1510 室
4.递交
方式: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 PDF 格式,U 盘形式,
随纸质响应文件一并递交)。当纸质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六、开启
1.开标时间:2026 年 07 月 08 日 15 点 30 分(北
京时间)
2.开标地点:南京市六合区御龙湾 2 期理想城 1 号楼 1510 室
3.其他有
关事项: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代表出席开标过程,开标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媒介:“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
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本项
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对项目技术及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社会代
理机构提出,询问、质疑由社会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4.现场考察或答疑:不组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金牛湖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六合区金牛湖街道金牛湖路 186 号
联
系
人: 徐部长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信海工程管理咨询(南京)有限公司地
址:南京市六合区御龙湾 2 期理想城 1 号楼 1510 室
联
系
人:戴筱佩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503231112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