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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09月05日10时至2026年11月0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网址:https://sf.taobao.com;户名: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位于盘锦市大洼区新开镇兴于路以北,高铁以南,总干渠以东,屯东支线以西区域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土地使用经营权组合资产整体拍卖。
房屋建筑物信息:
1、木质玻璃屋:木质玻璃结构,所在层数/总层数:1/1,共1项。
2、售票房:钢结构,所在层数/总层数:1/1,面积为77.68平方米。
3、圆筒房:所在层数/总层数:1-2/2,共20个。
4、广场服务房:钢结构,所在层数/总层数:1/1,面积为500平方米。
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信息:
梧桐树、直柳、风景树、果树、柳树、杨树、太阳能灯、广场电子屏、围墙、园区路、铁路旁杨树、广场地坪、西广场地坪、西广场休息区、电缆、东侧停车场、水库垫道硬化、监控、变压器、箱式变压器、水库长城、大门造型、西广场地下室、西广场地坪下垫层、西广场北栈道、东侧停车场下垫层、东广场北厕所、木制房、长城烽火台、南长城烽火台、长城烽火台基础、西坝下地坪、水库进水闸门、水库出水闸门、东门在建桥梁、食堂、板房、公厕、护栏、岛上地基、水面断桥、观音像等。(名称、数量及结构具体内容详见评估报告电子版)
土地使用经营权信息(不包括动迁民房2户院落占地3.13亩、水田11.23亩和新开畜牧场用地):合计1337.84亩。
1、水库:面积为545.86亩。
2、养殖池塘:面积为126.97亩。(其中鱼池53.87亩,虾池73.10亩)。
3、旱田(动迁地):面积为89.87亩。
4、水田:面积为575.14亩。
(名称、数量及结构具体内容详见评估报告电子版)
特别提示:
1、此次拍卖标的1337.84亩土地经营权,起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2、本次拍卖标的范围内有租赁,其中水稻种植地块3处,养殖池塘11处,租赁期限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
3、拍卖标的使用期限内,需向85户农户每年支付土地补偿款约40万元。补偿款由大洼县新开农场从所欠盘锦嘉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86万工程款中支付,986万工程款不足部分由买受人在使用期限内承担。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如需在该宗土地上建设需要审批的项目,由买受人自行与属地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接协商并依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5、拍卖标的范围内,按照水利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定,西侧总干渠以东35米范围内,为水利应急用地,不属于拍卖标的范围内。
6、该块土地经营权期限内,如遇政策性征收或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经营,所有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具体内容详见标的调查情况表、评估报告电子版等及拍卖须知]。
变卖价:20238194.88元;保证金:2000000元;增加幅度:100000元及其整数倍。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辽宁金信拍卖行有限公司在变卖期间对上述变卖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辽宁金信拍卖行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0427—3831966/*开通会员可解锁*。特别提示:公告中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相关部门了解、核实。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
(1)变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实地看样,本公告的内容文字、照片和视频资料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本院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不看样的后果。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如存在无证建筑被相关部门限制过户的,需按相关部门要求整改后办理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无证建筑交付后存在的拆改风险,也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可能涉及的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行政法规处理。
(3)本公告中变卖标的物面积依据的是不动产部门现有的登记资料。在过户办证过程中,如不动产部门需重新对标的物测绘的,以不动产部门的数据为准。如有误差,买受人不得另行主张权利。
五、标的物过户登记和税费负担
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变卖成交确权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依照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可能存在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成交确权裁定送达买受人后30日内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权属过户手续,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先行垫付依法由原产权人应负担的税费,并在缴纳完毕后7日内凭卖方税费凭证原件,到本院办理税费退还手续。未在上述期限内办理过户及税费退还手续的,则原产权人负担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再负责从成交价款中支付该税费。
如果涉及标的物拖欠的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水电气费等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竞拍前可向第三方网拍辅助服务机构等相关部门咨询了解标的物的过户登记税费、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等缴纳情况及过户事宜。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或认为享有优先购买权的相关人员,请于开拍3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次变卖本院已通知各方当事人,因当事人原因未接到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变卖结束后10日内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大洼支行,账号:21*开通会员可解锁*000283,行号:1*开通会员可解锁*),请买受人交余款时备注“变卖款及变卖标的名称”,并电话告知拍卖辅助机构。
2、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0.78c18be4JxB0QC&wh_ttid=pc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427—290762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辽宁金信拍卖行有限公司
联系人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荣先生)
承办法官电话:0427—2907639(王法官)
联系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红海滩大街4号(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日
盘锦市大洼区新开镇兴于路以北,高铁以南,总干渠以东,屯东支线以西区域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土地使用经营权组合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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