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瑞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协鑫电厂)蒸汽管道等资产处置(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3-30
发布于
江苏连云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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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瑞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协鑫电厂)蒸汽管道等资产处置(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RH202600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一、招标条件

本连云港瑞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协鑫电厂)蒸汽管道等资产处置(三次)

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62.85000000 万元,招标人为连云港瑞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连云港瑞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协鑫电厂)蒸汽管道等资产处置拆除。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连云港瑞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协鑫电厂)蒸汽管道等资产处置 (三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连云港瑞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协鑫电厂)蒸汽管道等资产处置 (三次):2.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投标人须具有具备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GC2 类及以上)。

2.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 年 03 月 30 日 14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4 月 07 日 17 时 30 分获取方式:获取时间:2026 年 03 月 30 日~2026 年 04 月 07 日(上午 8:30-12:

00 下午 14:30-17:30,节假日除外)

4.2 获取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

12 号 103 室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法人授权的委托人

携带下列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获取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2)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3)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若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则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4)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GC2 类及以上);(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及社保缴纳证明。

4.3 招标文件售

价:300 元/份,现金或转账支付,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04 月 09 日 15 时 00 分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4 月 09 日 15 时 00 分开标地点:赣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8 楼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会议室

七、其他

连云港瑞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协鑫电厂)蒸汽管道等资产处置(三次)

招标公告

江苏如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连云港瑞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

对连云港瑞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协鑫电厂)蒸汽管道等资产处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连云港瑞驰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协鑫电厂)蒸汽管道等资产处置

2、项目地点:赣榆区经

济开发区,由招标人指定具体拆除地点。

3、工期:中标后,接到招标人通知 40

日历天内完成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将所有建筑垃圾、有害物质、钢铁废料等全部废料外运出施工现场。

4、项目概况:拆除内容包含蒸汽管道等设备,

具体详见拆除清单。蒸汽管道等设备由本项目中标人自行拆除,拆除后所有权归拆除单位所有,由拆除单位自行处置。

5、招标范围:连云港瑞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原协鑫电厂)蒸汽管道等资产处置拆除,清单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

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备注

1

蒸汽管道 108 m 504

2

蒸汽管道 159 m 435

3

蒸汽管道 108 m 361

4

蒸汽管道 89 m 283

5

蒸汽管道 108 m 1033

6

汽管道 76 m 386

7

蒸汽管道 219 m 145

8

蒸汽管道 108 m 1258

9

汽管道 159 m 1422

10

蒸汽管道 426 m 280

11 蒸汽管道 76 m 78

12 主

蒸汽管道 325 m 2818

13 主蒸汽管道 219 m 192

14 主蒸汽管道 325 m 790

15 蒸汽管道 108 m 169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蒸汽管道等由投标人自行拆

除,拆除后所有权归中标人所有,由中标人自行处置,拆除所须全部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按中标价向招标人支付本项目拆除回收价值款项。

7、拆除要求:

7.1 投

标人应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项目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项目拆除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如发生安全事故或现场其他设施损坏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并承担赔偿费用,与招标人无关。

7.2 建筑垃圾、拆卸物、废弃物、有

害物质的清理外运、场地平整等由中标人处理,项目全部完工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方可撤场。

7.3 地下蒸汽管道拆除完成后需将场地恢复原状,符合招标人要求,

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7.4 在项目拆除期间,应当保持施工现场平整,物料堆放整

齐,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8、最低限价:628500 元,投标报价低于最低限价的视为无效标。(此最低限价不含开票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如需招标人开具发票,需额外支付开票税费)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2.1 具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投标人须具有具备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GC2 类及以上)。

2.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2.4 投

标人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2.5 本项目项目负

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 2025 年 10 月至 2026 年 03 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2.6 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则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授权

代理人参与投标,则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2.7 未

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8 企业没

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9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0 其它要求:

2.10.1 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

“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10.2 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整个招投标活动所

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

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2.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三、评标办法

最高投标价法,本次招标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四、

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4.1 获取时间:2026 年 03 月 30 日~2026 年 04 月 07

日(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7:30,节假日除外)

4.2 获取地点:连云

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 12 号 103 室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

者法人授权的委托人携带下列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获取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2)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3)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若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则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4)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GC2 类及以上);(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及社保缴纳证明。

4.3 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份,现金或转账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

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04 月 09 日 15 时 00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赣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8 楼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踏勘

招标人不

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须自行踏勘现场。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投标人未踏勘现场的,视为对本项目现场实物现状已确认,并综合考虑在报价中,所产生的所有后果自负。

七、资格审查方式

有效的:

(1)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GC2 类及以上);

(5)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6)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7)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

具有 2025 年 10 月至 2026 年 03 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8)法人授权委托书、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注:

需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放至投标文件中,如果因资料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八、本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

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九、本项目联系事项

招 标

人:连云港瑞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

联 系 人:张宜

春/张善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机构:江苏如浩项目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建设路 240 号美都新城 26 幢

联 系 人:

朱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苏省赣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人: 连云港瑞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址: 连云港市赣榆区

人: 张宜春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江苏如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连云港市灌云县建设路 240 号美都新城 26 幢

人:朱工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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