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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2026 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一、集中采购项目
以下项目必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序号
品 目
编 码
说 明
备 注
1
服务器
A 02010104
小额零星采购实行框架协议采购,全省联动。
2
台式计算机
A 02010105
小额零星采购实行框架协议采购,全省联动。
3
便携式计算机
A 02010108
小额零星采购实行框架协议采购,全省联动。
4
复印机
A 02020100
小额零星采购实行框架协议采购,全省联动。
5
投影仪
A 02020200
小额零星采购实行框架协议采购,全省联动。
6
多功能一体机
A 02020400
小额零星采购实行框架协议采购,全省联动。
7
触控一体机
A 02020800
小额零星采购实行框架协议采购,全省联动。
8
打印机
A 02021000
限 于 品 目 为 A 02021001 、A 02021002 、 A 02021003 、A 02021004、A 02021006 的打印机。
小额零星采购实行框架协议采购,全省联动。
9
LED 显示屏
A 02021103
小额零星采购实行框架协议采购,全省联动。
10
液晶显示器
A 02021104
小额零星采购实行框架协议采购,全省联动。
11
扫描仪
A 02021118
小额零星采购实行框架协议采购,全省联动。
2
序号
品 目
编 码
说 明
备 注
12
碎纸机
A 02021301
小额零星采购实行框架协议采购,全省联动。
13
乘用车
A 02030500
限 于 品 目 为 A 02030501 、A 02030502 、 A 02030503 、A 02030504、A 02030505 的乘用车。
小额零星采购实行框架协议采购,全省联动。
14
多用途货车
A 02030603
限于皮卡车。
小额零星采购实行框架协议采购,全省联动。
15
电梯
A 02051227
16
不间断电源
A 02061504
小额零星采购实行框架协议采购,全省联动。
17
空调机
A 02061804
小额零星采购实行框架协议采购,全省联动。
18
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A 02080800
19
复印纸
A 05040101
小额零星采购实行框架协议采购,全省联动。
20
基础软件
A 08060301
限于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
小额零星采购实行框架协议采购,全省联动。
21
其他计算机软件
A 08060399
限于信息安全软件。
小额零星采购实行框架协议采购,全省联动。
22
软件开发服务
C 16010000
23
云计算服务
C 16040000
小额零星采购实行框架协议采购,全省联动。
24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C 16060000
限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和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
小额零星采购实行框架协议采购,全省联动。
25
网络接入服务
C 17010200
小额零星采购实行框架协议采购,全省联动。
26
财产保险服务
C 18040102
限于机动车辆保险服务。
小额零星采购实行框架协议采购,全省联动。
27
物业管理服务
C 21040000
省本级小额零星采购实行框架协议采购。
28
一般会议服务
C 22010200
省本级小额零星采购执行各市县会议定点场所采购结果。
3
序号
品 目
编 码
说 明
备 注
29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C 23120301
限于燃油车的维修和保养。
省本级小额零星采购实行框架协议采购。
30
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
C 23120302
限于乘用车等车辆的加油服务。
小额零星采购实行框架协议采购,全省联动。
备注:①以上品目和编码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
号)制定和解释。②目录内实行框架协议采购的品目,应严格执行框架协议采购结果。
框架协议采购不能满足需求的,采购人应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③表中“小额零星采
购”指采购人需要多频次采购且单笔采购金额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采购行为。
二、部门集中采购本部门或系统有特殊要求,需要由本部门或系统统一采
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类专用项目,属于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由各主管部门结合自身业务特点,自行确定本部门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由设区市财政部门汇总并报省财政厅备案后实施,省级部门可直接报省财政厅备案。
三、分散采购限额标准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外,各单
位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含)的项目,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执行。全省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统一为 100 万元。
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
目,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由采购人通过政府采购货物类网上商城和服务类网上商城实施采购,或按照相关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和本单位内控制度自行组织实施。
四、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类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 400 万
元(含)。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