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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
本宜兴市人民法院卫生间改造工程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9.35000000万元,招标人为宜兴市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宜兴市人民法院卫生间改造工程
宣兴市人民法院卫生间改造工程: 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8 时 30分到 2026年 02月 03日 16 时 00分 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4时 00分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时 00分
开标地点:宜兴市宜城街道东虹路 399 号四楼开标室
七、其他
宣兴市人民法院卫生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编号:Z320000A001000DECDEC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宜兴市人民法院卫生间改造工程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宜兴市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 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人民法院: 2.2 工程规模:/;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4 合同估算价:约59.35万元; 2.5工期:60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合 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 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 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必须 满足下列条件:3.2.1 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 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 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2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 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3项目负责人为 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5年7 月-*开通会员可解锁*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
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单位):3.3.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 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 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 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单位; 3.3.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 被 取 消 或 者 被 暂 停 且 在 暂 停 期 内 : 3.3.7 因 拖 欠 工 人 工 资 或 者 发 生 质 量 安 全 事 故 被 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3.3.8 投标人近 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 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3.9 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 段投标。 3.6 投标人不得以被锁定的资质进行投标。 3.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它要求。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1月 30 日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3 日(双休日除外)上午 08:30 至 11:00 时,下午 01:30 至 04:00 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拟派经办人携下列 4.3 条 资 料 前 往 南 京 建 淳 造 价 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宜兴市宜城街道东虹路399号403)处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4.3 报名须提供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加盖公章):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3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和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任意连 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如授权委托人同时为投标项目负责人则不需提供); 4营业执照(副本);⑤资质证书(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施工企业项目 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⑦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4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须交投标 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4.5答疑: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文 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00分,地点为: 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宜兴市宜城街道东虹路 399号四楼开标室)。 5.2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开标时需提 交得原件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和 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任意连续 三个月,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如授权委托人同时为投标项目负责人则不需提供); 4营业执照;5资质证书;6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B证;⑦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 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注:(1)除上述第(5)、(6)、(7)项可携带电子证书(扫 描二维码可查)外,其他材料需携带书面原作。(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出 席开标会。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 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 见招标文件。 8、其它 8.1 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 参加本项目投标。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 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 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 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 30 天内有效,超出 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 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8.3 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
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 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招 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9.2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开通会员可解锁* 30 日至 2026年 2 月 3 日,本公告为第 1次发布公告。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单位:宜兴市 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宜兴市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 214200 代理机构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宜兴市 宜城街道东虹路 399号 4 楼 403 室 邮政编码: 214200 2026年 1 月 29 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 招 | 标 | 人: | 宜兴市人民法院 | |
|---|---|---|---|---|
| 出 | 址: | 宜兴市人民法院 | ||
| 出 | 系 | 人: | 施先生 | |
| 日 | 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日 | ート | 部 | 件: | 1400584633@qq.com |
| 指 称 代 埋 机 构: 南京建浮造价帅事务所有限公司 | ||||
|---|---|---|---|---|
| 出 | 址:宜兴市宜城街道东虹路 399 号 403 | |||
| 联 | 系 | 人:李先生 | ||
| 日 |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田 | ー | 用 | 件:njjc1234560@163.com |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 签名) 1 720 |
| 招标人 盖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