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方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框架协议单位采购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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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4-10
发布于
江苏连云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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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方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框架协议单位采购询价公告

(采购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一、采购条件

本江苏方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框架协议单位采购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采购人为江苏方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江苏方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框架协议单位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江苏方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框架协议单位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苏方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框架协议单位采购:3.1 供应商须具备经财政部门备案的有效资产评估机构资格;具备经住建部门

备案的有效房地产估价机构资格;以上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且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供应商项目负责人

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有效的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 3.3 供应商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4 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考核被限

制准入的供应商,且未解禁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5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3.6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

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

以及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

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采购

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

股、管理关系的; (6)存在同一人直接关联任职股东或高管(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监事)的; (7)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供应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处于财产被冻结,导致不具备履行本次谈判(磋商)项目能力的;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 年 04 月 10 日 到 2026 年 04 月 14 日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方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

“https://fycg.fygroup.com:29084/index”)获取文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04 月 15 日 15 时 00 分递交方式: 盖章报价文件扫描后上传至“方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因供应商

原因造成报价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正常下载的,该报价文件将被拒绝。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2026 年 04 月 15 日 15 时 00 分文件开启地点:方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七、其他

1.采购条件

采购人 江苏方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对本项目 江苏方洋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框架协议单位采购 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2.项目概况

2.1 设备评估地点:根据每次框架协议下单进行确定;

2.2 采购范围:江苏方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框架协议单位采购,企业整

体价值评估、废旧物资资产评估、机械设备评估、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评估;

2.3 项目控制价:控制价详见报价文件中的报价明细表,供应商在采购人清单采

购控制价的基础上按统一比例下浮报价。合同签订时,合同单价按照采购人发布的采购控制价中的单价*(1-下浮率)计入;

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函中载明的报价超

出采购人期望值的,不再进行后续评审(采购人期望值=采购控制价*90%,即下浮率不低于 10%)

2.4 服务期: 365 日历天,中标通知以结果公示为准,不再单独发

放中标通知书。

2.5 单项工程,实际开始时间、服务内容及具体服务期以招标人发

出采购订单为准。

2.6 质量要求:合格,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符合询价文件及

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备经财政部门备案的有效资产评估

机构资格;具备经住建部门备案的有效房地产估价机构资格;以上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且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供应商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有效的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

3.3 供应商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4 徐圩新区履约考

核办法考核被限制准入的供应商,且未解禁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5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3.6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

管理人,以及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

建人、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

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控股、管理关系的; (6)存在同一人直接关联任职股东或高管(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监事)的;

(7)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供

应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处于财产被冻结,导致不具备履行本次谈判(磋商)项目能力的; 4.付款方式

无预付款,出具经过甲方认可且通过主

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的正式资产评估报告后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增值税税率为 6%,支付方式:现金。(税率为 6%,因国家税制改革或乙方为小规模纳税人而引发的增值税税率的变化,本合同应适用调整后最新税率,合同原约定的不含税价不因税率变化而改变),付款前乙方必须开具与付款金额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迟延付款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5.询价文件的获取

5.1 询价文件的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10 日至 2026 年 4 月 14 日;

5.2 询价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

登录“方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fycg.fygroup.com:29084/index”)获取文件,通过本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线上获取询价文件后即视为报名成功,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初次在“方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供应商请综合考虑

注册和审核时间(审核时间为 2 个工作日内),由此造成无法报名参与采购活动的,后果自行承担。

5.3 供应商应在询价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方洋集

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fycg.fygroup.com:29084/index)中有关该项目询价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

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方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上同

时发布。

供应商须在方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后续相关答疑、

开标等事宜均在方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请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7.报

价文件截止时间

7.1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15 日 15 时 00

分;

7.2 递交地点:盖章报价文件扫描后上传至“方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因

供应商原因造成报价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正常下载的,该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成交供应商将纸质完整响应文件(一份,无需胶装)邮寄至采购人留存,邮寄地址及联系人详见联系方式。

8.报价文件的组成

8.1.1 报

价文件组成(具体以本文件第四部分报价文件格式中要求提供的内容为准)

(1)

报价书(含报价明细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

(4)

供应商承诺书

(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含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

账户信息等) (6)备案证明

(7)资格证书

★以上内容提供盖章版扫描件(报

价文件)上传至方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8.1.2 询价文件“第三部分报价文件格

式”有规定格式要求的,供应商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9.评审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10.评审流程

第一阶段:报价查看,评审开

始;

第二阶段:评审小组审阅各供应商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删除不合格的报价文

件;

本项目原则上采取

轮报价,报价文件中已有的报价为第一轮报价。评

审小组可根据第一轮报价情况临时增加一轮询价,如达不到预期要求,可继续邀请供应商进行报价。供应商应保持电话畅通,如询价现场因供应商原因无法联系供应商联系人,视为供应商放弃后续轮次报价。

供应商应依据采购人要求在不见面开

标大厅填报报价,如响应文件公布现场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等情况,供应商未依据采购人要求填报报价,视为供应商放弃二次报价,以初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报价时各供应商需特别注意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二次报价”界面等所需填报金额的单位(“元”),如因供应商报价金额单位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响应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第一次公告,若参与供应商小于 5 家,采购人

将重新发布公告,若参与供应商大于或等于 5 家,将开启采购项目评审,采购人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依次询问除最高价以外的供应商是否响应最低价,若响应,则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不限于一家中标单位)。若中标候选人仅有一名,采购人有权选择重新组织谈判。

第二次公告,开启采购项目评审后,采购人根据评

审结果,采购人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依次询问除最高价以外的供应商是否响应最低价,若响应,则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不限于一家中标单位)。若中标候选人仅有一名,采购人有权选择重新组织谈判。

对于供应商投标价格一致时,则

供应商全部入围。

11.平台操作注意事项

(1)供应商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根据

采购文件要求及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次采购供应商务必登陆“方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并在服务指南的平台工具及操作手册模块中查看网上开标大厅及方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版操作手册及标书加密操作说明”(网址链接:https://fycg.fygroup.com:29084/home/downloadCenter),供应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请依据用户手册要求制作,如因供应商未按用户手册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响应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开标时各供应商在不见面

开标大厅登陆、签到并对各自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登陆、签到所需时间,如不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签到,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响应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因交易

服务平台故障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因交易服务平台导致线上采购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审时,采购人可以选择暂停采购活动。

(4)准备及参与采购活动过

程中遇到平台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服务单位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技术

服务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江苏方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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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供应商响应文件必须进行加密处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

因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加密或者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该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开标将按正常程序进行下一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标书加密处理方法可参考“方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服务指南的平台工具及操作手册中的“标书加密操作说明”(网址链接:https://fycg.fygroup.com:29084/home/downloadCenter)。

(6)请各供应商制

作(包括下载询价文件、上传响应文件)响应文件过程中避免使用其他单位、个人或公共电脑、网络,以免出现与其他供应商 IP 地址一致等不应当雷同的问题。 12.特别提醒

(7)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反不正当竞争行为实施意见(试行),评估

机构投标(响应)报价不应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评估机构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 50%;评估机构投标(响应)报价不应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评估机构投标(响应)报价 50%;评估机构投标(响应)报价不应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45%;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苏方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口岸商务服务中心 3 号楼 A 区 3 楼

联系人:赵工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人: 江苏方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址: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口岸商务服务中心 3 号楼 A 区 3 楼

人: 赵工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口岸商务服务中心 3 号楼 A 区 3 楼

人:赵工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件: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 :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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