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中医医院废水、废气排放监测服务项目院内比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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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9-12
发布于
湖南张家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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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废水、废气排放监测服务项目拟进行院内比价采购,通过比价方式确定供应商。现诚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本公告相关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参加本次院内比价活动。

一、项目名称:张家界市中医医院废水、废气排放监测服务

二、项目预算:4万元

三、采购需求:本次项目为张家界市中医医院废水、废气排放监测采购,要求按照张家界市中医医院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要求进行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

1. 监测内容

(1)废水:PH值、色度、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氨氮、石油类、动植物油、挥发酚、总氰化物、粪大肠菌群、肠道致病菌、肠道病毒。

(2)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氯气、甲烷,并出具CMA 检测报告

2. 监测频次

(1) 废水:悬浮物1次/周,粪大肠菌群1次/月,其它1次/季

(2) 废气:1次/季,一年4次。

3. 报告要求:

(1) 每次监测完成后,投标人需在 10 个工作日内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监测报告。报告应详细包含监测点位、时间、方法、数据、分析结论等内容,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满足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备案及审查要求。

(2) 数据填报服务:根据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要求负责排污许可证网上填报工作,包括监测数据的实时填报发布,执行报告填报等。

四、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履约后,服务费用每半年支付一次。

五、报价要求:供应商需对项目总价进行一次性报价并提供分项报价表。供应商所报的投标总价格高于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六、资质条件:

(一)供应商报价时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供应商公司成立未满3年的,应提交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即“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资料)

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供应商不允许将本次采购合同产品分包给其他企业

七、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文件封面;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的有效报价单(加盖公章);

3、资格证明文件;

4、采购需求响应表(加盖公章);

5、供应商认为满足比价函各项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八、其他要求

1、报价文件接受截止时间:本公告公示次日起第五个工作日17:00时止。

2、报价开始时间:本公告公示之日。

3、报价函递交地点:张家界市中医医院全科楼二楼后勤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海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报价文件部分参考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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