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坊前实验小学秩序维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cwygkzb-202600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一、招标条件
本坊前实验小学秩序维护服务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2.70000000 万元,招标人为无锡新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概况:无锡市坊前实验小学,总建筑面积 52053 平方米,消控室
一个。
1、提供校园全年的安保及消控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护学岗、门卫、巡逻、
消控等);2、确保校园新生接待、毕业生离校、学校运动会等各类活动以及其他临时性应急时段的安全与秩序保障工作;3、做好校园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协助处理,突发灾害性事故的应急处置等工作及甲方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4、每季度联合校方举行消防演习及消防知识培训。每学期开学联合校方举行防恐防暴演习,做好校园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协助处理;5、按人数配备专用设备并及时更新,以保证正常使用。按人数配备对讲机(1 个/人)、防暴头盔(1 顶/人)、防护盾牌(1 副/人)、防刺背心(1 套/人)、防割手套(1 副/人)、橡胶警棍(1 支/人)、强光电筒(1 支/人)、自卫喷雾剂(1 支/人)、安全钢叉(抓捕器)(1 套/人)等必要设备。并随时根据上级部门最新要求更新安防器械设备。6、中标单位中标并与甲方签订合同后,在校园各个角落安装打卡设备,按校园要求在工作期间按时打卡巡视,并发布在工作联系群内。
2.项目地点:无锡坊前实验小学,总建筑面积约 52053 万平方米,为现代化
实验小学,包含行政楼、教学楼,大型操场一块,绿化面积约 10117.16 万平米左右等。 3.服务期限:10 个月,2026/9/1-2027/6/30,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人员要求:1、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有医疗机构体检合格证明,道德良好,查证无犯罪记录,无被吊销《保安员证》记录,在经过不少于 1 周时间培训后方可上岗。专职保安人员,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无残疾,无传染病,无精神病史,无不良嗜好,无重大疾病,面貌端正,且有较好的耐心,待人友善,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接受培训。2、有较强的责任意识与安全意识,在上岗前必须接受严格的安保工作培训。3、人员上岗前需经过派出所政审无前科,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外出向主管领导请假,不无故擅自离岗。4、白班人员固定,夜班人员不做兼职;5、人员配置稳定,保安人员更换不得超过 2 人(次)/学期。6、履职期间要建立早会制度,统一着装上岗,做到组织纪律严明、作风和形象端正、仪容仪表端庄、警具、标志配戴齐全、文明执勤,热情服务。上岗时佩带统一标志,穿戴统一制服,仪容仪表规范整齐。配备对讲装置。7、认真落实巡查台帐登记(或电子巡更读卡)和交接班制度。严禁脱岗离岗、看报、聊天、玩手机。8、能处理和应对公共秩序维护工作,能够熟悉、掌握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和各类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9、在劳务外包项目中就业人员,由中标人统一管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工资须按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发放。员工必须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发放国定假日加班费、各项福利及津贴。10、本劳务外包项目计划人员配置不少于 10 人,其中保安 8 人(护学岗共 6 个),消控2 人,投标人需根据需要配备相应数额的专职服务人员。
6.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
限价为 62.7 万元整(含税),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该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报价需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服装费、所有
辅助工具材料费、税金、利润等,以及服务期限内的所有后续服务费用,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坊前实验小学秩序维护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坊前实验小学秩序维护服务项目: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同时具
有省公安厅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资格证书(外省企业须已在无锡市保安主管部门备案)(投标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资格证书并加盖公章);
2.投
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被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
标人企业在职职工,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企业为其依法缴纳的 2026 年 4月~2026 年 6 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
(不含获取招标文件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4 年度或 2025 年度的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
5.满足《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 年 07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8 月 04 日 17 时 00 分获取方式: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6 年 07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8 月 04 日 17 时 00 分。
售价:叁百元/份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江苏省无锡市
滨湖区蠡太路 88 号无锡生量环保科技创新中心 308 室。
请投标人授权委托人提供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联系方式、电子邮件),确认无误后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08 月 21 日 15 时 00 分递交方式: 线下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8 月 21 日 15 时 00 分开标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蠡太路 88 号无锡生量环保科技创新中心 308 开
标室七、其他
现场踏勘要求:
1、本项目不组织集体踏勘活动,各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
2、投标单位不得因此使招标单位蒙受损失和承担其他有关的责任。投标单位应承
担踏勘现场的全部责任和风险以及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3、招标单位向投标单位
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仅是招标单位现有的能被投标单位利用的资料,招
标单位对投标单位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4、踏勘工作不详
细或未在开标截至日期之前踏勘的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或其他原因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增项、调整方案或任何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注意事项: 1.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服务)的收费标准按 65%计取,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2.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的情形和具体要求,包括:(1)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①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 50%的,即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50%;②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 50%的,即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50%;③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 45%的,即投标报价<招标控制价×45%;④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投标人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2)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投标人在给定的合理时间内(30 分钟),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对投标人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人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进行记录。
3.在本
公司、政府主管部门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中标单位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
包,一经发现,招标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5.本次项目招标公告以及相关修改、补充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发布。经其他途径获取信息并给投标人造成损失的后果自负,与本项目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无关。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锡市高新区城市建设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无锡新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新安街道和风路 26 号汇融商务广场 F 栋 10
楼
联
系
人: 韩工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蠡太路 88 号无锡生量环保科技创新中心 308
室
联
系
人:吕斯涵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345231525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