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锦屏山绿化景观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2-13
发布于
江苏连云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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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锦屏山绿化景观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开通会员可解锁*02769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

、招标条件

本环锦屏山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国有资金:272.49082200万元,招标人为连云港绿水青山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占地总面积约为1400万平方米,本次绿化面积约为5万平方米, 主要苗木栽植等绿化,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环锦屏山绿化景观提升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环锦屏山绿化景观提升工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拟派项目 须具备有效的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说明:如果职称证书没有 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提供加盖职称评审部门印章的相关园林绿化专业职称评 审申报表。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 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 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项 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 过5年的。 3、投标人提供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项目负责人 2023年 1 月 1 日(含)(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作为项目负 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2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注:(1)投 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放至 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 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内容以施工合同 为准。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 项目负责人、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 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 位书面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将复印件加盖公章放至投标文件中, 否则不予认可,工程造价以合同中明确的相应价格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工程 变更等)。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 条件:(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 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相关通报 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 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2)本工程 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 号、连建管函 [2021]202、连建发[2021]338号执行。对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 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投标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 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 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 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说明:

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 (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3) 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 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 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 式")。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并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 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退休人员提供退休 证明、聘用合同,不需要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 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项目负责人答辩、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 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5)本工程执行苏建函建管[2022]387 号、苏建 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 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 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 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6)本工程 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 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 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 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为准,惩 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 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7)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借牌挂靠、 围标串标的违法行为或在评标环节发现有投标文件雷同的视为串标情形的,将被 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8时 3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 17时 00分 获取方式:1、先登录"海州区阳光采购平台

https://ygcg.lygszcy.com:18000/index)线上报名,再至连云港市建设监理有限公 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32-7号金海财富中心 A座 11楼 1113 室)报名并购买 招标文件,最终报名情况以线下报名为准。 2、获取招标文件时,各投标单位授权 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材料现场报名:2.1、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2.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4、项目负责人职称 证书; 2.5、项目负责人社保原件及劳动合同; 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费用 500元, 售后不退。(报名联系人:*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备注:1)、以上所有 资料需提供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现场进行核查,资料不齐或不清晰的不 接受报名。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 齐全的有关资料,将被拒绝。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该授权委托人必须出示身份 证原件,授权委托人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动。 2)、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则 提供身份证、退休证明、聘用合同,不需要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五、投标文件的弟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5时00分 递交方式:现场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5时 00分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32-7号金海 财富中心 A座 11 楼 1112 室 )。

七、其他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环锦屏山绿化景观提升工程 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 资金性质国有资金,建设资金自筹,现已落实。环锦屏山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连云 港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环锦屏山绿化景观提升工程;2.2 工 程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223招标控制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 此价格,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4工期:50万天;(实际开工日期以书面开 工令为准);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7本工 程招标范围为:环锦屏山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22.8本项目建 设规模:本项目占地总面积约为1400万平方米,本次绿化面积约为5万平方米,主 要苗木栽植等绿化,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 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 投标人拟派项目须具备有效的园林绿化 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说明:如果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 提供加盖职称评审部门印章的相关园林绿化专业职称评审申报表。园林专业:指与 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 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 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 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 程,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 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 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 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 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 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 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 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 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 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 目的开标、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 3.3 投标人提供项目负责人承担 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 2023年 1 月 1 日(含)(以竣工 验收时间为准)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2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 工程施工业绩; 注:(1)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 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放至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 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 准,内容以施工合同为准。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 标人名称、工程规模、项目负责人、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 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 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将复印件加盖公章放至 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工程造价以合同中明确的相应价格为准(不包括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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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工程变更等)。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 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 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 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 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 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 标 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 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 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 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 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本 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 号、连建管函 [2021]202、连建发[2021]338 号执行。对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 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投标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 目所在地投标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 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 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说明:无行贿犯罪承 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 贿犯罪记录。(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3)本工程执行苏 建招办《2022》2号文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 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 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4)投标 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 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聘用合同,不需要提供 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项目负责 人答辩、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 (5) 本工程执行苏建函建管[2022]387 号、苏建建管(2017)236 号、苏建建管〔2016〕 214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 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 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 勾选后自动生成。 (6)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 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 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 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 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7)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 借牌挂靠、围标串标的违法行为或在评标环节发现有投标文件雷同的视为串标情形 的,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 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 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

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 款精神。 (8)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 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 8:30至 11:30,下午 14:30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 件获取方式:先登录"海州区阳光采购平台 https://ygcg. lygszcy.com:18000/index) 线上报名,再至连云港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32-7号金海 财富中心 A座 11 楼 1113 室)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最终报名情况以线下报名为准。

4.3 获取招标文件时,各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材料 现场报名: 4.3.1、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3.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4.3.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3.4、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4.3.5、项目负责人社保原件 及劳动合同; 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费用500元,售后不退。(报名联系人: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备注:1)、以上所有资料需提供一份复印件加盖 公章并携带原件现场进行核查,资料不齐或不清晰的不接受报名。投标申请人所提 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被拒绝。 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该授权委托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不经招标 人同意不得变动。 2)、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则提供身份证、退休证明、聘用 合同,不需要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递交地 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5:00点 进交投标文 件地点:连云港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32-7号金海财富中 心 A 座 11 楼 1112 室)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 查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评标办法:详见招 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海州区阳 光采购平台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连云港绿水青山园林绿化有限公 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盐河南路198号 联系人:孙主任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 区朝阳东路 32-7号金海财富中心A座11楼 联系人:厉工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苏海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八: 连云港绿水青山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盐河南路 198 号
八: 孙主任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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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代 理 机 构:连云港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世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32-7 号金海财富中心 A座 11楼 联 系 人: 厉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世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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