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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名称:盐城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机房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JSZC-JSKS-G2025-0017 3、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盐城市公安局 地址:盐 城市平安路9号 供应商(乙方):江苏沙盒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 东北路 88号苏宁清江广场 1407 室 4、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盐城市公安 局交管支队机房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 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相 关条款 合同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合同签订日期:2026 年 01月27日 6、合同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7、其他事项:无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 招 | 标 | 人:盐城市公安局 | |
|---|---|---|---|
| 出 | 址:盐城市平安路9号 | ||
| 联 | 系 | 人:江警官 | |
| 田 |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田 | 子 邮 |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凯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Filip | 址:盐城市盐南高新区新都街道阳光世纪城 C 幢五层 | |||
|---|---|---|---|---|
| 联 | 系 | 人:王工 | ||
| 电 |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电 | 子 邮 | 件:1048038475@qq.com | ਾਕ ਸੀ। ਉ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
项目名称:盐城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机房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다. 方:盐城市公安局 方:江苏沙盒科技有限公司 A 签订时间: xxxxxxxx / 月 >>日
项目名称:盐城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机房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SZC-JSKS-G2025-0017
甲方:"盐城市公安局」
と方: 江苏沙盆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盐城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机房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 购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采购标的内容
1、交管支队和车管所机房(机柜、UPS 配电柜、机房相关及配套设施等)、 机房 UPS 不间断电源、电池及配套设施、机房精密空调、空调及相关配套设施、 机房相关各子系统以及服务器、网络及安全设备等硬件的日常巡检,解决交管支 队现有系统硬件的所有故障等工作、期间发现硬件设备损坏需维修更换,另行采 似):
2、各平台的操作系统、数据库、大数据环境和中间件等通用软件的目常巡 检维护、补丁更新和性能优化等工作以及巡检中发现问题,要求乙方及时提出解 决方案;
3、各类业务系统的业务数据检查、统计分析、数据备份、故障排查分析和 迁移服务等工作:
4、对机房的核心网络设备和框架实施维护,对交管支队大楼各楼层办公室 信息点和汇聚层网络设备实施维护。做好全系统核心网络的规划、配置、备份和 访问控制调整;
5、交管支队安排与业务系统相关的共他技术保障等工作;
6、乙方须提供1名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且熟悉系统运维与项目实施的驻 场工程师,服务期限一年。
二、合同金额
1、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_武拾陆万装任_元(¥*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2、本合同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提供合同约定产品和服务的报酬及乙方提供合 同中产品和服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甲方在上述合同价款之外不再向之方支付其
他任何费用。
1、乙方应按照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2、没有甲方非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世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 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 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中产品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 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 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乙方保证所交付标的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里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 批。
1、乙方交纳人民币_13350_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5%, 甲方对 AA 评级及以上政府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 报告)免收履约保证金。依据《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 除)的通知》,鼓励乙方自愿使用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
