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和林格尔新区数据中心一期项目物业管理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1-16
发布于
内蒙古呼和浩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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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和林格尔新区数据中心一期项目物业管理项目采购

招标公告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委托,对交通银行和林格尔新区数据中心一期项目物业管理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招标编号:0747-2660SCCNM010;交通银行编号:CGXM*开通会员可解锁*001

2、项目名称:交通银行和林格尔新区数据中心一期项目物业管理项目采购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采购预算及招标控制价金额(含税)为9322.30万元/三年,其中第一年2997.76万元、第二年3062.84万元、第三年3261.70万元,三年预算不可打通使用,单年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前期介入阶段封顶59.23万元,试运行阶段每月封顶185.21万元,据实结算。具体报价要求,详见第五章“六、报价要求”。

4、招标内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呼和浩特数据中心物业管理,采购物业服务内容包含:(1)基础物业管理(包含综合管理、客服、安保、保洁、绿化和设备设施维护等工作。设备设施维护包含供配电系统(110KV高压配电设备、10KV及UPS前端配电柜、柴发、油库及供油系统、光伏等)、空调系统(运维楼动力楼变电站内的冷却塔、空调箱、蓄冷罐、VRV空调、AHU系统等)、新风系统、给排水系统(生活水泵、消防泵/喷淋泵/控制柜、室内外消火栓等)、升降系统、楼宇智能化系统(BA系统、电力监控系统、程控交换机、会议系统等)、照明系统、安防、消防系统等的日常的运行管理及设备维护保养)(2)食堂餐饮服务(采购管理服务、供餐方式与种类、卫生安全管理、特色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需求及服务要求。

5、合同期限:首次合同期限一年,连续合同期限(含首次及续签)不超过三年,符合续签条件下,合同一年一签。

6、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相应的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当前未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指被交通银行作禁用或退库处理的供应商名单)(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活动)异常名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函)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二)特别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省、直辖市级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自行招用保安人员备案证明》或承诺中标后30天内提供该证明材料提供备案证明或承诺

2)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将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45日内以投标人名义获得本项目场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得本项目场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将被取消中标资格(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具备*开通会员可解锁*(总价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或采购合同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独立承接的建筑面积36000平方米(含)以上的物业(非住宅)服务案例或年均合同服务金额2000万元(含)以上的物业(非住宅)服务案例;(如果为总价合同,需提供最终用户与投标人直接签署的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签订时间及签章页)。如果为非总价的框架协议,需提供最终用户与投标人直接签署的框架协议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框架协议的首页、采购内容页、协议期限、签订时间及签章页)+框架协议下的有效订单凭证或发票证明复印件)

4)针对允许分包的管理服务项目,投标人须经招标人许可后,选择具有相应的专业资质的供方进行专业分包,分包单位的选定,须经招标人认可。接受分包的项目不得再次分包。投标人所签订的分包合同的服务标准不低于招标文件的服务标准,并对分包供方的服务行为承担连带责任(提供承诺函)

注:以上是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7、平台使用费:人民币500元/套,招标文件下载后平台使用费不予退还。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260117日起至20260123日止,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9、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bid.sinochemitc.com)进行免费注册,各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规定的资质证明材料,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对于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将不对其发出招标文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支付平台使用费后下载招标文件。未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登记并支付平台使用费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如遇网站平台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对于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承诺其满足了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投标人在投标时,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最终评判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为准。

10、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前,在交通银行智采平台供应商门户网站(https://bocom-gys.bankcomm.com)完成注册,详情请登录门户网站查阅《供应商门户操作手册》。完成注册后,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反馈注册结果(智采平台网站中通过注册审批的截图),截图路径为登录后点击基本资料显示“基本信息”的截图,且“服务分行”中必须选中“总行及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1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020609:00整(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18号国际金融大厦(交通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大楼南门)1705室。

13、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4、招标公告发布:本招标公告通过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www.cfcpn.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交通银行智能采购平台(https://bocom-gys.bankcomm.com/espuser/login)。

15、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针对本项目的任何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加盖异议单位公章)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至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指定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18号国际金融大厦(交通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大楼南门)1705室(邮编:010020)

联 系 人:程蕙、乌日汗、李晓阳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chenghui03@sinochem.com、wurihan@sinochem.com

招标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18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注:报名资料格式可至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www.cfcpn.com/)招标公告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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