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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集中采购预公告(2026年2期)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为更早地让广大潜在供应商了解我行采购计划动态,将在金采网(cfcpn.com)、交通银行供应商门户网站(bocom-gys.bankcomm.com)不定期发布和更新我行采购计划项目(简称“采购预公告”)同时欢迎相关领域、有关行业各供应商关注和参与我行以下计划采购项目:
序号 |
计划采购项目名称 |
计划采购项目简介 |
预计采购时间 |
1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天津大学助学金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
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拟选取一家供应商提供软件开发服务 |
一个月内 |
2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静海支行监控设备安装工程采购项目 |
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拟选取一家供应商提供配送速递服务 |
一个月内 |
供应商一般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4)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被授权人本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投标人提供社保部门打印的被授权人本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不一致需阐明关联关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活动中企业法人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出现严重违法失信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承诺函)注:以现场查询上述网站的结果为准(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7)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提供承诺函)(9)投标人未被列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人库黑名单。
注:本次公告的计划采购项目是我行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我行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或者取消采购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