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车用尿素二次询价项目
询价
发布时间:
2026-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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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车用尿素二次询价项目

询价单号:RA26052900380

采购方式:公开

采购员:

联系电话:

报名截至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T09:43:00.000+08:00

报价截至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T09:43:00.000+08:00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车用尿素溶液

规格型号:国六排放标准

品牌:东风原厂尿素

采购数量:1200.0

计量单位:壶

要求交货期:*开通会员可解锁*T00:00:00.000+08:00

备注:

询单要求

交货地址:湖北武汉市青山区武钢20号门

商务条款:(一)报价要求 1. 报价为含税单价(税率13%)及总价,币种为人民币。报价应包含尿素包装、运输(送货至我司指定地点:武钢气体公司七氧旁停车场库房)、装卸等全部费用,为最终结算价,后续无额外追加费用。 2. 报价有效期:自报价提交之日起有效,在此期间内,贵司报价不得随意变更。 (二)交货要求 1. 交货地点:武钢气体公司七氧旁停车场库房(指定仓库或使用现场)。 2. 交货周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在合同期限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交付、验收。若因贵司原因逾期交货,每逾期1天,按合同总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天,我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贵司承担相应损失。 3. 包装要求:产品采用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的包装方式,确保轮胎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受损坏,标签上需清晰标注产品型号、规格、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合格标识等信息。 (三)质量保证与验收 1. 贵司保证所供尿素为东风工厂原装正品,符合本询价单技术条款要求及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无任何质量缺陷、瑕疵,且具备完整的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 2. 质量保证期:在质量保证期内,若尿素因自身因质量问题导致我司产生经济损失,贵司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 验收标准:到货后,双方依据本询价单技术条款、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关国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确认单,并由贵司提供相应的尿素批次单号;若验收不合格,贵司需在5天内无条件退换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同时重新按照要求供货。 (四)付款方式 1. 合同签订生效后,按本公司季度采购计划进行分批次采购,货物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确认单后,我司在90个工作日内支付货物货款。 2. 贵司需在每次付款前向我司提供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否则我司有权顺延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违约责任 1. 若贵司所供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经两次更换仍不合格的,我司有权解除合同,贵司需退还已支付的全部货款,并按合同总金额的25%向我司支付违约金,同时赔偿我司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 贵司擅自变更报价、擅自更换产品型号或规格、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我司有权解除合同,贵司需按合同总金额的25%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六)其他商务事项 1. 资质要求:贵司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或代理授权证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能力、技术水平和售后服务能力。 2. 保密责任:双方应对本次询价及后续可能签订的合同相关的商业信息、技术信息等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3. 争议解决:因本询价单及后续合同履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本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技术条款:1. 总则 1.1 本条款适用于国六柴油车辆SCR尾气处理系统专用车用尿素溶液采购、供货、检验及交付工作。 1.2 产品严格执行GB 29518-2013《柴油发动机氮氧化物还原剂 尿素水溶液(AUS32)》标准,适配国六尾气治理要求,严禁供应勾兑、稀释、非标伪劣产品。 1.3 供货产品需适配全系柴油车SCR系统,无结晶、堵嘴、设备损坏、排放超标等质量问题,保障车辆尾气达标、设备稳定运行。 1.4 本条款为采购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投标、供货即视为完全认可所有技术及质量要求。 2. 产品技术要求 2.1 外观性状 产品为无色透明澄清均一液体,无沉淀、悬浮物、机械杂质,无异味,常温无分层、变色、浑浊现象。 2.2 核心理化指标(20℃标准环境) 所有指标必须100%符合国标要求,核心参数如下:尿素质量分数32.5%±0.7%;密度1087.0~1093.0kg/m³;折光率1.3817~1.3840;缩二脲≤0.3%;醛类≤0.05%;不溶物≤10mg/kg;氯化物≤0.2mg/kg;磷酸盐≤0.5mg/kg;冰点≤-11℃;pH值8.0~9.5。 2.3 重金属限量 严控有害金属离子,避免腐蚀SCR精密部件:铁≤0.5mg/kg、铜≤0.2mg/kg、锌≤0.2mg/kg、镉≤0.1mg/kg、铅≤0.5mg/kg、铬≤0.2mg/kg,指标严禁超标。 2.4 原料要求 采用高纯尿素搭配一级超纯水配制,禁止使用普通水、回收劣质原料及二次勾兑加工,保障产品纯度与稳定性。 3. 包装、标识与储存 3.1 采用全新塑料桶包装,常规10kg/桶,可按需调整规格,桶体完好、密封无渗漏、无污染物残留。 3.2 桶身清晰标注产品名称、执行标准、批次、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家信息等,标识清晰耐磨、信息可追溯。 3.3 常温密封保质期≥12个月,到货产品生产日期距交付日不超过30天;避光干燥储存,低温结晶解冻后不影响使用性能。 4. 供货与运输 4.1 供应商需按需准时供货,保障日常及应急使用,无断供、拖延情况。 4.2 运输全程做好防护,固定牢固,规避暴晒、雨淋、挤压颠簸,杜绝包装破损、产品污染变质。 4.3 运输车辆洁净干燥,严禁混装有毒、腐蚀性货物,交付时配合现场清点验收。 5. 检验与验收 5.1 每批次供货须附带同批次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或第三方质检报告,资料真实有效、批次对应。 5.2 采购人可现场核查外观、包装、资料,快速检测核心指标,不合格产品当场拒收。 5.3 采购人有权随机抽样第三方复检,任意指标不合格即判定批次不合格,供应商承担全部检测、返工费用及违约责任,无条件退换货。 5.4 不合格产品造成的车辆停运、设备损坏、环保处罚等全部损失,由供应商全额承担。 6. 质量保障与售后 6.1 产品需适配国六车辆SCR系统,质保期内无结晶堵塞、催化器中毒、系统报错等质量问题。 6.2 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直接、间接损失,由供应商全额赔偿,并提供免费技术支撑。 6.3 供应商需及时响应采购人技术咨询、应急供货需求,合同期内不得擅自更改产品配方、降低质量标准,工艺变更需提前书面报备并经采购人确认。 7. 其他约定 7.1 本条款未尽事宜执行国家现行最新标准与行业规范。 7.2 供货未书面说明偏离条款的,视为完全满足本技术要求。 7.3 采购人可根据工况及政策合理调整技术要求,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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