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妇幼保健院人民路院区外立面出新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1-06
发布于
江苏淮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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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妇幼保健院人民路院区外立面出新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SZB-WLMCXXM-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淮安市一、招标条件

本淮安市妇幼保健院人民路院区外立面出新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8.44797400 万元,招标人为淮安市妇幼保健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淮安市妇幼保健院人民路院区外立面出新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

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淮安市妇幼保健院人民路院区外立面出新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淮安市妇幼保健院人民路院区外立面出新项目: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

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和资格等级: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

产许可证。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

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

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担任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

d、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

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8.其他资格要求

8.1 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企业签订劳动合

同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 2025 年 1 月1 日以来任意 1 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其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务合同)。)

8.2 企业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

负责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 2025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 1 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其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务合同)。

8.3 自 2023 年 12 月 01 日以来,企业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

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8.4 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8.5 自 2023 年 12 月 01 日以来,投标人不得

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如实提供承诺书。)

8.6 投标人在投标文

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

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说明:1、以上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 3.6、3.7 、3.8.3、3.8.4 项,投标人必须提供符合上述条款规定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签字或签电子章均予以认可)。

2、养老保险证明需加盖养老保险部门章或养老保

险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章;

3、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 3.8.4 项,投标人必须如

实提供承诺书;在评标过程中,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对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惩戒有关规定按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执行。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 年 01 月 07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6 年 01 月 13 日 17 时 30 分获取方式:邮箱获取(3986976246@qq.com)

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

下资料(加盖公章):

(1)投标人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

(2)合法有效的

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

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售价:100 元/份(人民币),售后不退。在文件获取期限内将费用缴纳至支付宝(*开通会员可解锁*)进行购买招标文件。

上述资料完整(缺一不可)扫描在一个 PDF 文档中发送至邮箱

3986976246@qq.com,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单位名称。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招标文件信息,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信息泄露,投标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01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递交方式: 现场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1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开标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南路 199 号宁淮集聚区 1 号楼西单元 204 室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 淮安市妇幼保健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

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淮安市妇幼保健院人民路院区外立面出新项目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淮安市妇幼保健院人

民路院区。

2.1.2 建设规模:包括但不限于对淮安市妇幼保健院人民路院区进行墙

面喷刷涂料、墙面修补、墙面清洗、钢结构件油漆。 2.1.3 合同估算价:约 484479.74元; 2.1.4 工期要求:9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实际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1.5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淮安市妇幼保健院人民路院区外立面出新项目,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企业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3 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和资格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

(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

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担任其他单位法定代

表人;

d、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

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

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7 投标人不得

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8 其他资格要求

3.8.1

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 2025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 1 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其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务合同)。) 3.8.2企业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 2025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 1 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其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务合同)。

3.8.3 自 2023 年 12 月 01 日以来,企业或拟

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8.4 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8.5 自 2023 年 12 月

01 日以来,投标人不得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如实提供承诺书。)

3.8.6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

不合格状态。(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说明:1、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 3.6、3.7

、3.8.3、3.8.4 项,投标人必须提

供符合上述条款规定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签字或签电子章均予以认可)。

2、养老保险证明需加盖养老保险部门章或

养老保险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章;

3、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 3.8.4 项,投标人必

须如实提供承诺书;在评标过程中,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对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惩戒有关规定按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执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

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 年 01 月 07 日至 2026 年 01 月 13 日。

4.2 报名时间:2026

年 01 月 07 日至 2026 年 01 月 13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30(节假日除外)。

4.2 地点:邮箱获取(3986976246@qq.com)

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

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1)投标人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

(2)合

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须

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售价:100

元/份(人民币),售后不退。在文件获取期限内将费用缴纳至支付宝(*开通会员可解锁*)进行购买招标文件。

上述资料完整(缺一不可)扫描在一个 PDF 文档中发送至邮

箱 3986976246@qq.com,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单位名称。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招标文件信息,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信息泄露,投标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 年 01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

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于 2026 年 01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南路 199 号宁淮集聚区 1 号楼西单元 204 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3 本次采用线下纸质文件开标,未按

招标文件密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入围条件:1.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2.

至报名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3.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

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5.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1、评标入围方法确认:

(1)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20 家

时全部入围;

(2)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超过 20 家时,采用方法三(均

值入围法)作为本工程的评标入围方法;

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 A。其

中:

方法三中 R 取值为:15,平均值以上 7 家、平均值以下 8(含)家;不足 15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G1 值取值范围:10%、15%、20%,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G2 值取值范围:10%、15%、20%、25%、30%,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3、特殊情况

下入围调整方式: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情形的,除出现当事人应当入围而评标委员会否决了其入围因素外,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

形式评审标准: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2.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

定代表人的签字或印章

3.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资格评审标准:1.营

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3.资质证书,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4.资质等

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5.业绩要求(如有),符合第二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6.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第 1.4.1 项规定

7.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的其他要求

响应性评审标准:1.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2.工期,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3.工程质量,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4.

投标有效期,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项规定

5.投标保证金,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招标文件

规定 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分值构成:1.投标报价:90 分

2.施工组

织设计:10 分

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方法一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 B,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K 值取值

范围:95%、96%、97%、98%,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

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 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投标报价等于

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90 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0.6 分 (不少于 0.6 分),每高 1%扣 0.9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只保留小数点 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施工组织设计: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

计进行评审。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

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 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

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

4、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 1 页的,扣 / 分。

总体概述:

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0-2 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

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0-2 分)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0-2 分)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0-2 分)

关施工技术、工

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 和解决方案;(0-2 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

安市妇幼保健院

址: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南路 104 号

联系人:王老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机构:中晟

全过程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址: 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南路 199 号宁淮集

聚区 1 号楼西单元 203 室

联 系 人:姚瑶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人: 淮安市妇幼保健院

址: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南路 104 号

人: 王老师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件: *开通会员可解锁*@163.com

招 标 代 理 机 构:中晟全过程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地

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南路 199 号宁淮集聚区 1 号楼西单元 203 室

人:姚瑶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件:398697624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盖章)

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

供应商(盖章):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

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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