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望山引水上山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1-30
发布于
江苏连云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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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望山引水上山工程(二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S*开通会员可解锁*02752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一、招标条件

本孔望山引水上山工程(二次)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自筹资金:143.33594600 万元,招标人为连云港市裕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 孔望山引水上山工程(二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孔望山引水上山工程(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孔望山引水上山工程(二次):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有

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

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

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

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

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

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

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

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

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

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

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4 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

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资审时将不予通过。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

508 号文、连建发【2021】338 号文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

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

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 年内)、法定代表人(5 年内)、项目负责人(5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

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有效的 2025 年 5 月-2025 年 10 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5)本

工程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的要求(承诺制,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 年 01 月 30 日 16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2 月 06 日 17 时 30 分获取方式: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 年 1 月 30 日至 2026 年 2 月 6 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从“海州区阳光采购平台”(https://ygcg.lygszcy.com:18000/index)线上报名后至中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最终报名情况以线下报名为准。

投标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

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有

效期内) (2)企业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证、社保缴纳证明(2025 年 5 月-2025 年 10 月)

携带以

上资料于公告期内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30,至连云港市海州开发区青圃路 8 号(盛世长宁科创园 6 号楼东单元 2 楼)获取招标文件。

注:①以上报

名资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有缺项一律不予受理,报名成功后报名资料一律不予退还。②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被拒绝。本项目主要采取资格后审,能够登记并购买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③招标文件以招标代理公司线下发布的为准。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4.4 潜在投标

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邮箱及相关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02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递交方式: 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2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开发区青圃路 8 号(盛世长宁科创园 6 号楼东单元 2 楼)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孔望山引水上山工程(二次)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

主为 连云港市裕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孔望山引水上山工程(二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孔望山景区;

2.1.2 最高投标限价: 1433594.6 元;

2.1.3 工

期要求:15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1.4 质量要求:

合格;

2.2 招标范围:c

特别说明:本项目位于孔望山景区境内,施工现场无车

辆通行的上山道路,山脚作业面的车辆、机械等设备无法进入施工作业区域,施工所需材料均需通过人工方式完成二次甚至三次搬运。 特别强调:山顶需要新建一座60T 地上式一体化消防泵站,需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该设备运抵山顶的措施及费用。

请各投标人依据施工图纸自行踏勘现场,结合现场实际地形条件、材料运输、施

工组织等客观因素,进行综合测算并合理报价;严禁恶意低价竞争、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参与竞标,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

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

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

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

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

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

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4 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本

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资审时将不予通过。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

建建管【2013】508 号文、连建发【2021】338 号文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

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

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法定代

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 年内)、法定代表人(5 年内)、项

目负责人(5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

正式职工,提供有效的 2025 年 5 月-2025 年 10 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5)本工程执行“关

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的要求(承诺制,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 本次招标 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 年 1 月 30

日至 2026 年 2 月 6 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从“海州区阳光采购平台”

(https://ygcg.lygszcy.com:18000/index)线上报名后至中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最终报名情况以线下报名为准。

投标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

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有

效期内) (2)企业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证、社保缴纳证明(2025 年 5 月-2025 年 10 月)

携带以

上资料于公告期内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30,至连云港市海州开发区青圃路 8 号(盛世长宁科创园 6 号楼东单元 2 楼)获取招标文件。

注:①以上报

名资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有缺项一律不予受理,报名成功后报名资料一律不予退还。②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被拒绝。本项目主要采取资格后审,能够登记并购买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③招标文件以招标代理公司线下发布的为准。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4.4 潜在投标

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邮箱及相关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

2026 年 2 月 10 日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开发区青圃路 8

号(盛世长宁科创园 6 号楼东单元 2 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

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

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7.1 评标入围

7.1.1 评标入围

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

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

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

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7.1.2 评标入围方法

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不超过 20 家时(含 20 家)符

合入围条件的投标人全部入围,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 20 家时(不含20 家), 采用以下两种方法随机抽取确定入围投标人,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或投标人代表现场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式中的其中一种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

*G1(G1 值为 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 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和 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或投标人代表现场抽取随机确定;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 15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 15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

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 值为 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和 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或投标人代表在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及以上 7 家和平均值以下 8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不足 15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含 G1、G2 去除的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末尾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除确认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

投诉情形而改变。

7.2 评标标准:

评分方法如下:

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

标候选人。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得分采用百分制,即满分为 100 分。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 100 分;

(1)评标价每高于基准价 1%的,扣减 0.9 分,不足 1%的,按照插

入法计算;

(2)评标价每低于基准价 1%的,扣减 0.6 分,不足 1%的,按照插入

法计算。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或投标人代表现场随机抽取

确定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或投标人代表现

场抽取随机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

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值 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 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安装为 88%~100%,市政工程为 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 84%~100%,其他工程 88%~100%。本工程 K2 值取为 95%。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或投标人代表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

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海州区阳光采

购平台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连云港市裕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

联 系 人:朱昭瑞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标代理机构:中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址: 连云港市海州开发区青圃路

8 号(盛世长宁科创园 6 号楼东单元 2 楼) 联 系 人: 张工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苏海州文旅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人: 连云港市裕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

人: 朱昭瑞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中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开发区青圃路 8 号(盛世长宁科创园 6 号楼东单元 2

楼)

人:张工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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