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洋大学门面房二次公开招租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3-13
发布于
江苏连云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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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洋大学苍梧校区、通灌校区门面房*开通会员可解锁*二次公开招租,在“连云港市产权市场”挂牌公开竞价。

一、出租标的概况

本次挂牌出租其合法持有的苍梧校区3套,通灌校区1套,共4套门面房。

序号

房屋坐落

建筑面积( m2)

租金底价

(元/年)

项目业态

1

G区10号

30.70

45000

见招租要求

2

G区11-12号

30.60

45000

见招租要求

3

J区10号

20.00

22000

桶装饮用水

4

通灌南路108-03号

450.00

220000

超市

房屋坐落说明: 苍梧校区G区门面房位于第一食堂西侧,苍梧校区J区门面房位于2号门里面北侧西边,通灌南路108-03号门面房位于通灌校区南门外西北侧。

(一)连云港市产权市场网链接

1. 江苏海洋大学4套门面房招租

(二)、本次招租标的要求:

(1)J区10号限定业态为桶装饮用水销售;通灌南路108-03号限定业态为超市(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方可报名);G区10号、G区11-12号可作为劳保用品店,服装店,鲜花店,美甲,缝纫、修补衣服,彩妆、饰品,体育用品使用。

所有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行业,不得用于经营高污染、高噪音、扰民、危险品、黄赌毒等违法活动,不得经营网吧、游戏厅、舞厅、音响、车辆维修等项目以及学校认为不宜经营的项目。以上情况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必须在接到通知7天内无条件将房屋交还出租方,因承租方违约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2)项目业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高校及周边从事商业经营的有关规定,同时确保不影响学校师生及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

(3)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报名时承诺的用途,不得扩大、变更项目业态。

(4)所有门面房不得向学生销售烟草制品(含电子烟)等。

(5)除有特殊约定外,门面房不得用于制作和销售非定型包装食品(如凉皮、凉面、散装卤制品等),门面房不得用于外卖及外卖中转。除有特殊约定外,门面房不得经营餐饮、水果。

(三)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承租押金:三个月成交年租金(无息)。

(四)同一意向承租方只能报名江苏海洋大学苍梧校区和通灌校区G区9号、G区10号、G区11-12号、G区15号、G区17-18号、G区21-22号、J区10号、通灌南路108-03号8个标的中的一个。

二、对承租方的要求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3.意向承租方有良好的信誉,参加招租活动前三年内无征信问题,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承租文件递交截止前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招租工作。

6.意向承租方须进行现场探勘,了解校园实际情况,提供现场踏勘确认书。

7.下列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江苏海洋大学在读学生。

(2)参加江苏海洋大学招投标、招租等活动中有欺诈等不诚信行为记录的商户。

(3)在已公开的招租活动中,承租后主动放弃的商户(因学校规划调整而协商弃标的除外)。

(4)在江苏海洋大学各类门面房检查中,有三次或三次以上不良记录的商户。

(5)江苏海洋大学苍梧校区门面房租赁合同期内正在经营的商户及已取得苍梧校区门面房承租资格的,不得参加本次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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