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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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2-15
发布于
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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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中医院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项目信息 1.采购单位: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中医院 2.采购项目名称: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中医院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服务项目 3.拟采购服务项目的说明
服务项目的名称 服务项目主要需求
主要技术及服务要求 数量 单位 服务期限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中医院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服务项目 州中院根据现行规范和要求对院区内医疗废物进行集中与分类,并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单位内医疗废物暂存处,装入服务供应商提供的盛装器具(周转箱)中,每箱尽量装满后,等待服务供应商办理好《医疗废物转移联单》手续后,运输至湘西自治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 1 一年
二、拟采购服务的预算金额: 58万元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四、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一、为确保医院处置所产生的医疗废物,采购人根据现行规范和要求对院区内医疗废物进行集中与分类,并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单位内医疗废物暂存处,装入服务供应商提供的盛装器具(周转箱)中,每箱尽量装满后,等待服务供应商办理好《医疗废物转移联单》手续后,运输至湘西自治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 二、医疗废物是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需要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置的废物。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由于湘西州行政区域内只有湘西自治州宇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具有医疗废物处理资质证明。 三、湘西州环保局授权湘西自治州宇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湘西州所管辖行政区域内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30年。鉴于上述原因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特殊要求等,拟申请对该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成员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候宇鸿 湘西州人民医院 中级
梁高永 吉首大学 副高
彭秀文 吉首大学 高级
五、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 称:湘西自治州宇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地 址:吉首市乾州兔岩社区6组(湘西优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202室)。 六、公示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共计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上报监管部门。 八、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中医院 联 系 人:向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 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人民北路91号 采购代理机构: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湘西分公司 联 系 人:周春琴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913374158@qq.com 地 址:湖南省吉首市小溪桥安置区第四区(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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