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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上犹县东山镇东山大道新二中南侧天麓广场6套商业的变卖公告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97/03),户名: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1:上犹县东山镇东山大道新二中南侧天麓广场商业68号。权证号为房权证上房字第01B0025460号,其位于总层数为5层建筑物的第1层,用途为商业,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45.49㎡。现已空置。(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详见附件:评估报告)
变卖价:12万元,保证金:1.2万元,每次竞买增幅:0.12万元,变卖预缴款:12万元
变卖标的2:上犹县东山镇东山大道新二中南侧天麓广场商业69号。权证号为房权证上房字第01B0025461号,其位于总层数为5层建筑物的第1层,用途为商业,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62.7㎡。现已出租,不带租拍卖。(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详见附件:评估报告)
变卖价:16万元,保证金:1.6万元,每次竞买增幅:0.16万元,变卖预缴款:16万元
变卖标的3:上犹县东山镇东山大道新二中南侧天麓广场商业71号。权证号为房权证上房字第01B0025463号,其位于总层数为5层建筑物的第1层,用途为商业,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45.49㎡。现已出租给黄某某经营,租期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带租拍卖。(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详见附件:评估报告及租赁合同)
变卖价:12万元,保证金:1.2万元,每次竞买增幅:0.12万元,变卖预缴款:12万元
变卖标的4:上犹县东山镇东山大道新二中南侧天麓广场商业73号。权证号为房权证上房字第01B0025464号,其位于总层数为5层建筑物的第1层,用途为商业,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45.48㎡。现已出租给肖某某经营,租期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带租拍卖。。(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详见附件:评估报告及租赁合同)
变卖价:14万元,保证金:1.4万元,每次竞买增幅:0.14万元,变卖预缴款:14万元
变卖标的5:上犹县东山镇东山大道新二中南侧天麓广场商业74号。权证号为房权证上房字第01B0025466号,其位于总层数为5层建筑物的第1层,用途为商业,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45.49㎡。现已出租,不带租拍卖。(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详见附件:评估报告)
变卖价:14万元,保证金:1.4万元,每次竞买增幅:0.14万元,变卖预缴款:14万元
变卖标的6:上犹县东山镇东山大道新二中南侧天麓广场商业75号。权证号为房权证上房字第01B0025465号,其位于总层数为5层建筑物的第1层,用途为商业,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46.72㎡。现已出租,不带租拍卖。(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详见附件:评估报告)
变卖价:14万元,保证金:1.4万元,每次竞买增幅:0.14万元,变卖预缴款:14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至少须在竞买开始前一个工作日到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如有多人共同联合竞买,也至少须在竞买开始前一个工作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到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面签份额确认协议,详情可电话咨询我院。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仅限于没收保证金等)。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变卖结束之日止(节假日及其他非上班时间休息)接受咨询,有意看样者可自行前往标的现场。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中;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足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联系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或者优先购买权人,请在竞价程序开始3日前与本院申报、联系。
七、优先购买权说明:天麓广场商业71号:承租人黄玉洁,
天麓广场商业73号:承租人肖崇相,
其余标的优先购买人:暂无。
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变卖事项本院已通知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自行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院不再另行通知。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待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过户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含涉案当事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由原权利人(含涉案当事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含涉案当事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收到过户裁定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法院不负责退税。有关税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的税务、房管、国土、不动产登记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
十、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如果成交款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次日起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本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招商银行赣州长征大道支行,账号:6232 6536 0380 0022 145)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4、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0.78c18be4JxB0QC&wh_ttid=pc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朱法官)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陈女士)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附件:评估报告
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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