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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晶都大道慢车道改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Z320000A001000AOUAOU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一、采购条件
本东海县晶都大道慢车道改建工程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000.00000000 万元,采购人为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全长约 4139 米。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东海县晶都大道慢车道改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东海县晶都大道慢车道改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服务: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根据连财购〔2023〕4 号文件精神,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
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根据连财购〔2023〕4 号文件精神,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
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核准和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 本次招标对项目
负责人的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项目负责人 2025 年 10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等证明材料。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制作到响应文件中。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 年 01 月 04 日 17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1 月 09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
公司公章至江苏永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县海陵东路 309 号东方银座 309-14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01 月 15 日 15 时 00 分递交方式: 递交至江苏永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2026 年 01 月 15 日 15 时 00 分文件开启地点:江苏永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连云港市东海县
牛山镇海陵东路 309-14 号)七、其他
东海县晶都大道慢车道改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
目概况
东海县晶都大道慢车道改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应在江苏永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下午 2026 年 1 月 15 日 15: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3200
项目名
称:东海县晶都大道慢车道改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 万元,响应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
范围:东海县晶都大道慢车道改建工程项目的地质勘察、工程测量、方案设计(含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招标配合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变更、中间及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完成勘察报告、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工作,服务期限贯穿整个项目实施完成。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二、申
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
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根据连财购〔2023〕4 号文件精神,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根据连财购〔2023〕4 号文件精神,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 本次招标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备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项目负责人 2025年 10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等证明材料。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
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制作到响应文件中。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
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
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 年 1 月 4 日至 2026 年 1 月 9 日止(北京时
间)
报名地点: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
盖公司公章至江苏永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县海陵东路 309 号东方银座309-14 号)参与报名。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 年 1 月
15 日下午 15:00 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江苏永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6 年 1 月 15 日下午 15:00 分(北京时间)
地
点:江苏永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介
公告期
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 5 个工作日。
发布媒介:本项目采购公告在中国招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网同时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无论出于何种原
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代理机构信息。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
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东海县晶都
大道与幸福北路交汇处
联 系 人:王雪剑、李源源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永安工程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镇海陵东路 309-14 号
联 系 人:吉
维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东海县人民政府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东海县晶都大道与幸福北路交汇处
联
系
人: 李源源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江苏永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镇海陵东路 309-14 号
联
系
人:吉维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 :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