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茄庄园环氧地坪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1-07
发布于
江苏连云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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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茄庄园环氧地坪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JHXDNY-XHZB-2026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一、招标条件

本番茄庄园环氧地坪改造工程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自筹资金:22.46513300 万元,招标人为连云港巨禾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番茄庄园环氧地坪改造工程施工,面积约 3000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是

对番茄庄园内部部分新建防攀爬硬塑铁丝网护栏、铁艺推拉门、环氧地坪等改造施工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番茄庄园环氧地坪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番茄庄园环氧地坪改造工程: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未处于被责令

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

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安全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5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1)

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有效期内),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有效期内);

(2)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

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及 2025 年 7 月至 2025 年 1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如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必须亲自参与本项目的开标、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

(3)本项目对

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的要求: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根据苏建规字【2017】1 号文规定,项目负

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

3.6、投标人不得有以下规定的情形。 (1)为招

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

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

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

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

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

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 号文。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

人无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可自拟),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

企业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

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②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 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制度》。

③本工程招标工作遵

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

④本工程执行 苏清办【2013】10 号、苏清办

【2014】5 号、连清办【2011】9 号、连清办【2013】6 号文、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5】 6 号文、连清办【2015】9 号文、连清办【2015】15 号文、苏清办【2016】7 号文、连建招【2009】277 号文、连清办【2016】2 号、连清办【2017】5 号、苏清办【2017】6 号、苏清办【2018】4 号、 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 号、连清办【2023】3 号、苏清办【2023】2 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⑤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

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

⑥招标

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 年 01 月 07 日 17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1 月 12 日 17 时 30 分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投标人授权委托人需携带以下报名资料获取文件:

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拟报项目负责人注册资质证书、2025 年 7 月至 2025 年 12 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注:①以上报名资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有缺

项一律不予受理,报名成功后报名资料一律不予退还。②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被拒绝。本项目主要采取资格后审,能够登记并购买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招标人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4.3.招标文件每份 300 元(现金),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01 月 19 日 15 时 00 分递交方式: 纸质递交连云港市海州区东盛阳光大厦 B 座 3505 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1 月 19 日 15 时 00 分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东盛阳光大厦 B 座 3505 室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番茄庄园环氧地坪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

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巨禾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自筹,已落实(资金

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番茄庄园环

氧地坪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

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番茄庄园环氧地坪改造工程;

2.2 项目概况:

番茄庄园环氧地坪改造工程施工,面积约 3000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是对番茄庄园内部部分新建防攀爬硬塑铁丝网护栏、铁艺推拉门、环氧地坪等改造施工等;

2.3

建设地点:浦南镇草舍村番茄庄园;

2.4 招标控制价:*开通会员可解锁* 元,报价超过预

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2.5 工期要求: 15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

书面通知为准);

2.6 质量要求:

合格

2.7 招标范围:番茄庄园环氧地坪

改造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

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

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

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安全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5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的要求:

(1)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有效

期内),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有效期内);

(2)投标单

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及 2025 年 7月至 2025 年 12 月由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如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必须亲自参与本项目的开标、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

(3)

本项目对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的要求: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根据苏建规字【2017】1 号文规定,项

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

已超过 5 年。

3.6、投标人不得有以下规定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

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

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

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

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

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年的。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

条件: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 [2017]12 号文。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

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可自拟),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

企业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

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②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 号文、苏建工

(2006)164 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制度》。

③本工程招标

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

④本工程执行 苏清办【2013】10 号、苏

清办【2014】5 号、连清办【2011】9 号、连清办【2013】6 号文、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5】 6 号文、连清办【2015】9 号文、连清办【2015】15 号文、苏清办【2016】7 号文、连建招【2009】277 号文、连清办【2016】2 号、连清办【2017】5 号、苏清办【2017】6 号、苏清办【2018】4 号、 苏清办【2019】3 号、连清办【2019】3 号、连清办【2023】3 号、苏清办【2023】2 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⑤本工

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

⑥招标人谢绝挂靠单

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 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在招投标活动中 发现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 究责任,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为: 2026 年

1 月 7 日至 2026 年 1 月 12 日(每天上午 8:30 到 11:30,下午 14:30

到 17:30 分);

获取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东盛阳光大厦 B 座 3505 室

4.2 招标

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投标人授权委托人需携带以下报名资料获取文件:

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拟报项目负责人注册资质证书、2025 年 7 月至 2025 年 12 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注:①以上报名资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有缺

项一律不予受理,报名成功后报名资料一律不予退还。②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被拒绝。本项目主要采取资格后审,能够登记并购买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招标人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4.3.招标文件每份 300 元(现金),售后不退。

5. 投标截

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19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标文件递交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东盛阳光大厦 B 座 3505 室

6.

资格审查

本次

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

7.

评标方法

:合理低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

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 海州区阳光采购平

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人: 连云港巨禾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

人: 刘主任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 B 座 3505 室

人:李工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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