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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高淳区税务局2026—2027年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
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QC-2026021408X)
一、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C-2026021408X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高淳区税务局2026—2027年食堂托
管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成交公告
更正内容:
原内容:
“三、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江苏华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童卫路5号南理工科技创新园区6号楼217
室-65房屋
成交金额:人民币玖拾万零肆仟玖佰壹拾玖元伍角陆分 (¥904,919.56元)
评审得分:88.67分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计算,若计算标准低于6000元的,则按6000元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人民币6000元。”
现更正为:
“三、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江苏华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童卫路5号南理工科技创新园区6号楼217
室-65房屋
成交金额:人民币玖拾万零伍仟零叁拾贰元伍角陆分 (¥905,032.56元)
评审得分:88.67分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计算,若计算标准低于6000元的,则按6000元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人民币13573.79元。”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高淳区税务局
地
址:南京市高淳区宝塔路103号
联
系
人:孔女士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
联
系
人:李欣/倪斌/张明立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712
电
子
邮
件:jsqczb@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李欣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