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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
一、采购条件
本柳泉镇柳泉村相关地面附属物残值处置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0.00000000万元,采购人为徐州市铜山区柳泉镇 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规模:本项目为徐州市铜山区柳泉镇人民政府柳泉镇柳泉村相关地面附属物残 值外置项目。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柳泉镇柳泉村相关地面附属物残值处置项目
柳泉镇柳泉村相关地面附属物残值处置项目: 见本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 00分到2026年 03月18日 17时 00分 获取方式:见本公告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 30分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密封递交
文件开启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 30分 文件开启地点:徐州市云龙区永嘉新城中心 B 栋 825 室
七、其他
本招标项目柳泉镇柳泉村相关地面附属物残值处置项目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 目业主为徐州市铜山区柳泉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柳泉镇 柳泉村相关地面附属物残值处置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 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柳泉镇柳泉村相关地面附属物残值处置项目 2. 工程地点:柳泉镇柳泉村 3. 项目编号:(2026) T-JSTK-03001 4.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5. 最低限价:20000元 6. 采购需求:建筑物拆除,包含铁栏杆铁丝 网钢结构亭子+秋千拓展训练攀爬架、铁皮棚、水泥路面等,具体详见项目要求及残 值表。 7.工期:1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拆除工程);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月份(不含"提交首次响应 文件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1份; 22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 间"前6个月内任何月份(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 复印件1份。 3. 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月份(不含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 件各 1份;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响应文件中提供:4.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 以上资质, 4.2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有 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武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筑施工企 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无在建工程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加盖 公章,格式自拟。 5.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见《礁商文件》附件》:说明:1.本项目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 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谈判文件 1.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4:00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取方式: 邮箱获取,投标人在获取谈判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否则 不子受理:(1)营业执照复印件;(2)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注 明邮箱、联系人、电话)、二代身份证扫描件。以上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发送至邮箱 (393532806@qq.com) 获取谈判文件。 (3)标书费用:500/份。 四、响应文件 提交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 30分;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徐州市云 龙区永嘉新城中心 B 栋 825 室。 五、公告发布 1.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2026年 03月16日至 2026年 03月 18 日 2. 公告发布媒介:江苏招 标采购服务平台 (https://www.jszbcg.com/#/bulletin?page=1&category id=88)
六、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单因素法(经评审的最高投标报价) 七、其他补充 事宜 1. 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 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 形式书面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2. 询问和质疑 (1)投标人对本 次谈判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徐州市铜山区柳泉镇人民政府提出询问:投标人认为 谈判文件、谈判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 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徐州市铜山区柳泉镇人民政府提 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徐州市铜山区柳泉镇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2)投标人在法 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谈判程序环节的质疑。 (3)按收质疑函的方式; 投标人直接送交。 3. 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 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 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徐州市铜山区柳泉镇人民政府财政所
| 招 | 标 | 人: | 徐州市铜山区柳泉镇人民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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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ને મિ | 址: | 徐州市铜山区柳泉镇人民政府 | ||
| 联 | 系 | 八: | 保坤 | |
| 申 | 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t | 017 | 11- .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泰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徐州市云龙区永嘉新城中心 B 栋 825 室 -------
| 联 | 系 | 人:王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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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电 | 子 | 的《 | 件: 393532806@qq.com |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