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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
一、采购条件
本南京市点将台社会福利院医疗器械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3.51000000万元,采购人为南京市点将台社 会福利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规模:采购预算:13.51万元(报价超过项目预算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本项目旨在提升福利院诊疗安全与服务能力,重点解决以下需求:一是更换已超年 限使用的超声波治疗仪,消除安全隐患;二是为疼痛治疗小组(针灸推拿、理疗) 及康复科增添部分设施设备,提升治疗手段和服务水平;三是增配制氧机及负压吸 引设备,满足院内重大疾病患者的氧疗需求;四是增加营养泵,保障院内筋内营养 治疗的规范开展。通过上述设备的更新与补充,进一步保障休养人员医疗安全,提 高综合康复及重症支持能力。现根据实际需求采购一批医疗设备,具体规格、参数 及数量详情请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个日历内 完成服务。。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市点将台社会福利院医疗器械设备采购项目
南京市点将台社会福利院医疗器械设备采购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上一年度的会计报表),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 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 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 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 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给中小企业服务: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 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 例应为 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 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
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医 疗器械注册证的,供应商须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2)供应商为医疗 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根据产品的类别,提供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 者《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具备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的证明材料(复 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技本企业产品的,须根据产品 的类别,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 印件加盖公章); 4、第1(5)条所称的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 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 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 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8、如项 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 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 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申明。由同一专业 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 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并以投标全权代表方的应答 材料作为商务评标的依据: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首先以投标全权代 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标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 所属行业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求取时间: 2026年 05月 14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年 05 月 20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获取地点:线上获取。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请各潜在供应商以 附件形式提供以下文件: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并在正文 中备注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jsyoudianzb0163.com),代理机构将在收到邮件后回复供应 商是否通过审核,请各供应商留意邮箱情况,审核通过并交纳费用后,代理机构将 会在一个工作目内提供纸质版 < 纸质版文件到代理机构处现场领取或提供地址以便 邮寄)与电子版采购文件。注:采购文件购买付款账号(支付宝):2101587905@qq.com, 付款时请备注相关项目及供应商单位名称。 元/本收取费用,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4时 30分
递交方式: 详情请见磋商文件
文件开启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25日 14时 30分 文件开启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 99号长江贸易大楼 1001 室。
7.1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7.2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组 织,供应商可自行考察。 7.3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7.4供应商涉及以下 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 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7.5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jszbtb.com/#/newindex)公示发布。若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存在的 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汇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关于本项 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本来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人: 南京市点将台社会福利院 招 标
관 址: 南京市江北新区点将台路 56号
系 联 胡先生 人: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件: 邮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有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元 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 99 号 1001 室 联 系 魏工 人: 出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件: ਜੋ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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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