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大丰区 G228、G204 道路亮化提升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320000A001000M07M07)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大丰区 G228、G204 道路亮化提升工程设计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85.00000000 万元,招标人为盐城市大丰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G228、G204 约 152.2 公里的道路两侧路灯及配套供配电,服务酬金约 85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大丰区 G228、G204 道路亮化提升工程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大丰区 G228、G204 道路亮化提升工程设计: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工程设计综合
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地方高工不予认可)。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 年 04 月 20 日 16 时 50 分到 2026 年 04 月 27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非全程电子化,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将单位介绍信
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以便及时联系,无法联系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场获取或电子邮件或邮寄等方式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葛健,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邮箱:458257301@qq.com。 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后请即刻电话告知上述联系人查收并确认。因电子邮件发送失败或邮寄失败等原因造成代理公司未收到电子邮件或邮寄资料的,责任由投标申请人自负。逾期的不予接收。 注: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没有参与权以及相关知情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04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一楼招标
代理部。投标文件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4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纸质文件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
达开标现场,投标人授权委托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 PC 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 ”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丰区 G228、 G204 道路亮化提升工程设计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盐城市大丰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盐城市大丰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大丰区 G228、G204 道路亮化提升工程设计 2.2 项目地点:大丰区 G228、G204 道路。 2.3 项目规模:G228、G204 约 152.2 公里的道路两侧路灯及配套供配电,服务酬金约 85 万元。 2.4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20 日历天。如遇特殊情况业主要调整设计计划时,中标人应服从业主调整。 2.5 标段划分、招标内容、招标范围: 2.5.1 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 2.5.2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范围为供电照明设计,含灯杆、灯具、接线、供配电 、电缆、管道、路灯基础等,包括但不限于: a.施工图设计(含为满足施工图设计等需要而进行的勘察与测量一切工作、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作等); b.后续服务(协助组织文件审查等报批工作,并确保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参加施工和监理招标的标前会并负责现场考察的工程介绍,项目实施期间设计交底、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设计变更等施工配合及交、竣工验收配合,以及提供全套的成果文件等)。 c.各阶段需报批的报告及设计文件均由中标单位汇总后按不同项目、分批次形成完整的文件上报上级部门审批。 3.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4. 其他补充事宜 4.1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进行评定;报名时不进行报名资料的任何审查,由意向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投标资格。 4.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4.3 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jszbcg.com/)。 4.4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盐城市大丰区交通运输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盐城市大丰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 盐城市大丰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丰高新区五一路 5 号希望小镇 1#楼 联 系 人:高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29591200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