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岛海棠红”江湾咖啡·骑行服务驿站项目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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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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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岛海棠红”江湾咖啡·骑行服务驿站项目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一、招标条件

本“湾岛海棠红”江湾咖啡·骑行服务驿站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7.20000000 万元,招标人为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德积街道永兴村村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2.1 项目概况

2.1.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德积街道永兴村。 2.1.2

建设规模及内容:室内墙面吊顶,装饰板零星拆除改造,新做 5.9 米操作台一个,电子感应门一套,折叠窗 4 扇,4 人不锈钢咖啡桌椅 2 套,4 人实木咖啡桌椅 4 套,2 人实木咖啡桌椅 1 套,成品碳素钢椅子 11 个,室外小品 3 个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 合同估算价:17.2 万元。

2.1.4 工期要求:30 日历天(具体开、竣

工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湾岛海棠红”江湾咖啡·骑行服务驿站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湾岛海棠红”江湾咖啡·骑行服务驿站项目: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

执业。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

营者;项目负责人不 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 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

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自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

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

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

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

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

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

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

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提

交的;

(14)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

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15)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

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16)拟派项

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17)根据《关

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且在联合惩戒期限内的;

(18)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招标文件要求的建筑业企业

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的;

(19)为本标段的集中建设实施单位或与本

标段的集中建设实施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20)依

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 年 05 月 26 日 11 时 30 分到 2026 年 06 月 01 日 17 时 00 分获取方式:书面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06 月 09 日 14 时 00 分递交方式: 现场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6 月 09 日 14 时 00 分开标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德积街道永兴村村民委员会会议室

七、其他

1.公告期限:2026 年 05 月 26 日 11 时 30 分到 2026 年 06 月 01 日 17 时 00 分。

2.请申请人于公告发布期间(双休日除外)到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

司(三楼财务室)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携带:①申请书(格式自拟,包含邮箱号码、联系电话、联系人姓名);②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则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授权代表办理的,则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单位为其缴纳最近一期的社保证明)。以上所有复印件需按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

售后不退。

4.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

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

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招标采

购服务平台”上发布。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德积街道办事处

九、联系方式

人: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德积街道永兴村村民委员会

址: 德积街道永兴园路 88 号

人: 郭秋琪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张家港市国泰北路 15 号

人:许宏伟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件:52599728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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