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医防融合高质量师资与培训体系建设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单一来源
发布时间:
2026-03-24
发布于
江苏扬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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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医防融合高质量师资与培训体系建设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采购编号:2641J0C/GW030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一、采购条件

本扬州市医防融合高质量师资与培训体系建设采购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80.00000000 万元,采购人为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项目名称:扬州市医防融合高质量师资与培训体系建设采购项目

项目

编号:2641J0C/GW0302

预算金额:人民币 80 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设定最高限

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80 万元(报价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扬州市医防融合高质量师资与培训体系建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扬州市医防融合高质量师资与培训体系建设: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

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 (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拒绝下述报价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报

价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至报价截止时间查询,未被

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此项内容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参与单一来源协商的报价人进行信息查询,确认报价人截止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 年 04 月 0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4 月 03 日 17 时 00 分获取方式:凡符合资格要求且自愿参加本项目的报价人应于规定时间内将《报

名确认函》(详见附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文件费用支付回执提交至南京市江宁区利源南路 8 号进行现场报名。若报价人无法现场领取采购文件,请将上述材料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并与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核验材料后,将采购文件寄送至报价人。

文件售价:500 元/份,现金,

售后不退。

本项目文件费用可采取现场支付/对公银行转账方式。

开户名:江苏

苏豪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江苏银行南京新街口支行

号:3114 0188

0000 69661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04 月 09 日 14 时 30 分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纸质文件

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2026 年 04 月 09 日 14 时 30 分文件开启地点:扬州华城科技广场 1 号楼 4 楼会议室二

七、其他

(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项目名称:扬州市医

防融合高质量师资与培训体系建设采购项目

3.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通过采购服务方式与一家专业机构合作,开展医防融合师资培育与分层培训体系建设工作。本项目以打造科研驱动型研究型师资队伍为核心,聚焦师资科研与授课双能力提升,构建科学化、分层化、精准化的医防融合培训体系,实现科研成果向教学资源即时转化,全面提升本市医防融合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为扬州打造全国医防融合示范样板提供可持续的人才支撑与智力保障。

4.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 80 万元;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

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对合作方的学科专业、科研平台、本土化医防融合培训经

验及成果转化能力有极高且特殊的要求,且受本土化客观需求与多重政策支撑要求限定,扬州大学是唯一符合全部需求的供应商,具体依据如下:

5.1 本土化客观需

求与政策扶持唯一性:本项目核心开展医防融合师资培育工作,师资集中培育周期达 9 个月,需实现常态化、连续性的线下教学、实操演练与科研指导,若选用外地高校,将产生高额交通、住宿成本,且跨区域教学存在人员往返的安全隐患,同时难以实现教学与本地医防工作实际的即时对接,无法保障培育成效,因此本项目必须由本地高校承接。政策层面,一是依据《关于印发<扬州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扬才行【2017】16 号文)第四章培训组织第十二条相关内容,本项目培训工作需贴合本地实际、实现高效组织实施,扬州大学作为本地高校完全契合该文件对培训组织的规范要求;二是紧扣《扬州市人民政府 扬州大学创建国家“双一流”高校暨名城名校合作协议》中“深入推进健康扬州建设”的部署要求,落实市卫健委与扬州大学合作建立市级医学创新研究院的工作安排,同时依托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扬州大学附属扬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战略合作基础,扬州大学是市政府、市卫健委在健康扬州建设领域的核心合作单位,符合政企校协同的政策扶持导向。 5.2 学科与科研能力唯一性:扬州大学公共卫生学科群为江苏省优势学科,核心师资长期承担国家级、省级公共卫生科研项目,掌握科研驱动型师资培育、分层培训体系搭建的专有方法与技术,是本地唯一能研发定制化医防融合四级培训课程包、开展“科研+教学”双能力专项培训的高校,其他高校无相关科研能力与技术积累。 5.3 本土化实践经验唯一性:扬州大学与市卫健委共建市级医学创新研究院,且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其附属扬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双方签订有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长期与本地疾控机构及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医防融合科研合作、人才培养,持续开展医防融合复合人才培训、举办相关学术论坛,熟悉扬州本地医防工作需求,能精准对接市域疾控联合体建设要求,市内其他高校无相关深度合作实践。

5.4 成果输出与能力匹配唯一性:扬州大学具备完善的医防融合分层培训体系搭建、

培训效果专业评估、科研成果向教学资源转化的全流程能力,能按要求产出符合市域疾控联合体建设标准的各类成果;经调研,扬州市内其他高校在科研驱动型师资培育、医防融合高阶培训体系建设、本土化成果输出等方面均无法满足本项目建设要求,市场内无其他可替代主体。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扬州大学

2.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 88 号

3.统一信用社会代码:1232*开通会员可解锁*7W

(三)公示期限

2026 年 03 月 25 日至 2026 年 03 月 31 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附件: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人: 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址: 扬州市邗江区上方寺路 52 号

人: 夏主任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江苏苏豪长城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利源南路 8 号

人:许晨晨、陈思、刘小小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件:ccxu@jocgreatwall.com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 :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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