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新疆分公司养殖险耳标及识读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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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3-11
发布于
新疆乌鲁木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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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财险新疆分公司养殖险耳标及识读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人保财险新疆分公司养殖险耳标及识读器采购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编号:XZJ264-005-K )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署。现委托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人保财险新疆分公司养殖险耳标及识读器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采购2家服务供应商,为我公司提供为期1年的养殖险耳标及识读器供货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提供皮下植入式电子耳标、外挂式电子耳标(含耳标钳)、外挂式非电子耳标(含耳标钳)、耳标识读器四类物品。其中:综合得分排名第一供应商负责:乌鲁木齐、克拉玛依、吐鲁番、奎屯、阿勒泰、石河子、塔城、和田8个地州;综合得分排名第二供应商负责:博州、喀什、克州、哈密、昌吉、巴州、阿克苏、伊犁8个地州,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性质:货物。

2.4服务期限/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1年,在收到供货通知书15个工作日内送达指定地点。

2.5服务地点/交货地点:新疆区域,以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财务报表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应具有1个100万元(含)以上同类项目实施案例,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如合同为框架协议类,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下经双方确认的、发生具体采购/服务事项的相关材料。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3.5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3.6 严禁列入招标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附承诺书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供应商需具备防疫部门颁发的防疫耳标生产证明。

3.10其它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供应皮下植入式电子耳标、外挂式电子耳标(含耳标钳)、外挂式非电子耳标(含耳标钳)、耳标识读器的货源,货品应是原厂生产的、未经使用的并且是安全的、经济的、成熟可靠的货物。皮下植入式电子耳标、外挂式电子耳标(含耳标钳)、外挂式非电子耳标(含耳标钳)、耳标识读器的质量应满足同类货物的国家标准、部颁标准、行业标准中的最高标准(附承诺书)。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3112026317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下同)。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五楼505室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5.3 报名时需同时递交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提到的所有资料,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逐页加盖公章且资料清晰可见)。

5.4 招标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1时0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须现场递交至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五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封装的纸质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

6.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 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s://ec.pic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金采网(http://www.cfcpn.com/jcw/index)”上发布,除上述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326号

联系人:刘姗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五楼505联系人:王英杰、张潇镭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67467397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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