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2025年综合客服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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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0-10
发布于
上海黄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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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2025年综合客服项目招标公告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就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2025年综合客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 项目名称:

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2025年综合客服项目

二、 招标编号:

【GXTC-A1-251520200】

三、 项目情况:

(一) 采购内容:

提供综合客服外包服务,综合客服提供电话呼出人工服务,为支持消费金融信贷业务而提供的辅助营销、通知回访等外呼服务,以及相关运营操作等服务支持。投标人需独立自主完成从招聘、培训(企业辅助)、考勤、日常管理、考核(企业辅助)等一揽子工作,工作性质可参照金融、保险、在线教育等传统电销行业,主要以主动电话外呼方式触达客户,集中作业管理。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书》。

1. 中标人数量:1家。

2.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连续服务12个月。

3.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最高限价:单人外包费用上限为1.28万元/月。

(二) 采购流程: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四、 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 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以合同/协议签订时间为准),在银行(含信用卡中心)或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有过电话销售客服的案例(提供合同/协议复印件,以及发票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首页、采购内容页、签订时间及签章页)。

2.投标人需具有专业的招聘团队保证外包人力服务的连续性(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近三年至少其中一年净利润为正值,须提供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盖章的审计报告正文和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审计报告中不得出现“导致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否则其审计报告将不予认可。

(二) 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为分公司参加应同时提供总公司授权材料)

(2)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4)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情形

(5)项目分包:

□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6)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7)截至采购邀请公告/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或采购邀请函发出之日(函)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供应商近3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9)截至递交应答/投标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总行和中银消费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10)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1)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

□本项目同一分包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2)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3)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银消费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4)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 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025年 10 月 11 日至2025年 10 月20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出 售:(1)各投标单位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932117736@qq.com购买文件:

1. 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款项汇款凭证复印件(公司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2. 投标单位对购买人出具的授权书或介绍信;

3. 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手机联系方式。

(2)投标单位将购买招标文件款项电汇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一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南西支行

账号:12*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售 价:500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金采网(http://www.cfcpn.com/jcw/index)上进行发布。

七、 项目说明会

不召开。

八、 踏勘

不组织。

九、 开标及投标: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 10 月 31 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859号中信广场6楼605A。

十、 监督举报方式:

投标人与招标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招标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招标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招标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中银消费金融纪检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举报邮箱:zyxfjjjb@bank-of-china.com

十一、 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二、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859号中信广场6楼605A

邮 编:20085

联 系 人:方钦钦、徐朕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函件:93211773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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