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科技学院江宁校区食堂采购一次性餐具及食品包装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7-29
发布于
江苏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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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科技学院江宁校区食堂采购一次性餐具及食品包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GX-2026JKY010)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一、招标条件

本金陵科技学院江宁校区食堂采购一次性餐具及食品包装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0.00000000 万元,招标人为金陵科技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金陵科技学院江宁校区食堂采购一次性餐具及食品包装。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金陵科技学院江宁校区食堂采购一次性餐具及食品包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金陵科技学院江宁校区食堂采购一次性餐具及食品包装:详见公告内容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 年 07 月 29 日 17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8 月 05 日 17 时 00 分获取方式:详见公告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08 月 19 日 14 时 30 分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8 月 19 日 14 时 30 分开标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佳湖西路 7 号尚园 1 楼 102 室

七、其他

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金陵科技学院(采

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金陵科技学院非政府采购项目(学校内控采购),(项目名称)金陵科技学院江宁校区食堂采购一次性餐具及食品包装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1 项目编号:JSGX-2026JKY010

1.2 项目名称:金陵科技学院江宁校区食堂采购

一次性餐具及食品包装

1.3 项目内容:金陵科技学院江宁校区食堂采购一次性餐

具及食品包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1.4 预算金额:20 万元。 1.5最高限价:本项目报价采用折扣率,最高折扣率:100%。投标供应商投标折扣率不得超过上述最高折扣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注:所有产品采用同一折扣率,投标供应商自行考虑价格平衡。

1.6 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投标人应

保证在要求时间内完成全部标的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培训工作,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合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1.7 本项目是否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

目:是。

1.8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否。

1.9 是否接受进口产

品:不接受。

1.10 采购类型:非政府采购(学校内控采购)

1.11 项目经费:

自筹

1.12 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

企业〔2011〕300 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批

发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

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上一年度的公司会计报表或第三方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 参照落实政府采购

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

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

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

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4)本

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成交标准。

2.3 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2.4 本章

2.1 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6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

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 时间:

2026 年 07 月 29 日起至 2026 年 08 月 05 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至 12:00 时,每日下午 14:00 至 17:00 分。

3.2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佳湖西路 7

号尚园 1 楼 106 室。

3.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

领取或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以邮寄或发送邮件等形式获取(注:提出选择以邮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请充分考虑,如:邮寄的在途时间是否充足与及时;以及其他不可预测的获取采购文件的风险因素。)。

(1)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应提

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

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网上获取的需将有关资料彩色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

箱(jsgx163@163.com),代理机构将在收到邮件后一个工作日内回复投标人是否通过资料审核,请各投标人注意查看邮件。

3.4 文件费用:100 元/份,售后不退。

3.5 投标人咨询联系方式:(现场报名的请提前电话联系代理)

(1)联系人:

王工

(2)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3)联系邮箱:jsgx163@163.com

四、投

标文件提交

4.1 投标文件提交开始时间:2026 年 08 月 19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

间);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8 月 19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4.2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佳湖西路 7 号尚园 1 楼 102 室。

4.3 投标文件份数: 统一胶

装,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 PDF 格式、内容为盖章后的正本扫描件,U 盘形式]。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4.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要求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照

招标文件规定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未按照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拒收。

五、投标文件开启

5.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评标时间:2026 年

08 月 19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佳湖西路 7 号尚园 1

楼 102 室。 5.3 评标方式:现场评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在法定媒体发布之

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 投标人采购活动信用承诺制:

(1)

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 号)有关规定,本章 2.1 条、2.7 条所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人资格承诺函”),提供信用承诺函的,即可不再提供本章 2.1 条、2.7 条所涉及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仅提供信用承诺函而未提供本章 2.1 条、2.7 条所涉及的证明

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函所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贰份),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3)投标人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

用信用承诺:

1)投标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

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4)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

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7.3 集中考察或答疑 :

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考察或答疑,投标人可自行勘察,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7.4 公告媒体:江苏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

台(https://www.jszbcg.com)。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金陵科技学院招投标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人: 金陵科技学院

址: 南京江宁大学城弘景大道 99 号

人: 李老师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佳湖西路 7 号尚园

人:王工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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