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中农场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有机稻用药采购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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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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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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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中农场集团有限公司 2026 年有机稻用药采购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采购编号:YC-JY-2026-109)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 一、采购条件

本江苏大中农场集团有限公司 2026 年有机稻用药采购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8.06500000 万元,采购人为江苏大中农场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8.065 万元,为了高质量推进水稻生产,做好水

稻中期病虫草防治工作,拟购买农药一批,其中标段一:0.2% 补骨脂种子提取物(苯丙烯菌酮)ME,24000 元;标段二:200 亿芽孢 / 毫升枯草芽孢杆菌 OD,15000 元;标段三:10% 春雷・寡糖素 SL,6800 元;标段四:8000IU 苏云金杆菌 SC,24000元;标段五:1% 印楝素 WG,39200 元;标段六:短稳杆菌 SC,19500 元;标段七:24% 井冈霉素 AS,16950 元;标段八:1.5% 苦参碱 SL,7200 元;标段九:22% 氟啶虫胺腈(特福力)SC,28000 元。按实际采购数量结算,项目按实际采购需求结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9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6 年有机稻用药(0.2% 补骨脂种子提取物(苯丙烯菌酮))采购项

目、

(002)2026 年有机稻用药(200 亿芽孢 / 毫升枯草芽孢杆菌)采购项目、

(003)

2026 年有机稻用药(10% 春雷・寡糖素 SL)采购项目、(004)2026 年有机稻用药(8000IU 苏云金杆菌 SC)采购项目、(005)2026 年有机稻用药(1% 印楝素)采购项目、(006)2026 年有机稻用药(短稳杆菌 SC)采购项目、(007)2026 年有机稻用药(24% 井冈霉素 AS)采购项目、(008)2026 年有机稻用药(1.5% 苦参碱 SL)采购项目、(009)2026 年有机稻用药(22% 氟啶虫胺腈(特福力)SC)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6 年有机稻用药(0.2% 补骨脂种子提取物(苯丙烯菌酮))采购

项目:

1.满足以下规定的条件;

1.1.1 申请人若为生产厂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农业部颁发的农药登记证或肥料登记证等有效证件或相关证明文件。 1.1.2 申请人若为代理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参提供《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生产厂家加盖鲜章的品牌代理授权书和《生产许可证》、农业部颁发的农药登记证有效证件或相关证明文件等; 1.1.3.所提供产品已经过我集团公司植保站试验、示范流程,确定区域适用性、药效、安全性,并列入《大中农场 2026 年秋粮(水稻)推荐用药目录》中;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4 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说明:①根据财库[2019]38 号文优化采购活动办事程序的相关要求,第 2 条至第5 条供应商应提供声明函,供应商对声明函、承诺函真实性自行负责。 ②第 5 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③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002)2026 年有机稻用药(200 亿芽孢 / 毫升枯草芽孢杆菌)采购项目: 1.满足以下规定的条件;

1.1.1 申请人若为生产厂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农业部颁发的农药登记证或肥料登记证等有效证件或相关证明文件。 1.1.2 申请人若为代理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参提供《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生产厂家加盖鲜章的品牌代理授权书和《生产许可证》、农业部颁发的农药登记证有效证件或相关证明文件等; 1.1.3.所提供产品已经过我集团公司植保站试验、示范流程,确定区域适用性、药效、安全性,并列入《大中农场 2026 年秋粮(水稻)推荐用药目录》中;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4 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说明:①根据财库[2019]38 号文优化采购活动办事程序的相关要求,第 2 条至第5 条供应商应提供声明函,供应商对声明函、承诺函真实性自行负责。 ②第 5 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③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003)2026 年有机稻用药(10% 春雷・寡糖素 SL)采购项目: 1.满足以下规定的条件;

1.1.1 申请人若为生产厂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农业部颁发的农药登记证或肥料登记证等有效证件或相关证明文件。 1.1.2 申请人若为代理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参提供《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生产厂家加盖鲜章的品牌代理授权书和《生产许可证》、农业部颁发的农药登记证有效证件或相关证明文件等; 1.1.3.所提供产品已经过我集团公司植保站试验、示范流程,确定区域适用性、药效、安全性,并列入《大中农场 2026 年秋粮(水稻)推荐用药目录》中;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4 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说明:①根据财库[2019]38 号文优化采购活动办事程序的相关要求,第 2 条至第5 条供应商应提供声明函,供应商对声明函、承诺函真实性自行负责。 ②第 5 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③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004)2026 年有机稻用药(8000IU 苏云金杆菌 SC)采购项目: 1.满足以下规定的条件;

