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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舍村村内环境整治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320000A0010004KQ4KQ)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一、招标条件
本孙舍村村内环境整治改造工程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自筹资金:30.04863500 万元,招标人为泰州市姜堰区白米镇孙舍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孙舍村村内环境整治改造工程,合同估算价 30.048635 万元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孙舍村村内环境整治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孙舍村村内环境整治改造工程:3.1 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建
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
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
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
资质; (2)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4)项目
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
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5)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
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6)其他
①□ 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
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 自
/
年
/
月
/
日起至
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 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
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④□ 自
/
年
/
月
/
日
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⑤□ 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
的。
(7)☑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5 年 09
月-2025 年 11 月中任意一个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
./tmp/7a5685d2-1d26-4ec8-9409-7e6a2b33737a-html.html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 65 岁)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1)□投
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①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 ②有项
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
□不予认可;
□以下情形予以认可(房屋建筑工程主
体结构封顶前、其他工程完成 70%工程量前变更项目负责人的),个人业绩由变更后的人员所有;
③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
3.5 信誉
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
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
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注::3.3(4)、
3.3(5)、3.3(6)、3.5、3.6 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 年 12 月 01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5 年 12 月 21 日 00 时 00 分获取方式: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21 日 18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1 月 28 日 18 时 0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①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
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承诺书原件至泰州公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州市姜堰区姜堰大道 168 号帝景蓝湾南门西侧)获取招标文件;②将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承诺书原件扫描后发送至邮箱88570107@qq.com,发送成功后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人:翁女士,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以上方式二选一,逾期概不接受。
4.3 代理工作人员将通过授权
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明确的邮箱发送招标文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02 月 21 日 00 时 00 分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5 月 21 日 00 时 00 分开标地点:泰州市姜堰区白米镇人民政府六楼会议室
七、其他
1、项目名称:孙舍村村内环境整治改造工程
2、项目编号:
Z320000A0010004KQ4KQ
3、合同估算价:30.048635 万元
4、本次招标采用:经评
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八、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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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
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 以我方名义签署、
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报名有关事
宜,其法律后果由 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被授权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被授权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粘贴处
投标单位(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联系电话:
邮箱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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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承诺书格式
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单位有意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在招投标过程
中如有异 议,首先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对异议答复不满的,自愿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 名专家进 行裁决。本单位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
承诺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