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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特种专用车辆更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WXM-2*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一、招标条件
本环卫特种专用车辆更新采购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72.00000000 万元,招标人为连云港市沐城环境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赣榆区环卫系统垃圾转运车辆因使用年限较长,机械设备常年接触生活
垃圾等高腐蚀性物质,结构腐蚀严重,车辆状况较差,维修费用过高,车辆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无法正常使用。为保障城乡生活垃圾转运体系正常运行,避免出现生活垃圾转运不及时情况发生,急需购置一批垃圾转运车,用于增补使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3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环卫特种专用车辆更新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环卫特种专用车辆更新采购项目: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
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
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与采购货物相适应的资质、
资格等要求:
3.4.1 投标人必须为车辆生产厂家或其授权销售代理商。投标人
为销售代理商的,必须具有车辆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唯一授权书,同时还须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投标厂家与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投标活动。 3.4.2 所投车型必须已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提供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 3.4.3 投标人具备类似业绩: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环卫特种专用车辆类似业绩;
注:(1)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供货合同及发票扫
描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
明投标人名称、金额、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明示相关内容,则需提供采购方证明文件(明确采购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证明文件加盖采购方公章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3.5 本项目要求授权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 2025 年 12 月至 2026 年 2 月任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投标人确定的委托代理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
投标人(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绝无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
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或“信用江苏”credit.jiangsu.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
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 年 03 月 18 日 18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3 月 23 日 23 时 59 分获取方式:赣榆城发招标监管一体化平台(网址:
http://58.223.177.10:13000/portal),在线免费获取,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人自行登录平台进行投标报名(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04 月 08 日 10 时 00 分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4 月 08 日 10 时 00 分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开标地点为:赣榆城发招标监管
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58.223.177.10:13000/portal)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环卫特种专用车辆更新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已
经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连云港市沐城环境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已落实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环卫特种专用车辆更新采购项目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江苏华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
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赣榆区环
卫系统垃圾转运车辆因使用年限较长,机械设备常年接触生活垃圾等高腐蚀性物质,结构腐蚀严重,车辆状况较差,维修费用过高,车辆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无法正常使用。为保障城乡生活垃圾转运体系正常运行,避免出现生活垃圾转运不及时情况发生,急需购置一批垃圾转运车,用于增补使用;
2.2 招标范围:环卫特种专用
车辆更新采购项目(拉臂车 8 台,压缩车 2 台),包括制造、运输(含装卸)、调试、检验、验收、至少两年免费质保及维保、培训及其它相关服务,具体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
2.3 交货地点:赣榆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交付使用期:签
订合同后,收到甲方书面通知 45 日历天内完成交付工作;
2.5 质保期限:不少于
2 年;
2.6 质量要求:交车后 30 天验收,无任何质量问题同时符合国家及行业现
行的验收标准的为合格;
2.7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价 472 万元(税率 13%),其中
分项限价:拉臂车 408 万元,压缩车 64 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及分项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2.8 推荐品牌(或厂家)
品牌推荐表
序号 名称 推荐品牌
(或厂家)
1 拉臂车底盘 东风、重汽、福田
2 压缩车底盘 庆铃、江铃、福田
3 压缩车油泵 长源、宇创、塞纳瑞
品牌的选择与认定: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明确
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
种;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须附产品详细的技术参数证明),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日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并加盖公章。招标人同意书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处理。 2.9 清单及相关参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序号 货物(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1 拉臂车 8 台
2 压
缩车 2 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独
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
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
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与采
购货物相适应的资质、资格等要求:
3.4.1 投标人必须为车辆生产厂家或其授权
销售代理商。投标人为销售代理商的,必须具有车辆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唯一授权书,同时还须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投标厂家与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投标活动。 3.4.2 所投车型必须已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提供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 3.4.3 投标人具备类似业绩: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环卫特种专用车辆类似业绩;
注:(1)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供货合同及
发票扫描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
的表明投标人名称、金额、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明示相关内容,则需提供采购方证明文件(明确采购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证明文件加盖采购方公章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3.5 本项目要求授权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 2025年 12 月至 2026 年 2 月任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投标人确定的委托代理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
合体投标。 3.7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绝无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
〔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或“信用江苏”credit.jiangsu.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
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
评估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18 日至 2026 年 3 月 23 日;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赣榆城发招标
监管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58.223.177.10:13000/portal),在线免费获取,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人自行登录平台进行投标报名(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六、投标文件的
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 年 4 月 8 日 10 时 00 分。
注: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在赣榆城发招标监管一体化平台递交PDF 格式的投标文件(网址:http://58.223.177.10:13000/portal)。
七、资格
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
章。
八、投标保证金要求
8.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00
元)。
8.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转账、电汇、网银)(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
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赣榆城发招标监
管一体化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沐城环境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和
安大厦 1611
联
系
人:闫部长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
朝阳东路 32-6 号东盛阳光大厦 B 座 2906 室
联
系
人:闫工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连云港市城发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地联
系
电
人: 连云港市沐城环境有限公司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和安大厦 1611人: 闫部长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江苏华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32-6 号东盛阳光大厦 B 座 2906 室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