1.1.1 申请人若为生产厂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农业部颁发的农药登记证或肥料登记证等有效证件或相关证明文件。 1.1.2 申请人若为代理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参提供《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生产厂家加盖鲜章的品牌代理授权书和《生产许可证》、农业部颁发的农药登记证有效证件或相关证明文件等; 1.1.3.所提供产品已经过我集团公司植保站试验、示范流程,确定区域适用性、药效、安全性,并列入《大中农场 2026 年秋粮(水稻)推荐用药目录》中;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4 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加盖公章;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说明:①根据财库[2019]38 号文优化采购活动办事程序的相关要求,第 2 条至第5 条供应商应提供声明函,供应商对声明函、承诺函真实性自行负责。 ②第 5 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③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005)2026 年有机稻用药(1% 印楝素)采购项目: 1.满足以下规定的条件;

1.1.1 申请人若为生产厂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农业部颁发的农药登记证或肥料登记证等有效证件或相关证明文件。 1.1.2 申请人若为代理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参提供《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生产厂家加盖鲜章的品牌代理授权书和《生产许可证》、农业部颁发的农药登记证有效证件或相关证明文件等; 1.1.3.所提供产品已经过我集团公司植保站试验、示范流程,确定区域适用性、药效、安全性,并列入《大中农场 2026 年秋粮(水稻)推荐用药目录》中;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4 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说明:①根据财库[2019]38 号文优化采购活动办事程序的相关要求,第 2 条至第5 条供应商应提供声明函,供应商对声明函、承诺函真实性自行负责。 ②第 5 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③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006)2026 年有机稻用药(短稳杆菌 SC)采购项目: 1.满足以下规定的条件;

1.1.1 申请人若为生产厂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农业部颁发的农药登记证或肥料登记证等有效证件或相关证明文件。 1.1.2 申请人若为代理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参提供《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生产厂家加盖鲜章的品牌代理授权书和《生产许可证》、农业部颁发的农药登记证有效证件或相关证明文件等; 1.1.3.所提供产品已经过我集团公司植保站试验、示范流程,确定区域适用性、药效、安全性,并列入《大中农场 2026 年秋粮(水稻)推荐用药目录》中;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4 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说明:①根据财库[2019]38 号文优化采购活动办事程序的相关要求,第 2 条至第5 条供应商应提供声明函,供应商对声明函、承诺函真实性自行负责。 ②第 5 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③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007)2026 年有机稻用药(24% 井冈霉素 AS)采购项目: 1.满足以下规定的条件;

1.1.1 申请人若为生产厂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农业部颁发的农药登记证或肥料登记证等有效证件或相关证明文件。 1.1.2 申请人若为代理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参提供《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生产厂家加盖鲜章的品牌代理授权书和《生产许可证》、农业部颁发的农药登记证有效证件或相关证明文件等; 1.1.3.所提供产品已经过我集团公司植保站试验、示范流程,确定区域适用性、药效、安全性,并列入《大中农场 2026 年秋粮(水稻)推荐用药目录》中;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4 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说明:①根据财库[2019]38 号文优化采购活动办事程序的相关要求,第 2 条至第5 条供应商应提供声明函,供应商对声明函、承诺函真实性自行负责。 ②第 5 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③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008)2026 年有机稻用药(1.5% 苦参碱 SL)采购项目: 1.满足以下规定的条件;

1.1.1 申请人若为生产厂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农业部颁发的农药登记证或肥料登记证等有效证件或相关证明文件。 1.1.2 申请人若为代理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参提供《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生产厂家加盖鲜章的品牌代理授权书和《生产许可证》、农业部颁发的农药登记证有效证件或相关证明文件等; 1.1.3.所提供产品已经过我集团公司植保站试验、示范流程,确定区域适用性、药效、安全性,并列入《大中农场 2026 年秋粮(水稻)推荐用药目录》中;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4 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说明:①根据财库[2019]38 号文优化采购活动办事程序的相关要求,第 2 条至第5 条供应商应提供声明函,供应商对声明函、承诺函真实性自行负责。 ②第 5 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③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009)2026 年有机稻用药(22% 氟啶虫胺腈(特福力)SC)采购项目:

1.满足以下规定的条件;

1.1.1 申请人若为生产厂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农业部颁发的农药登记证或肥料登记证等有效证件或相关证明文件。 1.1.2 申请人若为代理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参提供《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生产厂家加盖鲜章的品牌代理授权书和《生产许可证》、农业部颁发的农药登记证有效证件或相关证明文件等; 1.1.3.所提供产品已经过我集团公司植保站试验、示范流程,确定区域适用性、药效、安全性,并列入《大中农场 2026 年秋粮(水稻)推荐用药目录》中;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4 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说明:①根据财库[2019]38 号文优化采购活动办事程序的相关要求,第 2 条至第5 条供应商应提供声明函,供应商对声明函、承诺函真实性自行负责。 ②第 5 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③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 年 06 月 17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6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至盐城市大丰区大中农场交易办(大会堂对面西一楼 111)现场报名

获取,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须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参加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需求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06 月 23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现场纸质材料递交或顺丰邮寄至大中农场百兴超市转李主任收

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2026 年 06 月 23 日 14 时 30 分 文件开启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大中农场交易办开标室(江淮种业对面二楼)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苏大中农场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大中农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盐城市大丰区仙鹤镇仙鹤西路二号 联 系 人: 李主任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 :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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