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拟批准公示]如东县数据局关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 公示
来源: 如东县数据局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0:35 累计次数:次 字体:[ 大 中 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如东县城中街道泰山路16号
邮 编:22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锅炉改造升级项目 |
如东县双甸镇石甸居委会二十四组 |
南通鑫利凯工贸有限公司 |
苏州景略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南通鑫利凯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位于如东县双甸镇石甸居委会二十四组,主要从事坯布织造、销售;浆纱加工。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如东县环境保护局环保清理排查建设项目确认登记表》,具有年产浆纱1800万米的能力。由于确认登记表时间较早,后续实际生产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企业调整了浆纱产能,并增加了后道喷气织布工序,目前实际浆纱产能年产浆纱4000万米,年产坯布600万米,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属于“十四、纺织业17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171*/”,不涉及名录中需编制环评报告书、环评报告表的生产工艺,属于环评豁免范围,无需编制环评报告表。 现为进一步满足管理要求,并根据《如东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开通会员可解锁*发布的文件要求:*开通会员可解锁*如东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如东县每小时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每小时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淘汰工作,若更换为大于现有吨位的生物质锅炉,需满足各镇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并履行相应的环评审批手续。生物质燃烧器参照生物质锅炉管理。本项目满足各镇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南通鑫利凯工贸有限公司拟投资250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淘汰现有2吨生物质锅炉,购置6吨生物质锅炉等设备建设锅炉改造升级项目,建成达产后,原有年产坯布600万米、浆纱4000万米的生产能力不变。项目劳动定员160人,年工作300天,2班制,每班工作12h。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锅炉废气通过“低氮燃烧+SCR+布袋除尘器 ”装置处理经3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含氧量、氨、汞及其化合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生物质锅炉-城市建成区的排放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该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锅炉杂排水接管至如东县双甸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氮、总磷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雨水排放参照南通市清下水标准执行。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类生产及辅助设备,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控制措施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固体废物可全部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
2 |
锅炉改造升级项目 |
如东县袁庄镇小康庄村三组 |
如东鑫盛浆纱厂 |
苏州景略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如东鑫盛浆纱厂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利用位于如东县袁庄镇小康庄村三组租赁5000平方米的厂房,从事浆纱加工工作。*开通会员可解锁*《如东鑫盛浆纱厂浆纱(80万米/年)项目》通过如东县环境保护局审批,目前该项目处于已建成投产尚未验收,现有项目设计产品产能为:年产浆纱80万米(223吨)。 *开通会员可解锁*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指导目录中将“每小时2蒸吨及以下的生物质锅炉”纳入淘汰类落后产品。如东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如东县每小时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每小时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淘汰工作。为此,建设单位拟投资80万元,将现有1台2吨/h生物质锅炉淘汰,置换成1台4.5吨/h生物质锅炉,以满足不同订单产品质量要求。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锅炉废气通过“低氮燃烧+SCR+布袋除尘器 ”装置处理经3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含氧量、氨、汞及其化合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2/4385-2022)表1生物质锅炉-城市建成区的排放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该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锅炉废水和软水废水接管至如东县袁庄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氮、总磷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雨水排放参照《江苏省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雨水排放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污防攻坚指办)〔2023〕71号文执行。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类生产及辅助设备,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控制措施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固体废物可全部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