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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在本院变卖标的物页面中出现的“一键贷款服务申请贷款”及“根据拍品为你推荐服务”,均与本院无关,请竞买人谨慎选择。如出现任何法律纠纷,竞买人责任自负。
湖南省新田县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2025)湘1128执恢913号
湖南省新田县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湖南新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王业红、宋满菊、王志诚、永州市志诚齿科技术中心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的除外,延时规则详见《竞买人须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进行公开变卖以下标的物,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被执行人永州市志诚齿科技术中心名下位于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林荫路北侧101、201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1、101、201综合用房一栋,建筑面积合计2075.04平方米(房产证号:永房权证冷字第710004287号,土地使用证号:永冷国用2005第133-1号);2、轻钢结构厂房一栋,520平方米,无证;3、轻钢结构厂房一栋,760平方米,无证;4、混合结构门卫房一栋29.4平方米,无证;5、简易钢棚一栋68平方米,无证;6、围墙419.68平方米、绿化;出让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6666.6平方米(土地使用证号:永冷国用2005第133-1号)。此拍卖物不包括室内外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的相关物品。该标的物评估价为666.26万元。
注:该拍卖标的物有出租【详情见附件湘明评字(2025)第 11260701 号《评估报告》】。
二、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变卖价为373.1056万元。
增价幅度:1万元。保证金:38万元。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公示日至变卖结束的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指定的辅助机构(永州湘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看样。
四、标的物以变卖时的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物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变卖是经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亦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已确认,责任自负。
五、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变卖成交后,竞得者被冻结的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预缴款自动解冻。竞买人也可到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线下交纳保证金及预缴款。在交纳保证金的备注栏内务必写明被变卖物的所有权人姓名、变卖案件的案号和交款人的电话。
六、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3日内通过银行转账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新田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田支行,账号:6232 6375 0010 4240 570,行号:1*开通会员可解锁*),在转账的备注栏内务必写明被变卖物的所有权人姓名、变卖案件的案号和交款人的电话。
七、买受人在变卖成交后7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湖南省新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龙泉镇龙泉大道)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且买受人应当在其收到本院拍卖、变卖成交过户的执行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到产权登记部门办妥产权过户手续,逾期责任自负;过户手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根据税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土地性质系划拨或性质不明的,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另行缴纳和负担;如不动产之前存在违规等问题须另行缴纳相关罚款等费用及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变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次变卖活动中的变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九、与本案变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变卖日参与变卖;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参与变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主张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加竞买的,应在开拍前的七日以前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的确认文书,经法院审查确认。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抵押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次网络司法变卖的事项已通知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
十、变卖成交后,如本院的相关法律文书被依法撤销、变更等其他一切原因导致本院需要退还竞买款的,本院只退还竞买人所交的竞买款本金,不承担竞买人的任何损失;如当事人、案外人、利害关系人对该变卖的相关执行行为依法提出执行异议的,该变卖物相关的过户等执行行为将暂缓实施。
十一、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竞买人须知》。
看样、咨询人员:唐女士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法院案件承办人:郑法官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新田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