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基地用氨水公开采购-200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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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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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基地用氨水公开采购-2000吨

询价单号:XJ0791843A

采购方式:公开

采购员:

联系电话:

报名截至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T00:00:00.000+08:00

报价截至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T00:00:00.000+08:00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C1539585

物料名称:氨溶液[含氨≥20%](氨水)

规格型号:标准化工材料;型号规格:HG/T 5353-2018 工业氨水,NH3≥20% 类型:危险化学品;形态:液体;主要成分:NH3.OHO;容器类型:槽罐;应用领域:脱硝;物料附加信息: CAS:*开通会员可解锁*;名录:35

品牌:

采购数量:2000.0

计量单位:t

要求交货期:*开通会员可解锁*T23:59:59.000+08:00

备注:

询单要求

交货地址: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等单位( 济南市 钢城区)。

商务条款:1、竞价简介:本次采购物资氨水共2000吨,莱芜基地半年使用量。主要用于焦化厂炼焦车间1#2#脱硫脱硝系统,其余为棒材厂、特钢厂、型钢厂、焦化厂化产精制车间使用。2、报价要求:1.报价是运至买方现场指定区域交货的不含税价格,单位为元(含运杂费、包装费和保险费等)。 2.原则上开标后不再接受卖方的报价更改说明,除非是失误性的错误,例如小数点错位、计量单位看错等,允许修正后进入评标程序。 3.公开采购的内容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任何变化请在报价前说明。不得擅自备注更改付款方式。 4.报价时必须如实填写制造商(法定全称)以及产地等溯源信息(不唯一)。溯源信息填写不规范的,报价无效,中标后所提供的产品必须和报价中的制造商以及产地信息相符。 5.合同周期内不再调价,报价时充分考虑市场波动。 3、合同执行周期:20260612至202612314、交货期要求: 根据订单规定的交货期交货。5、验收要求:1、按技术质量要求验收,买方对卖方所供产品进行每车化验(取样必须双方都在场,检验结果如双方存在异议,可委托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复检,相关全部费用卖方承担)。卖方供应产品与合同要求不符的,卖方须无条件退换。其它质量异议经双方共同确认后,买方视实际情况采取降低结算价格(或者另外赔偿)、退回全部或部分货物并予以补交等办法处理,异议处理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 2、氨水数量验收以买方过磅计量为准。送货时必须随车携带原制造厂MSDS(或SL)和产品质保书。6、结算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后,中标卖方在系统终端查到“入库”状态,即可开具合法、真实、有效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系统终端录入相关信息提交,买方财务挂账满120天付款,付款方式为5-6个月银承/3个月商票。卖方不开具发票,买方不付款,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卖方承担,给买方造成损失的由中标卖方承担赔偿责任。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在不含税价格不变的基础上执行新的税率。 7、质量保证金:无8、中标及废标原则:一、中标原则:单项最低价一家中标。 二、废标原则:1、投标价低于成本价。投标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且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存在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等情形。3、出现违约行为买方有权解除合同。9、标的物其他要求:1、氨水竞价数量为预估,具体交货数量以合同周期内买方实际需求触发订单为准,并按买方要求分期分批送货到指定地点。 2、除焦化厂炼焦车间外的使用单位:棒材厂、特钢厂、型钢厂、焦化厂化产精制车间多个分散卸货地点。供应方法为小批量多批次分散供应,按照实际需求时间供货,每次供应数量大约5-15吨不等,无法拼车送货时则需要单独送货。 3、运输车辆须达到国六级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工业专用罐车运输,运输单位、车辆、人员资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送货时携带相关证件。10、其他交付要求:交货实物与溯源信息不一致的,按异议处置退货。11、其他保证金:无12、支付方式:PJ-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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