2、合同腹行结束后,甲方应及时退还交纳的腹约保证金。
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3.1 方式:无息退还至乙方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账户。如为保函,在到期时白 行失效。
3.2时间:验收合格目甲方收到发票后30日内。
3.3条件:按合同要求企部履约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乙方出 其的发票。
3.4 不了退还情形:
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被约保证金,里方将视情
节决定不了退还或部分不手退还。
(1) 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提出附加 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2) 乙方不履行与甲方订立的合同的;
(3) 乙方所供货物或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
(4) 乙方采収欺骗、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或与其它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5) 乙方将合同内容转包、违法分包的;
(6)乙方故意捏造事实或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的。
3.5 逾期退还的违约责任:甲方逾期无故未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中国人民 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供应商自身 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让他人提供;
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而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
八、服务期及服务团队
1、服务期:1年。
2、服务团队:
| 广场 | गीति अन | 如名, | 身份证与 | 备注 | |
|---|---|---|---|---|---|
| - | 项目负责人 | 沈志国 | 340 | 616 | |
| 2 | 项目组成员 | 英文超 | 320 | 451 | |
| 3 | 项目组成员 | 周天星 | 320 | 61X | |
| 1 | 项 | 红成灾 | 顺健 | 320 | 211 | |
| 5 | 项||组成页 | ii] 順天 | 320 | 014 | |
| 6 | 项目组成页 | হয় ধ্র | 340 | 670 | |
| 7 | 项目组成员 | 张煜 | 141 | 236 | |
| 8 | 驻场 | 梅州 | 周成林 | 32091 | 338 | |
1、服务响应及维修。乙方提供 7*24 小时(*365)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15 分 钟内对甲方所提出的需求做出响应,承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维修,服务方式: 现场、电话支持、远程;提供软件使用等相关的问题咨询服务。
2、故障响应及修复。①机房运行过程中出现故障时,应在5分钟内做出响 应,通过远程登录或现场服务方式,进行分析、诊断、故障排除:2机房硬件故 障需要更换时,提供技术支持。(过保设备免费换配件)。3当重要设备 48 小时内不能修复时,需提供备机作备机使用。系统故障分为:不发生业务不可用 的故障为一般故障;影响业务使用的故障为严重故障。发生故障时,乙方需在2 小时内到达现场。系统修复时间一般故障不超过4小时,严重故障不超过1小时。 要求做到全天候 7*24 小时的技术服务,对于故障抢修涉及的响应时间和故障处 置时间的要求如下:
一般故障响应时间:一般故障在按到中方抢修通知后,具有处理故障能力的 维修人员到达故障服务现场的时间应不大于2 小时,具体为:工作日白天(8时 至 19时)维修人员到达被降服务现场的时间应不大于 1 小时,工作日夜间(19 时至次日 8 时)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维修人员到达故障服务现场的时间应不大于 2 小时。
严重故障响应时间:业务不可用故障或甲方要求的其他紧急事件,应在5 分钟内人员响应,0.5小时内到达故障服务现场。
故障恢复时间:按故障严重程度从高到低分为Ⅰ~1V级。
I 级故障:核心业务系统不可用或将导致业务数据缺失的,恢复时间不超过 l 小村 :
11 级故障:核心业务系统失去元余或可能导致业务系统不可用的,恢复时 间不超过2时:
III 级故障:备份系统发生故障或可能2级以上:故障风险的,恢复时间不超 过3 小时:
IV 级故障:其他隐患类故障,恢复时间由乙方与责任人协商决定,原则上
不超过4个时。
故障连续发生两次以上的,除提交故障处置报告以外还应提交问题分析报 告,深度分析故障产生的原因,并提出预防性改善建议。
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在指定处置时间内修复故障的,需将故障原因、过波方案 和恢复计划等在故障发生后的2小时内书面上报,并在此期间积极配合相关应用 开发商实施过渡方案,全力保证应用的不间断,临时过渡方案产生的人力成本、 时间成本、社会经济损失等山乙方承担。
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期间、重大活动(由甲方指定并 提前告知)前及其举行期间,应根据具体要求对系统进行战时维护,确保系统在 此时期的正常工作。
十、合同款支付
签订合同后中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服务期满半年后,乙方按照探标文 件和本合同的要求实施维保,每月出具维保总结,经甲方确认后付至合同价的 50%,服务期满1年后,乙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本合同的要求实施维保,每月出具 维保总结,经甲方确认后付滞余款。
注:甲方依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对乙方进行考核打分,考核扣款在支付时 子以扣除。
十一、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响应义件承诺的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 甲方提供产品或服务。
2、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在服务期内因其本身出现质量问题,根据实际情 洲,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 合同终止处理:合同终止,并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由此 产生的所有费用,甲方不承担发生任何费用。
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12 小时内排除 故障。
