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人民法院关于和田市时代广场A座E27商铺(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3-24
发布于
新疆和田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拍卖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市人民法院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1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1时止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https://sf.taobao.com/)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标的物位于和田市时代广场A座E27商铺,建筑面积为71.57平方米,建成年月:2023年,结构为:框架结构。

评估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起拍价:954635元,

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注意:欠缴情况*开通会员可解锁*为节点,物业费欠缴:11093.66元;暖气费:6375.41元;垃圾清运费:2773.4元(仅供参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新疆佳正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新疆佳正拍卖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竞拍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标的物税费按照法定要求由双方各自承担,但核定税费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以及未知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其他未尽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被执行人欠缴的维修基金、首次办理房产证的契税、物业费、暖气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10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 “淘宝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市人民法院(地址:和田市屯垦东路60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地址:和田市屯垦东路60号

拍卖辅助机构:新疆佳正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女士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辅助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扬子江路三雄大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市人民法院

*开通会员可解锁*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