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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六合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园区自建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服务竞
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HRZC-2025033)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 一、采购条件
本南京六合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园区自建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报
告编制服务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0.00000000 万元,采购人为南京六合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南京六合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园区自建项目水土保持验
收报告编制服务。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六合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园区自建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报告
编制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京六合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园区自建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报
告编制服务: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 号)的规定,以上(2)-(6)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采购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以上(2)-(6)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 年 11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11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授
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南京市江北新区葛塘街道菜园路 254-1 号(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场获取。 售价:1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12 月 01 日 16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2025 年 12 月 01 日 16 时 00 分 文件开启地点:南京市六合区虎跃东路 8 号科创园 A1 栋主楼 3 楼 309 会议室
七、其他
1、项目编号:HRZC-2025033
2、项目名称:南京六合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园区自建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0 万元/年(人民币)5、最高限价:项目投资额在 0.5 亿元(含)以下,基准服务费 6 万元/个;项目投资额在 0.5 亿元至 5 亿元(含),基准服务费 7.5 万元/个;项目投资额在 5 亿元以上,基准服务费 9 万元/个。6、投标报价:本项目采用折扣报价,折扣不得高于 100%,高于此价格按无效报价处理。7、采购内容:南京六合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度园区自建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 1 年,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两年,采用一年一考核,一年一续签方式。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0、勘察现场及答疑: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查,供应商可自行勘察现场或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地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11、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 PDF 格式、U 盘形式,随纸质响应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2、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2 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网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