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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昆明分行资产处置工作需要,昆明分行开展XX有限公司不良项目司法清收,现公开对XX有限公司不良项目法律服务供应商征集,有关事宜如下:
一、采购需求及资格要求
1.1采购需求
根据昆明分行资产处置工作需要,昆明分行开展XX有限公司不良项目司法清收,依据相关监管部门、总分行相关规定,结合昆明分行实际情况,需引进实力强、信誉好、具备丰富的金融机构司法处置清收经验的律师事务所为我行提供司法处置清收业务。现对昆明分行XX有限公司不良项目司法清收法律服务供应商进行采购。
外聘律所代理执行按照部分风险代理,即前期支付部分费用+后期按照执行回款现金金额按比例支付律师代理费。
1.2 技术要求
1.2.1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银行委托代理的事项。
1.2.2律师应尊重银行的知情权,及时向银行通报代理情况,对银行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代理律师应当认真听取并进行妥善处理。
1.2.3律师应保守在代理过程中所获悉的银行商业秘密。
1.2.4律师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所指向的银行利益。
1.2.5对涉及银行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应妥善保管。
1.3 供应商资质要求
1.3.1律所综合实力:依法设立的位于云南省昆明市的律师事务所;有完善内部管理制度;需有三年内为省级、厅级政府部门、大型国企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等情况。
1.3.2 律所成立三年以上,经营正常,可稳定提供服务。
1.3.3业绩要求:具备2023年(近三年)至今与20家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分行级/或其子公司中的2家开展的成功案例2例(须提供相关案例合同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二、报名要求
2.1 依法成立,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登记成立等正常企业状态。
2.2 已在兴业银行昆明分行(含辖内分支机构)开立对公账户,若中标本项目,则通过兴业银行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
2.3 充分理解我行服务需求并能够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经营正常。
2.5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6 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律所和律师未被行政主管机构和行业协会处罚情况。
2.7 经营范围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同时获得从事行业有效执业证明、行政许可、专业资质等证照。
2.8 两年内目标服务领域未出现严重安全事件。
三、报名方式
采购部门联系人:
段老师,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其他时间请勿打扰)。供应商如有意向参与,请先登录兴业银行采购门户(https://cg.cib.com.cn/)提交资料申请注册账号。注册审批通过后供应商可登录兴业银行采购门户,通过首页“采购管理”—“供应商寻源”—“待报名列表”中找到本次项目,点击“报名”即可参与。
欢迎各供应商对此项目的需求、技术要求、服务要求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若有请将于征集截止时间前提交至gysxyfwt@cib.com.cn邮箱,相关意见本行接收后将不再另行回复。邮件及材料请标明:《兴业银行昆明分行关于XX有限公司不良项目司法清收法律服务项目供应商》需求意见或建议-公司名称(全称)。
提交的供应商资料内容包括如下三项:
材料2:《兴业银行昆明分行关于XX有限公司不良项目司法清收法律服务项目》信息收集表
材料3:承诺函
以上三项材料填报模板详见本公告附件,提交材料1-2无需加盖律所(单位)公章。材料3需加盖律所(单位)公章或者由负责人签字。材料1-3请仅上传一份文件,拆分上传多份文件视为无效应答。
调研若有变更,请以兴业银行采购门户最新发布的征集调研信息为准。
四、注意事项
1.能够完全满足我行采购需求、有合作意向、符合资格要求、报名要求的供应商均可报名。
2.本次市场调研不代表采购邀请或意向,仅为调研市场情况发起。若需后续对接,我行将会主动联系报名者;未予联系的报名者,我行将对材料予以保密。
3.本次市场调研不收取供应商的任何费用。
4.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我行供应商黑名单。
5.对于上述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及时与我行联系。
五、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3:59止。
注意:本项目寻源开始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6:27;寻源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