4、在服务期内,乙方应对产品或服务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 并承担一切费用。
(一)保密安全变求
乙方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应配合中方,落实如下安全保密要求:
1、明确合作事项的安全保密责任人;
2、对参与人员提出与合作事项有关的安全保密要求;
3、及时清除离职、离岗或者不再参与公安信息化处设的员工持有的甲方文 档资料、数据等内容;
4、对本单位参与公安信息化处发安全保密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评估,并 向甲方提交评估报告;
5、在得知提供的产品、服务存在安全漏洞或者允许信息系统安全的潜在风 险时,须第一时间报告甲方,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提出解决方案;
6、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严禁未经批准翻阅、复印、拍摄甲方内部文件,或者 将甲方内部文件带离指定办公场所或者区域;
7、其他应当遵守的安全保密要求。
(二)数据安全要求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不得从事下列危害甲方数据安全的 行为:
1、违规下载、留存、使用公安内部数据;
2、篡改、毁损、泄露、出售公安内部数据;
3、向境外机构和人员提供公安重要数据;
4、在互联网上存储、处理、传输公安内部数据和应用系统源代码;
5、使用未经过脱敏的公安敏感数据在互联网上进行开发;
6、将公安数据用于商业用途;
7、其他允许数据安全的行为。
(三) 网络应用安全要求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下列危害甲方网络和应用安全的行为:
1、违规将公安网络与任何外部网络连接;
2、擅自扫描、探测、入侵公安网络及应用系统;
3、设置应用系统后门、木马、病毒等恶意程序;
4、擅自将参与单位及参与人员的终端、移动存储介质、无线设备等与公安 网络连接;
5、擅自建立跨网、跨域数据传输或者运维通道;
6、拆除、破坏公安监管设施或者卸载监管程序;
7、擅自对公安应用源文件、应用源代码进行反编译、加密、解密:
8、擅自公开与合作事项相关的技术实现方法或者业务模型等重要信息;
9、其他危害公安网络和应用安全的行为。
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产品或服务依据招标文件上的项目需求要求、乙方响 应文件及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或服务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 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服务一起提交中 )j 。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在使用前,乙方需负责培训中方的使用操 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试用,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对技术复杂的产品或服务,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 验收及最终验收(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 方承担。
1、乙方应保证合同标的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一并提交申方。
3、乙方在合同标的交付甲方 48 小时前通知甲方准备按收。
4、合同标的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5、合同标的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 方向时需通知甲方已送达。
服务内容考核主要是甲方指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的执行情况的考核,根据 运维考核表格进行扣分考核,最高满分100,运维过程中进行定期检查、随机抽 查多种考核方式不增分,按规定扣分。
| 評分值 评定结果 | 奖惩措施 | ||
|---|---|---|---|
| 95 分(含) 以上 | 机房运行稳定可靠,规章制度有效执行,资源台账 信息活晰,故障处理及时有效,软硬件运行稳定可 益,故障处理及时有效,项目无任何事故发生; | 给了 的面表扬 | |
| 90 分(含) 以上 | 运维过程存在个别缺陷,但未对业务系统进成损 失,故障处理及时有效,项目无大事故发生; | 限期未整改到位的,扣除 项目运维费用1%; | |
| 80 分(含) 以上 | 这维过程在征缺陷,对业务系统的运行造成一定的 影响,故障处理及时有效,项目无重大责任事故发 ::: | 限期未整改到位的,扣除 项目运维费用 5% | |
| 70分(含) 以上: | 运维过程存在则显缺陷,对业务系统造成影响未损 失,但在可控范围之内 | 限期未整改到位的,扣除 项| 运维费用 10%。 | |
| 以上 | 60分(含)|运维过程存在重大缺陷,对业务系统造成影响导致 损失,未本任可控范围之内 | 赔偿损失,并限期未整改 到位的,扣除项目运维费 H 20% c | |
| 60 分以下 | 运维过程存在严重漏洞和缺陷,对业务系统造成损 火,监督管控未到位,发生追究责任的重大事故; | 中止项目运维服务,根据 造成损失情况进究和网页 任和赔偿: | |
1、考核等级评定
| 2、 | 运维考核评分标准 |
|---|
| 内容 | 考核评定要素 | 邦分标准: ( 介 ) | 处罚措施 |
|---|---|---|---|
| | 基础硬 |1、UPS系统未巡檢,告警未及时有效处理进成| | 1500 n: / i'x |
| 体巡檢 | UPS 系统收障或列环 | ||
|---|---|---|---|
| 丁作 | 2、精密空调未巡检和维护,告警未及时有效处 理造成精密空调故障或损坏 | 3 | 1500 元/次 |
| 网络未巡检,故障未及时有效处理造成网络 3、 1-1 97 | 3 | 1500 n://x | |
| 安全平台未巡檢,链路故障未及时有效处理! 1、 造成链路中断; | 3 | 1500 JE/K | |
| 5、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应用服务平台链路故障 未及时有效处理造成链路中断; | 3 | 1500 元/7% | |
| 6、木树运维过程中各系统不合理、不安全之处 不提供相应解决方案造成系统故障或中断 | :3 | 1500 元/次 | |
| 基础硬件设备巡检不到位,造成议备示机 7、 或损坏,导致核心业务数据丢失日无法恢复 | 20 | 50000 元/ 形 | |
| 基础硬件设备巡检不到位,造成设备若机 8、 或损坏,导致 核心业务数据之失 | 尤法恢复 | 10 | 10000 元/7/x | |
| 基础硬件设备维护不到位,进成设备行机 9. 或损坏,导致非核心业务数据丢失但在规定时 间内恢复 | t | 3000 70/ 7% | |
| 10、基础硬件设备巡检不到位,造成设备容机 或损坏,守致核心业务中断 | 5 | 2500 | |
