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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医防融合高质量体系队列建设与机制创新合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采购编号:2641J0C/GW0303)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一、采购条件
本扬州市医防融合高质量体系队列建设与机制创新合作采购项目已由项目 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0.00000000 万元,采购人为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项目名称:扬州市医防融合高质量体系队列建设与机制创新合作采购项
目
项目编号:2641J0C/GW0303
预算金额:人民币 40 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设
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40 万元(报价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扬州市医防融合高质量体系队列建设与机制创新合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扬州市医防融合高质量体系队列建设与机制创新合作: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
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 (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拒绝下述报价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报
价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至报价截止时间查询,未被
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此项内容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参与单一来源协商的报价人进行信息查询,确认报价人截止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 年 04 月 0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4 月 03 日 17 时 00 分获取方式:凡符合资格要求且自愿参加本项目的报价人应于规定时间内将《报
名确认函》(详见附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文件费用支付回执提交至南京市江宁区利源南路 8 号进行现场报名。若报价人无法现场领取采购文件,请将上述材料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并与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核验材料后,将采购文件寄送至报价人。
文件售价:500 元/份,现金,
售后不退。
本项目文件费用可采取现场支付/对公银行转账方式。
开户名:江苏
苏豪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江苏银行南京新街口支行
账
号:3114 0188
0000 69661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04 月 09 日 15 时 30 分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纸质文件
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2026 年 04 月 09 日 15 时 30 分文件开启地点:扬州华城科技广场 1 号楼 4 楼会议室二
七、其他
(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项目名称:扬州市医
防融合高质量体系队列建设与机制创新合作采购项目
3.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
说明:
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采购一家供应商开展医防融合高质量体系队列
建设与机制创新工作。本项目以构建“以科研为核心引擎、以证据为培养基石”的医防融合能力建设体系为目标,通过基线调查、队列建设、效果评估、机制研究、政策创新,验证医防融合服务模式成效,研发本土化医防融合成熟度评估指标体系与政策工具,打造可评估、可复制、可推广的医防融合“扬州模式”,将扬州市医防融合工作提升至全国示范水平。 4.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 40万元;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对合作方的公共卫生科研
设计、队列建设、数据深度分析及本土化政策工具研发能力有极高专业要求,且受本土化客观需求与多重政策支撑要求限定,扬州大学是唯一符合全部需求的供应商,具体依据如下:
1. 本土化客观需求与政策扶持唯一性:本项目核心围绕医防融合
机制创新开展前瞻性队列研究,需深度贴合扬州医防融合工作实际,精准对接市域疾控联合体建设要求,研发适配本地的成熟度评估体系、政策工具及本底数据库,且队列建设、数据随访、基线调查等工作需长期扎根扬州开展,对本土化研究的时效性、贴合性、落地性要求极高,外地机构难以精准匹配本地工作需求。政策层面,一是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4】13 号)第三条、第十六条相关内容,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合作创新范畴,受专有技术、本土化应用场景限制,只能从唯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处采购,符合合作创新采购单一来源实施的政策要求;二是紧扣《扬州市人民政府 扬州大学创建国家“双一流”高校暨名城名校合作协议》中“深入推进健康扬州建设”的部署要求,落实市卫健委与扬州大学合作建立市级医学创新研究院的工作安排,同时依托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扬州大学附属扬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战略合作基础,扬州大学是唯一契合该系列政策导向、能承接本土化医防融合队列研究与机制创新任务的供应商。
2. 核心技术与科研能力唯一性:扬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拥有高水平
科研团队,博士、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占比高,长期承担国家级、省级公共卫生科研项目,掌握前瞻性关联队列搭建、医防融合成熟度评估指标体系研发的专有方法,能主导项目整体科研设计并提供全流程方法学支持,是本地唯一具备该核心技术能力的高校,其他高校无相关科研设计与技术积累。
3. 本土化研究与合作基础
唯一性:扬州大学是扬州市人民政府创建“双一流”高校的合作主体,与市卫健委共建市级医学创新研究院,且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其附属扬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双方签订有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长期开展本地医防融合实证研究,完成过多期医防融合培训与学术交流工作,熟悉扬州医防融合工作实际与市域疾控联合体建设要求,具备基线调查、数据质控与深度分析的成熟经验,能精准搭建适配本地的本底数据库与队列体系,扬州市其他高校无相关独立研究与本土化合作实践。
4.
成果研发与能力匹配唯一性:扬州大学医学部设立专业研究团队,能完成医防融合效果评估、干预研究及制度性政策工具研发,提炼本土化的医防融合实践模式,并承诺项目全部成果纳入市域疾控联合体成果体系,配合成果推广应用;经调研,扬州市内其他高校在公共卫生科研设计、队列建设、医防融合政策创新等方面均无实践积累,无法完成本项目核心研究任务,市场内无其他可替代主体。
(二)拟定供
应商信息
1.名称:扬州大学
2.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 88 号
3.统一信用
社会代码:1232*开通会员可解锁*7W (三)公示期限
2026 年 03 月 25 日至 2026 年 03
月 31 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附件: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 扬州市邗江区上方寺路 52 号
联
系
人: 夏主任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江苏苏豪长城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利源南路 8 号
联
系
人:许晨晨、陈思、刘小小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ccxu@jocgreatwall.com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 :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