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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
一、采购条件
本准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绿化改造工程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34193000万元,采购人为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规模:预算金额:93419.3元。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绿化改造工程项目
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绿化改造工程项目:
(一)通用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 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 中 小 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0.1项。 注:监狱企业、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 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二)本项目 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 效期内)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2. 磋商供应商 必须承诺其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 态。 3. 磋商供应商必须承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 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6年03 月 18日 08时 30分到 2026年 03 月 24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网络报名;将投标确认函、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 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加盖公 章)扫描在--个 PDF 文档中发送至邮箱 309087153@qq.com, 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工本费:肆佰元/份,售后不退,未报名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30日 14时 30分 递交方式:现场纸质递交
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4时 30分 文件开启地点:淮安智慧谷 A7 号楼 328 室
详见附件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 标 | 人: 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 | |
|---|---|---|
| 址: 淮安市淮安区府前路1号人民法院 | ||
| 系 | 人: | 王主任 |
|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子 | ||
| 邮 件: |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 和 | 址: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南路 2 号 | |||
| 联 | 系 | 八: | 严研 | |
| 日 |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日 | 子 | 部 | 件: |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
受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的委托,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准安市淮 安区人民法院绿化改造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 加磋商。
项目概况
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绿化改造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网络方式进 行报名,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编号:ZQHJY-20260302
(二)项目名称: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绿化改造工程项目
(三)预算金额:93419.3元
(四)最高限价:93419.3元
(五)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七)计划工期:20日历天(以进场通知书签发时间开始计算)
(八)工程范围: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绿化改造工程项目,采购人保留中 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九)质量要求:合格
(十)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十一)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一) 通用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_(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 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 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0.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 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政策。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或建 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2. 磋商供应商必须承诺其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 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磋商供应商必须承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 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一)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工作日9:00-11:30, 14:00-17:30)。
(二)方式:网络报名;将投标确认函、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法 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加 盖公章)扫描在一个PDF 文档中发送至邮箱 309087153@qq.com,邮件主题为项 目名称+单位名称;工本费:肆佰元/份,售后不退,未报名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将被拒绝。
(一)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点3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淮安智慧谷 A7 号楼 328 室
竞争性磋商公告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 作日。
1. 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采购代理机 构在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网站发布的更正公告。
2. 本项目不收取竞争性磋商保证金。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
地址:淮安市淮安区府前路1号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王主任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南路 2 号
联系方式: 严研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项目联系方式(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联系方式: 严研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