| 1. 数据库故障不响应、未及时有效处理造成核 心业务数据工失机无法恢复 | 20 | 50000 n: / 7% | |
| 软件维 护工作 | 数据库故障未响应、未及时有效处理造成核 2、 心业务数据丢失但在规定时间内恢复 | 10 | 10000 元/ 形 |
| 3、数据库故障未响应、未及时有效处理造成非 核心业务数据丢失且无法恢复 | 10 | 10000 元/次 | |
| 4、数据库故障未响应、未及时有效处理造成非 核心业务数据丢失但在规定时间内恢复 | ti | 3000 元/ 7/7 | |
| 5、中间件程序未巡检维护,告警未及时有效处 理造成:务中断 | 2 | 1000 元/ 次 | |
| 6、操作系统未巡检维护,告警未及时行效处理 造成业务中断 | 2 | 1000 11/17 | |
| 7、虚拟化软件未巡检维护,告警未及时行效处 | 2 | 1000 元/次 |
| 理造成业务中断 | |||
| 8、人数据平台未巡检维护,造成核心业务应用 数据丢失 上发恢复 | :5 | 50000 元/7/x | |
| 数据备份软件未巡检维护,造成核心业务应 g、 川数据去失用无法恢复 | 5 | 50000 元/次 | |
| 10、数据容灾软件未巡检维护,造成核心业务 网川数据丢失且无法恢复 | 5 | 50000 元/ 次 | |
| 11、软件平台维护不到位,造成核心业务应用 数据丢失旦无法恢复 | 20 | 50000 元/次 | |
| 12、软件平台维护不到位,造成核心业务应用 数据丢失但在规定时间内恢复 | 10 | 10000 元/形 | |
| 13、软件平台维护不到位,造成非核心业务应 川数据手失日 标法恢复 | 10 | 10000 元/7/x | |
| 14、软件平台维护不到位,造成非核心业务应 川数据去失但在规定时间内恢复 | 6 | 3000 n://7/ | |
| 15、软件平台维护不到位,造成核心业务中断 | 5 | 2500 元/ 形 | |
| 16、软件平台维护不到位,进成非核心业务中 为了 | 3 | 1500 n/ / //k | |
| 17、未对运维过程中各系统不合理、不安全之 处提供相应解决方案; | 3 | 1500 元/夜 | |
| 1、故障响应:故障未响应,未上报,未来推应 急措施; | 5 | 2000 元/7/x | |
| 故障处 2、故障解决:故障未能准确定位、处理技能不 理管理 成熟;未提交解决措施,恢复时间超出承诺排 个时间; | ﺕ | 1500 元/7/x | |
| 3、故障分析:未提交故障处理报告和预防措施; | 2 | 1500/ W | |
| 运维讨 程管理 | 1、运维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运维人员未按照 要求 |- |ব | 8 | 3000 元/次 |
| 2、收到甲方整改通知书 | 5 | 若限期未整改到位的扣 除运维费用的1% | |
| 年度 2 次收到甲方整改通知 1 3、 | 10 | 扣除项目运维费用 3% | |
| 1、年度3次收到甲方整改进知书 | 15 | 打除项目运维费用 5% | |
| 5、年度4次收到甲方整改通知书 | 中止项目运维服务,根 |
| 据造成损失情况追究相| | |
|---|---|
| 应责任和赔偿 |
1、甲方无止当理由打收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判收货款总值的自分之五进约 能。
2、乙方逾期交付合同标的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百分之一向甲方 支付过约金,由中方从待付合同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 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之方因逾则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 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意值1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进约金的, 超出部分巾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所交的产品或服务不符合项目需求要求、乙方响应文件承诺及国家 有关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愿意更换但逾期交付的,按乙方逾期交付 处理。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可中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 全部损失。
4、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项"安全要求"中的任一条款内容,情节轻微 或者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采取补救措施或支付过约金;造成严重后果或者 拒不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进反法律 法规的,依法进充乙方法律责任,甲方可提请将乙方及工作人员列入政府采购严 重速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市场监督管理严重失信名单;构成犯罪的,依法进究 乙方刑事责任。
5、若乙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十三项"安全要求"中的任一条款内容, 由甲乙双方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整改;情节较重的,由乙方更换人员,并对其作 出处理;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 责任;签于部分进约行为造成的后果较长时间才能显现,或者损失数额难以一次 性确认的,甲方可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十八、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 腹行期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2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 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 行合同。
十九、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 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盐城市。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3、本合同一式6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3份。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 联系电话: 签订目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